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现象

2016-03-09 15:27王乐双
人间 2016年2期
关键词:泛娱乐化类节目电视节目

王乐双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论我国电视节目的“泛娱乐化”现象

王乐双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摘要: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不断发展,电视节目逐渐成为一种商品,收视率的巨大压力和经济效益的诱惑促使媒体从业人员制作并播出大量低投资、高回报的娱乐类节目,我国电视媒体的“泛娱乐化”现象日益严重。为此,我国政府应从法律层面加强对电视媒体的监管,媒体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从而提高电视节目的文化内涵。

关键词:电视节目;泛娱乐化

一、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含义

“泛娱乐化”是指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人为制造的笑料、噱头过于泛滥,连新闻、社教类节目也掺进娱乐性元素。“泛娱乐化”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一是以大众传媒为载体进行传播;二是形式上娱乐成分和其他成分比例不均;三是内容上庸俗空洞;四是低俗化与从众化。正如尼尔波兹曼强调的,“所有内容都被赋予了娱乐的颜色,一切内容和文化形式都将成为娱乐的服务者,无声无息地被娱乐所主宰,进而使娱乐精神成为传媒的主流精神。”①

二、电视节目“泛娱乐化”产生的背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视媒体纷纷参与竞争,通过一切手段争取市场份额,而在大众文化盛行的时代,娱乐产品的畅销度不言而喻,自然而然地成为拉动收视率的最佳保障。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维方式发生转变,多元化的个性需求越发强烈,对具有娱乐性、刺激性的电视节目的需求与日俱增,所以,不仅原有的综艺节目,其它的如体育、科技、社教类等节目,甚至连新闻节目都出现了娱乐化的倾向,于是,90年代我国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现象便应运而生,并且呈现出逐步漫延之势。

三、我国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现状

(一)新闻节目走向娱乐化。新闻节目软化的表现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据托马斯·帕特森教授的报告,到2001年时美国非公共议题新闻从1980年的35%增加到50%;追求轰动效应的新闻从25%增加到40%;以关怀人文为视角的新闻,从11%增加到26%;以灾难和犯罪为主题的新闻也从8%增加到15%,越来越多的新闻节目将带有刺激性、煽情性的花边新闻、犯罪新闻作为新闻报道的重点,使新闻变得越来越“软”。

民生新闻要求新闻事件要有一定的故事性、新奇性和情节性,并且逐渐把话语权交给观众,它们大多用娱乐化的包装和大众化的表达方式来传递信息,取得不错的收视率与经济效益。但随着这种节目的不断增多,其形式和内容上出现了同质化和低俗化等一系列缺陷,报道内容大多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新闻价值并不高。

(二)娱乐类节目迅速膨胀。1990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综艺大观》和《正大综艺》,自此娱乐类节目开始面向全国推广,一档接一档的娱乐节目让观众过足了瘾,其收视率也是一路飙升。随着娱乐节目类型的不断细化,上海电视台的《智力大冲浪》、中央电视台的《幸运52》等益智游戏类节目、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等选秀类节目以及福建电视台的《开心100》等“模仿秀”节目,这些娱乐类节目无论是在收视率还是经济效益上都获得了一定的成功,其主要原因是这些节目成功地多角度开发了电视的娱乐功能,为电视观众带来了更多的趣味和快乐。

(三)历史剧和学术类节目走向娱乐化。从《神话》到湖南卫视播出的《宫》、《步步惊心》,穿越剧的热潮达到了空前火爆的程度。大量内容与形式雷同的穿越剧以现代人的调侃、白日梦般的时空穿越等荒诞的内容设置对历史进行随意篡改,当现代人物以喜剧的形式在时空的洪流中任意穿越时,历史的神圣感和深刻主题并荡然无存,这种过度戏说历史的电视剧作品无疑是对文化传承的一种根本性侵蚀。一些学术文化类节目中也开始出现了幻想、臆造以及娱乐化的倾向,创立于2001年的《百家讲坛》,早期走的是精英路线,霍金、杨振宁、叶嘉莹等名家相继到节目做客,节目质量较高,学术色彩浓厚,受到大众好评,而如今,这股浓厚的学术风却开始减退,其间逐渐显现出编造历史、娱乐八卦的趋势。这种对历史的庸俗化的解读,无疑是为了营造出历史事件的故事性和新奇性。

四、电视节目“泛娱乐化”的应对之策

(一)加强政府监管。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从2012年1 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限制婚恋交友类、综艺娱乐类等七类节目的播出时长,并明确提出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限娱令”的颁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娱乐节目的进一步泛滥,但若想彻底根治“泛娱乐化”现象,还需政府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针对将收视率作为判断节目好坏的最重要标准的错误行为,完善我国电视节目的评估体系。

(二)合理规划节目比例。不仅公共电视台要注重播出节目的人文内涵,其他地方电视台也同样要提升节目的档次和品味。在如今“泛娱乐化”的大环境中,媒体从业人员看到的主要是大部分人对娱乐节目的广泛需求以及娱乐节目带给电视台的巨大的商业利润,而往往忽视了另外相对较少的一部分人对于新闻、教育以及社科类节目的热切期盼,导致娱乐类节目过渡泛滥,各类电视节目的比例严重失衡,因此,媒体从业人员应当放宽视线、合理配置资源,增加人文社科类节目的比例,使其和娱乐节目的比重相对均衡一些,真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方方面面的需求,提高电视媒体的文化内涵,从而有效预防我国电视节目走向“娱乐至死”的极端。

(三)提高媒体人员综合素质。

一档电视节目质量的高低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是直接挂钩的,节目制作人如果没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和知识储备,缺乏媒体自律和职业道德,那么制作出来的电视节目也就可想而知了,不仅使节目的质量和档次大打折扣,也严重破坏了媒介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使大众传播媒介逐渐丧失其舆论导向、社会教育等功能。因此,媒体从业人员必须保持内心的职业操守,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提高创新能力,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电视等大众传媒媒介的持续健康发展。

注释:

①[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吴燕莛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参考文献:

[1]吴飞.传媒批判力[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2]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M].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3]麦克卢汉.理解媒介[M].商务印书馆,2000.

王乐双,(1992年-),女,汉族,山东济南人,硕士,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方向为国际传播。

作者简介:

中图分类号:G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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