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王鲜勇
(陕西省城固县畜牧兽医工作站,陕西 城固 723200)
浅谈生猪屠宰检疫流程和检疫要点
朱建波,王鲜勇
(陕西省城固县畜牧兽医工作站,陕西 城固 723200)
畜产品在人们的饮食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保障其质量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猪屠宰市场的火爆,不法商贩为牟取巨额利益,进行非法屠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本文将从生猪检疫流程以及检疫要点出发,探讨生猪屠宰市场的规范化检疫管理。
生猪屠宰;流程;检疫
国民生产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饮食愈加丰富,对饮食安全的监管提出了挑战。猪肉作为我国居民生活中重要的肉食品,以其自身较高的营养价值与较好的烹饪食材深受广大群众青睐。因此,也就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供安全、优质的猪肉食品,需要将检疫流程规范化、严格化,对其中的关键节点采严格把控,为生猪肉进入市场把好关卡。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最新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加强各个环节的有效监控。
1.1 入场前的检查
对于进入屠宰场的生猪,需要加强查证验物。需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遇到特殊时期,需要持有《重大动物疫病非疫区证明》等相关证明。生猪免疫标识齐全,并及时对“瘦肉精”进行现场抽检。宰前检疫应在宰前6 h以上,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对屠宰生猪采用全程同步检疫。
1.2 猪群屠宰前检疫要点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宰前检疫的重要目标在于防止不符合屠宰标准的生猪进入屠宰加工环节,从而避免流入市场。生猪宰前的检疫能够更好的发现生猪所存在潜在疫病,以防止在生猪产地检疫上的漏洞,从而有效规避风险。观察猪群的精神状态,查看呼吸是否平稳,是否存在咳嗽、喘息等异常状况,对走路姿势进行判定。对于猪群中孤立、离群以及掉队的生猪,进行单独个别检疫。
1.3 待宰前的复检
检疫合格的生猪,检疫员凭借屠宰场场方所开出的“瘦肉精”残留检测“阴性”报告单,核查无误后签发“准宰单”。如因在运输过程中,受到应激因素或者是其他物理性原因所造成的濒死生猪,检疫人员需要对其进行严格检疫,并出具急宰证明,送到急宰间进行屠宰,并当场对屠宰生猪进行宰后检疫。急宰间负责人员对屠宰生猪的检疫加盖合格印章,若检疫不合格则加盖高温章或是销毁章。针对检疫不合格的屠宰猪需作出后期跟踪监测,确保其作出无公害化处理,防止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流入市场[1]。
宰后检疫主要针对检疫症状不明显,并在宰前检疫中疾病处于潜伏期的生猪进行再次检疫。明确检疫对象,例如传染病(一类、二类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积极落实现场检疫,对屠宰生猪进行验证查物,采取三观一察措施。在临床检疫中,采用问诊、视诊、触诊、叩诊等方法,而在实验室检疫中,采用病理学诊断法、病原学诊断法等技术。
2.1 头部检疫
头部范围内的建议观察颌下淋巴结是否存在淋巴结化脓、炭疽、结核等病状,切开屠宰猪的左右咬肌,检查是否存在猪囊虫。头部检疫需要检疫员二人相互协助完成,一人右手握住猪右前蹄,左手用工具钩住屠宰生猪放血部位的中间部分,将切口向左拉开,右手持刀深入到喉头软骨部位,以喉头软骨部位为中心,以颌骨内侧左右各为方向,拉开弧形切口,在颌骨的内沿采取措施后取出淋巴结。在整个过程中,注意保证肉的完整性,从而避免性内三角肉以及外三角肉。通过视检以及剖检等手段,观察头部与体表是否存在传染性的典型病变,重点对吻突、齿龈、咬肌进行检查。
2.2 内脏检疫
内脏检疫在整个检疫过程中,需要要注意的是当病变组织超过整个脏器的二分之一时,需要将脏器销毁,检疫主要以修割剔除病变组织为主。对于内脏组织的检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2.2.1 心脏
正常心脏富有弹性,颜色呈淡红状或浅棕色,色泽明亮,心肌坚实。检疫员对心脏部位进行检查时,可对心脏的凝固状态进行观察,需要注意的是慢性猪丹毒以及口蹄疫所呈现出的病状,以便有效检出病变组织;
2.2.2 肝脏
检查肝脏的流程与心脏大致相同,观察肝脏色泽、形状、弹性等,但需要切开胆管,查看是否存在寄生虫,如肝片吸冲、华支睾姜片吸虫;
2.2.3 肺脏
针对屠宰生猪肺脏的检查着重注意是否出血、萎缩与化脓,对肺部结核等进行细致检疫;
2.2.4 旋毛虫检疫
对屠宰猪的内脏取出后,自横膈膜取出25~30 g的样品,并与肉体标记为同一号码,在撕去肌肉膜之后,迎着光线,拉紧查看是否存在小白点,发现小白点之后进行取样,使用显微镜观察白点是否存在旋毛虫虫体。
2.3 肠部以及脾脏检疫
对肠系膜进行检疫,展开肠管之后,可见清晰如串珠的肠系膜淋巴结,右手持刀将淋巴结切开20 cm,避免划破肠管。对肠系膜淋巴结检查是否存在肿胀、坏死、出血等病状。对脾脏进行检查时,需要用左手提起脾脏,用道具在脾脏表面来回剐蹭,细致观察期表面是否具有弹性,有无肿胀以及结节,是否存在出血等症状,以进一步推测出是否有病变。
检疫结果对屠宰生猪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分别为合格、条件使用、销毁等。检疫员对肉猪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处理意见对于保障肉猪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检疫结果显示肉质良好,符合相关标准的屠宰猪加盖合格章,开具相关证明,如《动物以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屠宰猪方可出厂。针对检疫不合格的屠宰猪根据病状加盖“高温”或“销毁”等章。对于检疫出具有恶性屠宰猪必须作出无公害化处理,填写相关证明后监督实施。
屠宰猪检疫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居民的肉食消费具有重要的把关作用,需要检疫员具有高度负责的职业态度。同时,相关部门则要加强市场监管,严防患猪流入市场,通过多方面的举措,实现屠宰猪检疫结果的安全性、高效性。
[1]鞠春山,马跃文.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要领的探讨[J].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12,(6):46-47.
(编辑:晏兵兵)
S851.43
A
1006-799X(2016)18-0117-02
朱建波(1982-),男,陕西汉台人,助理兽医师,主要从事屠宰场检疫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