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息参考

2016-03-11 00:45姜璠
广西城镇建设 2016年11期
关键词:建设厅小城镇城市道路

建设信息参考

● 贵州:“十三五”期间将大力发展特色小镇

近日,第五届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举行,相关市(州)、县(特区)、镇的负责人就小城镇建设发展经验进行交流,会议还对“十三五”期间打造特色小城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据了解,自2012年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启动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142个乡镇列入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名单,136个镇列入全国重点镇。其中,有8个镇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0个镇列入中国特色景观名镇,3个镇列入全国宜居小镇,5个镇成功列入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426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4年来100个示范小城镇新增城镇人口25万,累计完成投资1152亿元,累计新增建成“8+X”项目1926个。

为展示各地小城镇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会议举行示范小城镇招商引资项目集体签约仪式,8个项目在大会上集中签约,总签约金额约38亿元。

会议还对打造贵州特色小城镇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根据部署,“十三五”时期全省要着力实施全域小城镇建设“3个1工程”,以示范小城镇为引领,放眼全球,精心打造10个世界知名的特色小镇;面向全国,重点培育100个全国一流的特色小镇;立足全省,统筹推进1000多个小城镇同步小康。

● 海南:出台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

为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按照星级标准对村庄考核,达到一定星级将给予授牌表彰。

考核采取申请、自评、复核程序开展,考评小组将复核结果报送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对达标的行政村分别评定为一星级美丽乡村、三星级美丽乡村、五星级美丽乡村。对三星级、五星级村庄给予授牌表彰,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对考核验收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海南省美丽乡村考评小组对已获命名的村庄实行动态管理,将通过暗访、复查等方式“回头看”,每两年复查一次,发现问题的将亮牌警示提出整改意见;两次整改不合格的,将报请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撤销命名称号或降级处理;对低星级村庄,通过创建达到高星级标准的,可申请重新考核定级。

● 安徽:强力推进“三治三增三提升”

日前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2014年实施“三治三增三提升”专项整治工程以来,全省县城共拆除违法建筑291万平方米,整修主干道270条,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市)8个、省级园林县城(市)20个,国家卫生县城3个、省级卫生县城(市)7个,县城环境面貌大为改观。

2014年3月,安徽省实施以治脏、治乱、治违为重点,以增强功能、增加绿量、增进文明为目标,推动提升规划水平、提升建设水平、提升管理水平的“三治三增三提升”专项整治工程。同时,聚焦城区“脏、乱、差、违”等突出问题,细化制订2014—2017年“六项行动”实施方案,即规划提升行动、环境整洁行动、交通畅通行动、控违拆违行动、绿化提升行动、出口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三治三增三提升”。

两年来,“六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底,全省县城已全部修编完成新一轮至2030年总体规划;实施环境整洁行动,针对市容环境卫生“脏”的问题,重点开展垃圾清理,整治空中管线、建筑立面、街区广告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问题。实施绿化提升行动。两年来,全省县城建成园林绿化精品示范工程228个、城市绿道460千米,县城建成区绿地率提高3.6个百分点。

● 安徽:明确将城管纳入“建口”管理

近日,安徽省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6年下半年在亳州、宿州、淮南、滁州、芜湖、黄山市和广德县先行开展改革试点,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进。

《意见》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为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将会同省编办指导各市、县整合归并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

安徽省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为了保障城管执法的进行,安徽省将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 江西:新扩改建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文叫停城市道路任性开挖,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建立城市道路开挖计划报送制度,各管线权属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安排,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项目所在地市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下半年和下一年度上半年的城市道路开挖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凡未列入道路开挖施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行道路开挖。对于能够综合多管线施工的,应做到合并施工,以减少对城市道路的反复开挖。未经市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的城市道路在“禁挖期”,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地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在道路挖掘施工前,须对施工原因、施工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施工时限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交通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施工期限长的道路挖掘,须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并于开工前7个工作日在媒体上刊登施工通告。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在交通量较小的夜间或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道路施工和管护作业。开挖施工作业完工后,必须及时恢复道路通行功能。

● 山东:发布国内首个《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试行)》

2016年,山东省把建设绿色智慧住区写入省委、省政府鲁发〔2016〕15号文件,并启动首批25个省级绿色智慧住区示范项目建设,示范规模80万平方米。10月2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发布《山东省绿色智慧住区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是全国首个指导绿色智慧住区建设的技术文件,标志着山东绿色智慧住区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指南》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山东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包括总则、建筑物与基础设施、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物业管理与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智慧应用、保障体系、评价体系8个部分,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61个。三级指标分为控制项和优选项,新建住区控制项35个,优选项26个;既有住区控制项27个,优选项34个。为鼓励建设高水平的绿色智慧住区,根据优选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将绿色智慧住区分为一、二、三星3个等级,新建住区项目一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11个、二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18个、三星级优选项指标达到26个;既有住区项目一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17个、二星级优选项指标不少于24个、三星级优选项指标达到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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