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发明的电影是1889年的事,但“电影”一词在我国古代就出现过,是指一种打仗时用的旗帜。据《六韬·皮韬·军用》记载:“大黄参连弩大扶胥三十六乘,材士强弩矛戟为翼,飞凫、电影自副;飞凫赤茎白羽,以铜为首;电影青茎赤羽,以铁为首。”由此可知,电影是插在战车上的旗帜。但它实际上是一种箭,拥有青色的箭杆、红色的箭羽和铁制的箭头。
19世纪末,现代意义上的“电影”逐渐传入中国的上海、北京等地。人们一看到它,就会想到一闪而过的电光,于是称之为“电光影戏”,后来简称“电影”,专指现在我们看到的这种独特的映画艺术。
(摘自《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