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石男
法国作家加缪说:“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断人生值不值得活,等于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这话其实中国民间也有,那就是“除死无大事”。
早春二月,本是群莺乱飞、万物生长的时节,我却看到两条震撼的自杀消息。一位是学者江绪林,因心灵破碎而自杀;一位是少年林嘉文,因不堪“史学天才”重负而自杀。前者令我震撼,我与江绪林几乎同龄,成长年代相仿,面临的破碎也有相似之处。他似乎是在替我们这一代最悲哀的知识分子去死。后者同样令我震撼,我少年时也以天才自负,好在那时没有人目我为天才,使我侥幸活下来。
100多年前,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写过《自杀论》,提出:“自杀防治的根本之道在社会土壤,一个人如果能找到合适的社会土壤,从中汲取自己所需要的养分,就可以开花结果,完成自己正常的生命过程。”奇特的是,他同时又认为,尽管一个社会的自杀率太高不好,可是太低也不好,因为那样意味着没人愿为美好的价值去死。
迪尔凯姆的经典理论在当代中国似乎遇到些麻烦。研究者指出,当代中国自杀最大的原因是家庭矛盾,尤其农村,很多妇女为琐事争吵轻生。中国一度是全世界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不过在最近10年,这个局面得到改观,至少从《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来看是如此:2003年中国城市自杀率为10.96/10万人,农村17.29/10万人;2012年中国城市自杀率为4.82/10万人,农村8.58/10万人,下降了一半。
自杀究竟如迪尔凯姆所说是社会问题,还是如加缪所说是心灵与哲学问题,或者如医生认为不过是抑郁症等病理问题,我不敢妄断,但更倾向于是前两者的叠加。社会问题不是我能解决的,我只能谈谈心灵。
中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认为,面对生活的困苦,人们向往的是一种更好的存在,而不是压根儿就放弃存在,但自杀者往往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才会自杀。美国自杀学研究权威施耐德曼进一步推演说,自杀者往往会误以为,自己在自杀后还能有感知,比如“如果我自杀,我会获得重视,我满意这个结果,所以我自杀”,或者“如果我自杀,可以让别人痛苦,我满意这个结果,所以我自杀”。可是,无论自杀者在死后是否得到重视或完成报复,他都不可能感知到了。
当然,奥古斯丁与施耐德曼的推理也有瑕疵,那就是如果一个人确实生理或心理痛苦到不想再活下去,而不是为了获得重视或满足报复欲,那么上述推理就是无效的;再如一个人如果只是为理念而去死,死本身即可实现他所珍视的理念,类似于孔子说的成仁,孟子说的取义,那么上述推理也是无效的。
说这么多,其实我对自杀的讨论仍是力不从心的。我只是试图去理解那些痛苦的自杀或自杀未遂者,也许他们正如捷克作家昆德拉所说:“有些人之所以还活着,不过是因为他口袋里时刻揣着一粒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