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立新
(黑龙江省北安市国土资源局,黑龙江 北安 164000)
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流转作用分析
符立新
(黑龙江省北安市国土资源局,黑龙江 北安 164000)
摘要:长期以来体制使得我国城镇化水平低下,经济落后和人多地少的现状又造成了农业集约化水平不高,进而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开展积极的土地流转是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土地资源利用率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城镇化;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土地集约化
城镇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农村人口、土地等地理要素空间分布的调整,作为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土地资源在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将受到巨大影响,土地利用现状的改变在所难免。于是,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便成为实现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其中,
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土地利用的效率进而影响我国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
(一)农村城镇化水平低。
受长期城乡体制的影响,我国城镇化一直于一种低水平缓慢发展的状态,与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有较大的差距,也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2006年中国城市人口比重为41.3%,世界平均城市人口比重为49.2%,而发达国家城市人口比重均在80%以上。
(二)对城镇化存在着认识误区。
一方面,我国农村的传统观念强调耕田种地是农民的本分,农民也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很难完全舍弃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大量人口涌向城市带来的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政府在制定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时候,倡导农民“离土不离乡”。结果是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困守在有限的土地之上,造成了劳动生产率低下,传统观念制约着中国的乡村城镇化。
(三)城镇化的质量不高。
有些小城镇有名无实,大量农村人口只是完成身份改变,变成了城镇人口,并没有完成职业和空间上的转化。
(四)进城农民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农民工很难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受到政策排斥及制度压抑,进城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卫生、住宅建设等方面,都难以享受到和普通市民同等的待遇,很难进入到城市正规体制内,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低下,文化技术水平和能力不高,从而导致他们在城市当中的就业竞争力低。
由于乡村土地产出效益明显低于城市,所以地价一般要远低于经济发达的城镇地区。再加上乡村土地获取较为容易,土地管理不到位和乡镇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在乡村城镇化过程中和小城镇建设中更容易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的情况,造成土地资源粗放利用。
(一)通过土地合理流转推进乡村城镇化。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发现,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围绕着剩余劳动力和土地利用产生的,关键是现有的土地使用权过于分散,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需要。因此,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所有制的条件下,合理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是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城镇化、剩余劳动力转移、土地集约利用三个方面,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在充当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的基础。
现阶段通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有效地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可以在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基础上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非农生产领域转移。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是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刺激和召唤,最大程度地避免劳动力的浪费,进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2.农村土地利用集约化的重要条件。
通过流转农村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中使用,有效地扩大农业生产的规模,解决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的问题。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能充分调动种田大户的生产积极性,主动在生产资料、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上增加投入,体现规模效益和科技效益,促使农业生产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利用的集约化。
3.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通过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流转,能帮助进城农民尽快完成身份定位,解决小城镇居民中普遍存在的“亦工亦农”又“不工不农”的现象,促使他们主动融入城市生活,真正实现城镇化。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为重要的物质基础,土地流转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为保证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和乡村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更新观念,营造流转良好氛围。
(1)农民要更新传统观念。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逐步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是推进农村城镇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
(2)政府要转变工作思路。树立主动为土地流转服务的观念,把土地流转工作当成一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和群众的实践创造,及时发现新情况,妥善处理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
2.在城镇化过程中创造良好的土地流转外部环境。
(1)健全规章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对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章制度,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方面对农户的土地流转行为进行规范。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此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要求,以保障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2)消除农民进城就业壁垒。加快农村人口的城市化步伐,一方面要大力促进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等;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城市氛围,减少对农民进城的歧视。
(3)提高进城农民就业能力。钊对我国农村劳动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在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些向城市转移的劳动力教育培训,提高其自身素质,增强他们进城务工就业的适应能力。
(4)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业人口就地转移。通过扶持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培育产业集群来积极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消化吸收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人口就地转移,缓解人口增长对大城市造成的冲击。
(5)建立农村社保体系,消除土地流转后顾之忧。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积极建立建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消除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2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