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巡察机制 破解监督难题

2016-03-09 13:14雷五江
廉政瞭望 2016年2期
关键词:县委党风廉政情况

雷五江

近 年来,隆昌县积极探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不断完善巡察方式方法。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查,变日常坐堂收集问题为下沉一级发现线索,织密党风廉政监督铁网,努力做到查问题于初始,纠问题于初期,化民怨于初发,有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水平。

明思路,出台巡察办法。通过反复论证和摸索实践,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内容、巡察方法、巡察程序、问题整改、结果运用等进行全面的规范,努力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减少腐败隐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新常态。

强组织,理顺巡察体制。建立县委领导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体制,巡察工作发起、巡察中发现重大问题、巡察总体情况等全程向县委报告。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目督、信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纪委下设办公室。根据每次巡察工作的需要,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调配人员组成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并邀请县特约党风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全程参与,做到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组织有序。

转方式,明确巡察流程。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依纪依法”的原则,按照“调查摸底—制定巡察方案—发布巡察公告—开展工作巡察—形成巡察报告—反馈巡察问题—跟踪问题整改—巡察回访”的流程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召开会议、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发放调查问卷、现场接访等形式开展巡察,主动帮助被巡察单位查找问题,对在巡察期间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巡察组可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及时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真正做到了快查快处快移。

突重点,落实巡察任务。在巡察内容上,有“十大重点”:重点巡察各级各部门重大民生实事和民生项目的实施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党员干部自身勤政廉政情况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等。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处理建议报县委批准后,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由被巡察单位集中两个月的时间落实问题整改,巡察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工作回访。对巡察中发现的典型性、代表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违纪问题,作为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显效应,发挥巡察作用。把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对干部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依据。将巡察收集的情况作为述责述廉对象质询内容,隆昌县现已对全县30余个重点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察,对9个镇和32个县级部门作风建设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巡察,累计纠正和解决问题180余个,转立案件5件,查处党员干部7人。巡察中及时发现了基层干部侵占村民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在项目推进中违规发放工作补贴、村(社区)干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已通过巡察后转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干部执行力的持续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风廉政巡察工作已经成为隆昌县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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