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刚
烟台市芝罘国土资源规划站(2640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如何协调发展
于志刚
烟台市芝罘国土资源规划站(264000)
在土地利用以及总体规划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到的问题就是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总体上的规划,这对于土地的管理和宏观调控起到一定的作用。本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如何协调发展进行研究和分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协调发展
要想更加合理地使用土地资源,对城镇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同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在编制土地使用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发挥出城镇规划的协调性和平衡性作用。
1)从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进行研究。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对于确定地区经济、平衡和协调地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发展方向也更加合理清晰,这是未来城市规划以及形态布局过程中的一个主要特点。合理的、规范的、科学的发展规划对于土地的利用来讲已经成为必要的依据和正确的指南。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上的研究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的战略所在,需要进一步把握城市发展的可能性,然后按照地区之间发展的差异提出布局和战略举措,这样才能让两者在发展过程中减少矛盾,趋向协调和一致[1]。
2)对城镇环境承载量进行合理的预测和估计。我国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已经明确提到,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主要代价,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协调性已经成为社会所重点关注的话题。因此要更好地对人口、资源以及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划分,是确保发展的前提所在。土地资源是人类生活过程中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也是一种特殊的载体,其在区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土地资源是有限的,生产力更是有限的,因此伴随着小康社会目标的跟进、现代化的发展速度,需要不断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城乡的差别,在这样的情况下推动城市化的进程,才能更加协调,让环境和发展之间达到和谐统一。
1)强化土地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部门间的合作。这两个部门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规划进行严格的管理,并且统一性规划、统一征地和统一开发建设管理。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等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之间的总体界限,重点还要放在城镇建设以及地域规划的界限上、总体的规划和安排上。例如,对于建设用地来讲,可以分为两个等级,一个是建设用地,另一个是城乡基本建设、交通建设等方面的用地。具体实施时,区域性的大类别建设用地在控制上需要以总体的规划为主要标准,在建设用地方面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指标进行分配和规划。
2)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提倡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这也是城乡工作有序开展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所在。但是这两个规划在农田的保护上存在空间的差异性,尽管这种差异已经存在,在管理力度上还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农田是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用地,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基础所在。即便是农田被规划到了限制建设的地区,也需要将农田放在土地总体规划的禁止区域中。
城市规划过程中农田的面积一直在减少,如果大面积的耕地都在禁止建设的范围内,那么可能阻碍城乡的一体化发展,因此对这二者的协调性关系处理需要从土地规划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去研究和分析。除此之外,还需要对环境进行保护,不能以破坏环境换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快速步伐。
1)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协调发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主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相互协调的思路。2)对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协调措施进行分析,其中主要包含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城镇规划建设部门之间的合作。
[1]刘东,张仕廉.土地批租制度重构探析——基于涨价归公、地利共享的目标取向[J].开放导报,2015,11(4):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