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
音乐产业的发展不是靠烧钱、比版权,而是如何先泡沫化整个行业,让优秀的作品发挥最大的价值。
所有人好像都在说音乐的商业属性、版权价值等等,但实际上真正的音乐来自于7000年前的骨笛,来自于巴赫为敬仰上帝写的那些东西,而不是来自于版权和商业。
从莫扎特时代到今天,音乐经历了无版权、有版权、又没版权的时代。音乐起初只在剧院里歌唱,之后的传播转移到电台、黑胶唱片、磁带、CD及现在的互联网。
我不认同在没版权的时代,就写不出好歌的观点。我写《同桌的你》时只挣了800块钱,并不是因它是800元而不是950元,就没有好好地把内心对生活的召唤写出来。音乐商业化和音乐真正的价值,没有什么必然关系。
应该说好音乐的产量,从莫扎特时代到今天并没有提高。在莫扎特时代,全世界可能一年生产500首歌曲,大概有50首好听。现在可能全世界每年会生产50万首歌,实际上也只有50首好听。
每当我们有4首好听歌的时候,一定要放到两张唱片里,每张唱片只有A面和B面第一首是好听的。我们有专门的“B面作者”,即那些水平不怎么样、作品便宜的作者,这就是我们的“B面作者”,这是原罪。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说互联网是罪人,其实整个音乐行业的创作态度和商业态度是非常恶劣的,互联网以盗版和洗劫的方式,痛打了这个行业。
如今我们谈来谈去的目的,主要围绕在如何把这些不好的作品商业化,变得更加有价值,也就是所谓的音乐商业化。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个更美好的目的我们也在努力做,就是把那50首好作品价值最大化,我觉得这是商业化过程中最重要的事。
于是,有人认为,音乐产业互联网化后,就会带来成本驱动,音乐就发展起来了。实际并非如此,音乐和影视不一样,音乐是诗歌属性,不能工业化生产,烧再多钱也未必能写出好作品。那在这个行业里该怎么办呢?
现在是泡沫化行业的时代,行业首先要泡沫化然后细分才能做起来。影视业今天这么发达,是经过荧幕增长然后拼版权,泡沫化行业才让创作者今天的收入足够高。如今,影视业各种类型都可以投产了。因为这个泡沫足够支撑小类型、亚类型投产,也能支持各级演员、明星了。
音乐行业,连一轮泡沫化都没有经历过。音乐行业不止是没有泡沫化,甚至连一点水分都没有。其他行业都已经泡沫化了,看到的比实际大很多,影视业至少看到的比实际大40%,但音乐行业,现在是看到的比实际上小很多。
所以,我个人很愿意把这个行业泡沫化。我相信,未来音乐产业经过这几轮泡沫化,会比影视业大很多。看电视的人不超过1亿,但听音乐的人超过8个亿。
未来怎么泡沫化,需要大家一起联手努力,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让好歌发挥最大价值,让好歌在卡拉OK里、演唱会等一切地方发挥最大价值,让烂歌死掉,让唱片公司未来再也不敢卖给我100万首烂歌只搭配300首好歌。(支点杂志2016年2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