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军
摘 要:中国经济进入海外投资大规模增长的阶段,作为海外投资的主体,中国国有企业必将在海外投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全球范围内的产业转移和调整,为中国企业向海外拓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同时也增加了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在海外投资扩张的新时期,中国国有企业应积极化解风险,建立评估机制,不断完善保险制度,确保海外投资的资金效益,实现海外投资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3-0125-03
作为中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外投资是我国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主动参与国际分工、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资源的现实重要举措。当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已经进入海外投资大规模增长的阶段,据测算,2002—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49.9%。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流量的全球排名已由2005年的第18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5位,占全球比重从1.7%提高到5.2%,首次超过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的13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直接投资额累计达到600.7亿美元。国际跨境直接投资的主体是私人企业,而我国境外投资的主体是国有企业。然而在中国,国有企业是对外投资的主力军。相关资料显示,国有企业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中份额要占到六成以上;2011年中央企业和单位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424.4亿美元,占流量的70.5%[1]。可以说,国有企业构成了中国海外投资的主力军。2010年末,中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排名前20家的公司几乎都是国有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集团、中粮集团、中国铝业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依靠资金、人才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在开拓海外投资市场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与高涨的投资热情相对比,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案例却频频出现。远有中海油收购优尼科石油公司失利、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黑石3年浮亏超60%,近有缅甸密松水电站项目被缅甸政府搁置。国际知名金融数据Dealogic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的失败率为全球最高,达到11%。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公司2010年海外收购的失败率仅为2%和1%。中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绩效如此之低,意味着中国国有企业在海外扩张的过程中面临着重重困境。
一、国有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困境
(一)投资主体障碍
作为中国对外投资的主力军,国有企业体量大、实力强劲,拥有进行海外投资的强大物质基础。然而我国国有企业到海外投资的大多是能源资源类项目,并且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中国国有企业的海外扩张很容易令当地人感觉是资源掠夺对象,从而给中国的海外投资带来巨大阻碍。以缅甸密松电站项目为例,从成立合资公司到被宣布搁置,经历了5年的历程。如果不符合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当初为何得以立项?类似问题,除了当事国内部力量的磨合因素在起作用外,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来自第三方的国际影响力。以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为例,以美国汉学家费正清的研究成果为代表,“朝贡”被看成是从古代到现代,中国与陆上以及海上邻国关系的定性语汇。就其性质而言,所谓“朝贡”就意味着以中国的利益和偏好为中心,向中国臣服以获得保护,小国仅能偷安。中国所奉行的“睦邻、安邻、富邻”政策,其实也同样是可以用“朝贡”的框架来分析理解的。因此,对于中国的周边邻国而言,避免以中国和中国利益为地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再现,是一种深层次的战略焦虑。如此说来,“朝贡”恐惧也许是国有企业海外投资主体障碍的典型表现了。
(二)政治性风险
海外投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政治风险,即投资者无法控制与东道国政治、社会、法律有关的风险。国有企业海外投资面临的政治风险大致表现为以下特点:一是传统的战争风险以及和平环境下的政治暴力风险。二是由于东道国贸易保护主义以及政权政策法规变动引发的蚕食式征用风险。三是在非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尤其是部分金融危机高发国,由于其资本账户和国内资本市场较为开放,加之外债负担较重,外汇汇出风险较大[2]。四是来自某些发达国家强大的政治压力。某些发达经济体为了保证在东道国利益的持续性和排他性,通常在相当程度上能够左右东道国的政策,从而给我国境外投资企业造成相当大的经营压力。
(三)国有企业的体制性缺陷
相比国外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在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缺陷,人才、管理和技术的储备以及企业内外的制度约束都远远不够。国有企业的决策者主要是通过行政选拔产生,政府管理部门的选拔和考核,首先要看其是否完成政府的政治任务、稳定社会等非商业目标,然后才看企业的经济效益目标,结果就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能力相对缺乏。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在国内享受着制度优势和政策优势,然而到了国外开放的竞争环境中,这种在国内行政垄断环境里培养出来的虚假竞争力立刻就显得不堪一击。国有企业在国内时有着各级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和新闻媒体的有力监督尚且不能令人满意甚至问题多多,到了境外投资经营,由于几乎完全摆脱了目前的外部监管体系,而其内部的监管体系又远远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四)海外投资保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海外投资保险一般是由国家出资经营或由国家授权商业保险机构经营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中国在海外投资保险方面的承保机构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通过向跨境投资者提供中长期政治风险保险以及相关的投资风险咨询服务,为企业的海外投资活动提供风险保障,支持和鼓励本国投资者积极主动地开拓海外市场,更好地利用国外的资源市场优势,最终达到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与快速扩大的海外投资规模相比,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覆盖面仍然较低。2010年,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金额120.6亿美元,责任余额为173亿美元,对比全国非金融类海外投资余额的比例仅为5.68%[3]。显而易见,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的覆盖面亟须扩大。目前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与其他主要投资国家相比,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还存在着欠妥之处。其主要表现,一是参保费率较高,较高的保险费率使得大部分投资企业望而却步,不利于海外投资保险的推广和展开;二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审批程序较为复杂,实际操作中的投保门槛比较高,妨碍了投保企业的参保热情。endprint
二、化解国有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对策
(一)建立海外投资政治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我国海外投资有四成以上集中在发展中国家,甚至其中还有相当一些项目集中在政局动荡、不安定因素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对海外投资风险进行甄别和评估,是海外投资企业的迫切需求。而这项工作专业技术性极强,单单依靠投资企业自身的能力难以开展。我国的境外投资企业需要通过不同的组织方式建立起适合自身特点的风险评估组织,从而有效地指导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这个组织可以通过跟境内外相关机构的合作,对投资对象进行全面、公正、可靠的评估分析,从而能够实现投资行为的相对安全和科学性。2005年12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发布了我国首份《国家风险分析报告(2005)》,首次以中国视角对全球60个国家和地区的基本情况、内政、社会安全、地缘政治、外交关系、经济状况、投资环境和双边贸易等重要方面进行了透彻分析、客观评估及合理预测,并据此对其政治风险做出整体评价和风险评级。此外,《国家风险分析报告》还从企业角度全面、客观地展现了我国企业出口和投资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并提示有关风险点。并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坚持以固定的出版周期定期发布《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可以说,正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努力初步建立了体现中国特色的政治风险评级体系。
(二)加强与东道国的合作以尽快融入东道国
一是要密切与东道国地方治理组织的联系。我国的海外投资企业能够在当地寻找到中间组织,通过宣传沟通努力消除投资的政治风险。尽最大可能带给当地原住民安全感和利益共享者角色,获得最大的投资支持。二是可以进行制度性安排合理地消除投资风险。中国海外投资企业能够通过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合理有效地消除风险,比如,可以通过建立合资合作实现利益的共享,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设施的无偿投入实现利益价值的存在感。与此同时,要努力实现经营的本地化,所谓本地化就是实现企业投资经营行为的当地化,极大增强当地经济组织和居民在企业经营行为中的存在感,从而实现企业经营行为的全链条参与。
(三)树立良好的企业公民形象
我们的意识形态决定了工人应该是企业的主人,至少不应该和企业管理层处于对立的层面。在处理劳资关系上,我们的国有企业是有着光荣传统的。说到这里,我们需要重提“鞍钢宪法”,即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的所谓“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先进管理制度。在保证工人福利的基础上,要对工人充分的尊重和理解。中国的国有企业在处理和外国工会的关系时,要以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为原则,有理、有据、有节地和外国工会展开谈判。要推广我们的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赢得工人的认可和尊重,使工人对企业产生感情和依赖。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占领道德制高点,使企业能够在海外长久的立足与发展。
(四)充分发挥海外投资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
参加海外投资保险,可将政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政治和信用风险管理机构,它拥有丰富的项目承保经验和先进的承保技术。为了进一步提高海外投资保险的覆盖面,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应该做到:一要尽力降低投保门槛、努力降低费率、简化审批程序。二是要帮助海外投资者提升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项目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化解投资风险,防控发生损失。尤其是要加大对高风险国家的政治与经济风险、行业波动风险和海外买家风险的跟踪监测。三要建立快速理赔机制,简化服务流程,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信用保险责任,尽快补偿投保企业的损失,以切实保障投保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有效利用国际法防范、化解我国国有企业海外投资风险
为了保障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安全,需要充分利用多种双边及多边保护协议和各类保护公约。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是资本输出国和东道国之间签订的,以鼓励、保护、促进两国间投资活动的条约和共识。自1982年我国与瑞典政府签订第一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以来,我国已经签署了112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作为我国海外投资最重要的国际法规范,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使得国有企业在海外投资遭受政治风险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选择与东道国友好协商解决或是向东道国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选择将该争端提交专设的仲裁庭[4]。同时,我们还可充分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来解决海外投资争端。总之,双边及多边保护协议和各类保护公约是我国国有企业防范海外投资风险、解决海外投资争端的有力武器。
(六)加强对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
国资委、国资委聘请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及当地工会要对企业的经营和利税情况进行三重的监督和管理[5]。一是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国资委应该定期派遣人员对海外投资产生的利税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管,同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公司等对企业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披露和监督。二是要发挥当地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来监督企业经营者以防止发生违法事件影响企业的利益。三是对国有企业决策失误者应加强问责。要在管理领域切实推行问责制,而非形式上的问责制,首先要明确国企决策者的责任,让任何责任人都不能推诿而逃脱问责。北京在国有企业中推行的问责制非常值得效仿。北京市国资委出台政策规定:一旦国有企业负责人出现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将依据决策失误的大小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如果企业净资产在25亿元以下,损失数额在100万—500万元,以及企业净资产25亿元以上,损失数额占企业净资产1‰—2‰的,对责任人给予告诫、扣除绩效年薪处理;如果企业净资产在25亿元以下,损失数额500万元以上的,以及企业净资产在25亿元以上,损失数额占企业净资产2‰以上的,对责任人给予扣除绩效年薪、给予或建议给予免职处理[6]。国资委可以借鉴北京的做法对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工作制定出严格、有效、具备很强操作性的监管规定。endprint
参考文献:
[1] 《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2] 余劲松,吴志攀.国际投资法(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inosure.com.cn/.
[4] 吴婷.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构思[J].法制与经济,2010,(3).
[5] 马宇.国企海外投资热潮与规制[J].西部论丛,2009,(7).
[6] 剧锦文.对国企决策失误者应加强问责[N].环球时报,2012-06-05.
Difficulties faced by Chines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overseas investment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ZHANG Ya-jun
(Yancheng municipal Party school of the CPC,Yancheng 224000,China)
Abstract:China's economy has entered the stage of large-scale growth of overseas investment,as the main body of overseas investment,Chines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will play a greater role in overseas investment.Industry transfer and adjustment in the global scope,which provides a good opportunity for Chinese enterprises to expand overseas,but also increased the number of challenges and uncertainties.In the new period of overseas investment expansion,Chines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should actively resolve the risk,establish assessment mechanism,and constantly improve the insurance system,to ensure the effectiveness of overseas investment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orderly development of overseas investment.
Key words:state-owned enterprise;overseas investment;predicament;countermeasure
[责任编辑 仲 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