□承德市水务局局长 李新华
围绕“一中心” 坚持“五到位” 全力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承德市水务局局长 李新华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这一决策部署,顺利推进承德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承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点站位,高速起步,高效推动,坚持做到“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培训管理、政策执行、清查处罚”“五到位”,全面推进全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承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财政、水务、地税以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依据《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承德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了《承德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目标、内容和时限,经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立即下发全市执行,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全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承德市水务局与财政、地税部门密切联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有关政策,建立了月会议、旬通报、周联系和随时沟通的会商机制,形成了沟通渠道畅通、高效协调联动、统一部署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局面;市县两级水务部门、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在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实施过程中,找准位置,摸清底数,互相配合,迅速做好信息移交工作,为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承德市集中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有关部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向全社会和用水户宣传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目的、适用范围、用水户的权益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步骤,赢得广大用水户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各县采取集中召开会议、上门服务宣讲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政策宣传和申报辅导,解答相关政策。同时,水务系统和地税系统分别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一方面,模拟实际纳税人认定、信息移交等工作步骤,统一制定表格、统一填报标准;另一方面,组织水资源管理骨干力量,按时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培训班,认真学习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审核、审批等操作方法和程序,做好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工作。截止8月底,全市第一批录入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778条。
按照省地税局、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德市全力组织做好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6月中旬,将全市取水许可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就水资源税纳税人认定、信息移交、确认内容、步骤、时限等移交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要求各县专人负责,主动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全市水务系统调配精干力量,成立20多个联合核查组,与地税部门一起开展入户核查确认工作,当场核实填报《水资源税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确认表》,经三方确认签章后共同留存备案。按照省水利厅“零点行动”要求,市县出动300余人,组织全市对各用水户取用水量信息进行了采集、核定,当晚确认重点用水数据500余条。8月5日前,全部完成了已移交纳税人的水量核定工作。截止8月底,全市累计移交取水户纳税人信息2337户,除866户农业取水户信息外,工商业、公共供水、特种行业等1471户纳税人信息已全部完成入户核查,纳入税务报税系统,首个征期顺利征收水资源税794万元。
为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水资源税征缴范围全覆盖,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确保水资源税应收尽收,承德市及时在《承德日报》上发布了《承德市水务局关于申报取水量的公告》,对申报对象、申报要求以及逾期未申报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说明。同时,公布了全市各县的举报联系方式,鼓励举报私自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违法行为。8月15日起,在全市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对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视为未主动申报纳税人,依法进行处罚。对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条件的,依法取缔其取水行为。同时,对原欠缴水资源费用户逐一建档,逐户清理,全力做好水资源费清缴工作。截止目前,已累计清欠水资源费近400万元。□
2016-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