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
[摘 要]研究古代语言属于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今人解析中国古代的语言文字时,应该具有一定的训诂学知识。训诂学是研究古代语言必不可少的工具。通过探析清代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所书《说文解字注》中的训诂方法,研究前人在训诂汉字时所秉承的原则与方法,加深对训诂学知识的理解。
[关键词]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训诂原则;训诂方式
[中图分类号] H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2-0078-03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作为中国的第一部字书,是研究古代语言文字的重要著作,历朝历代的研究者不乏其人。然而,直到《说文解字》面世千余年之后的清朝,《说文解字》学研究才被推至顶峰。究其原因,是由于训诂学在清朝时期的兴盛所致。清朝之前,元代的国家统治阶级崇尚武功而轻视文治;明朝的学风空虚,士人学子向壁虚造,导致了两个朝代的训诂学处于低潮时期。清朝的统治者虽然实行了残酷的思想文化禁锢措施,但也使得学者们整日沉迷于旧书之中,研究清朝之前的古代文化;再加上与外界交流增多,西方的科学文化传入,以及本国音韵学研究兴盛,使得训诂学的研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说文解字注》便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之下产生的。段玉裁本人精通音韵学和训诂学,因此,《说文解字注》能够突破前人研究《说文解字》的局限,将《说文解字》学和训诂学引向新的领域。
一、 训诂学的含义
训诂原本是中国的传统学科“小学”中的一个科目。最初,训诂古文的目的是为了疏通经义,阐释文意。时至今日,训诂学训诂的对象已经不再局限于古代的经典文献。郭在贻在《训诂学》中给“训诂”二字的定义是:“训有顺释之意,诂有古言之意……训诂也正是顺释古代语言的意思。”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现代汉语中,训诂的范围已经把所有的古代汉语语言囊括在内了,而不再只是对古代经典文献进行训诂。现代意义上的训诂学真正建立起来的时间是在清末民初时期,黄侃最早把训诂学定义为:“真正之训诂学,即以语言解释语言。初无时地之限域,且论其法式,明其义例,以求语言文字之系统与根源也。”从里面我们可以总结出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训诂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没有了“时地之限域”,其次是总结出这些语言的理论(“法式”)和方法(“义例”),最后是探求语言文字的系统以及根源。总结前人的观点,训诂学就是以解释语言为目的,总结语言的理论和方法,探求语言的系统以及根源的学科。
二、段玉裁的训诂原则
段玉裁之前的学者们训诂《说文解字》,主要采用了传统的形训和义训两种训诂手法,这种做法在本质上看,是以一种孤立的训诂方式对《说文解字》中的汉字进行训释。而段玉裁则不同,段玉裁由于自身精于音韵、文字,使得他能够从一个发展的、系统的角度对汉字进行训诂。他在《广雅疏证·序》中说到:“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五。”这句话首先表明了段玉裁对汉字形、音、义三者之间关系的认识。汉字形、音、义三者可以互相求证,说明汉字的形、音、义是处于一种彼此依存的关系,只要认识到其中的一个方面,就可以推导出另外两个方面。其次,是段玉裁对文字发展规律的认识。他从历时的角度将汉字的形、音、义分为古形、今形、古音、今音、古义、今义,认识到语言文字一直处于一种发展状态,古时的读音和解释可能与现在的有所区别。《说文解字注》中很重视将这些区别点明,从而达到训诂学梳理文义的根本目的。这样的训诂原则是《说文解字注》能够突破前人的局限,发展、完善许说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一点能够超越前人的原因就是,《说文解字注》不拘泥于某个特定地方面对字本义进行说解。在引用文献时,段玉裁选择的文献也不仅仅是史书或者工具书,还有祭文、皇帝年号、地方方言等等。
三、《说文解字注》中的训诂方式
训诂的方法多种多样,方式不尽相同。有的从“形”、“声”、“义”入手,把“训诂”方法分为“形训”、“声训”和“义训”;有的将训诂研究方法分为“互训”、“声训”、“形训”、“义训”、“反训”、“递训”等。郭在贻在《训诂学》中将训诂的方式总结为三种:义界、推原、互训。《说文解字注》的训诂形式也是处在义界、推原以及互训这三种训诂方式范围之内。主要有这几种:以文献为依据,寻找例字出处,探求字的本义,推演引申义、假借义;以字音来训释字义;在同义字之间互相训释。所有论证的出处都是以流传下来的古代文献作为参考依据,这些古代文献的来源极为广泛,可以对同一个字进行相互印证。
(一) 义界的训诂方式
义界是指确定词义界限,定义词的概念的内涵。《说文解字注》中采用“义界”训诂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从历代文献中寻找各字出处,再将这些字在文献中的解释进行比较以探求出例字的本义;二是从字本义来推导或者从其他文献处查找字的假借义、引申义。
1.从文献中寻找例字出处,探求字本义。《说文解字注》为证明字的解释而引用了大量的经典文献,里面一个字的字义解释的引证来源通常有几个,以此考证该字字义解释的准确性。《三篇下·彻》:彻,通也。《说文解字注》:“《孟子》曰:彻者,彻也。郑注《论语》曰:彻,通也。为天下通法也。按《诗》:彻彼桑土,传曰裂也;彻我墙屋,曰毁也;天命不彻,曰到也;彻我疆土,曰治也。各随文解之,而通字可以隐括。”“彻”字的本义“通”的意思,《说文解字注》列举《孟子》《论语》原文皆释为“通”。再引证《诗》例句:“彻彼桑土”、“彻我墙屋”、“天命不彻”、“彻我疆土”等,这些例句里的“彻”字,都能用“通”这个解释来概括。《四篇下·毕》:毕,田网也。《说文解字注》:“谓田猎之网也。必云田者,以其字从田也。《小雅》毛传曰:毕所以掩兔也。《月令》注曰:罔小而柄长谓之毕。按《鸳鸯传》云:毕掩而罗之,然则不独掩兔也。亦可掩鸟,皆以上覆下也……”许慎释“毕”字本义为用来进行田猎的网子,《说文解字注》引用了《小雅》《月令》《鸳鸯传》中的例子来引证许说。《小雅》中解释“毕”是用来捕捉兔子的网;《月令》注中解释了毕是什么样子的网;《鸳鸯传》中则描述了这种田网不仅可以捕捉兔子,还可以捕捉鸟类。此三证共同证明了“毕”的本义就是田网。
2.从本义推演引申义、假借义。引申义和假借义都来源于本义,《说文解字注》从《说文解字》中字的本义解释出发,推演出字的引申义和假借义,这也是《说文解字注》发展、完善许说的一个重要表现。《三篇下·皮》:皮,剥取兽革者谓之皮。《说文解字注》:“剥,裂也。谓使革与肉分裂也……引申凡物之表皆曰皮。凡去物之表亦皆曰皮。”“皮”原义指剥取兽类皮革这个动作,其实质是讲皮革与肉分离,后来引申为物体的表面都称之为“皮”。《三篇下·整》:整,齐也。《说文解字注》:“《释诂》曰:胎,始也。此引申之义。《方言》曰:胎,养也。此假借义……”“胎”原意是妇人怀孕三个月,后来引申为“开始”之义,因为包含了人开始出现的意思,又引申为“养”的意义,因为妇人怀孕包含有养小孩的意思。
(二) 推原的训诂方式
推原是根据词的读音来源,探索词义的根源。这里主要采用的两种训诂形式分别为:一是查找例字在古音中分属于哪一个音部,同一个音部的例字在字义上会存在有互通之处,以此训释字义;二是根据例字之间存在的双声与叠韵的关系来论述词义。
1.凭借字音训释字义。《说文解字注》则是将字在古时的同音字找出来,或者是考证字与字之间所分属的韵部,来进行字义的探究。《一篇上·丕》:丕,大也。《说文解字注》:“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即丕显。”“丕”与“不”在古时的音是相同的,所以“丕”和“不”经常能够互用,“不”有时也能表示大的意思。《二篇下·遁》:遁,迁也。《说文解字注》:“此字古音同循,迁延之意。凡逡遁字如此。今之逡巡也。《礼记》郑注用逡循十有一。”“遁”具有迁延之意,古时逡循犹如现在的逡巡。《三篇下·弑》:臣杀君也。《说文解字注》:“……《经传》杀弑二字转写既多为讹乱。音家又或拘泥,中无定义,多有杀读弑者。按述其实则曰杀君,正其名则曰弑君也。许释弑曰臣弑君也,此可以证矣,杀在古音十五部,弑在一部,本不相通也……”古时“杀”、“弑”经常互相不分地乱用,《说文解字注》按古音训“弑”在一部,“杀”在十五部,点明了两字的本义其实是不同的。
2.点明字与字义解释之间的语音关系。《说文解字》释字时,字与字义之间通常存在语音上的关联性,《说文解字注》则清楚地点明了这两者之间所存在的关系主要是双声、叠韵两种。《二篇下·返》:返,还也。《说文解字注》:“返还叠韵。”“返”与“还”互为叠韵关系。《四篇下·死》:死,澌也。《说文解字注》:“死澌异部叠韵。”“死”与“澌”互为叠韵关系。《九篇下·项》:项,头后也。《说文解字注》:“后项双声。”“项”与“后”互为双声关系。
(三) 互训的训诂方式
互训是用同义词或者近义词来进行相互解释的一种释词方式。《说文解字》中的许多字之间都存在有共同的义项,同义字之间可以进行相互训释来得出结论,还可以对同义字之间的差别进行辨析,以探求和区别字的本义。
1.以同义字训释字本义。同义字之间本身存在有相同的义项,所以可以用作互相之间的字义解释。《说文解字注》中通常是几个同义字之间相互使用作为字义解释,或者几个同义字用同一个字作为解释。如《一篇上·禧》:禧,礼吉也。《说文解字注》:“行礼获吉也。《释诂》曰:禧,福也。”《一篇上·禄》:禄,福也。《说文解字注》:“《诗》言福禄多不别,《商颂·五篇》:两言福,三言禄……《释诂》《毛诗》传皆曰:禄,福也。”《五篇上·甘》:甘,美也。《说文解字注》:“羊部曰:美,甘也。甘为五味之一,而五味之可口皆曰甘。”《说文解字》释“禧”、“禄”两字皆用“福”这个共同的意思来训释。“甘”字与“美”字则相互训释。
2.辨析同义字,区别字本义。《说文解字注》不仅用同义词进行互训,还提出了“统言”、“析言”两种训诂条例,以“统言”来阐释同义词之间的共同义项,以析言来点出同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一篇上·祥》:祥,瑞也。《说文解字注》:“凡统言则灾亦谓之祥,析言则善者谓之祥。”“祥”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为“瑞”,一种征兆。《说文解字注》解释“祥”包含了好的征兆和坏的征兆两种义项。如果笼统地说,连“灾”也能算作“祥”,如果仔细分辨的话,只有好的征兆才称为“祥”。《四篇下·臂》:臂,手上也。《说文解字注》:“又部曰:厷,臂上也。此皆析言之,亦下云人之臂亦……浑言之则厷、臂互称。”臂,本义指手的上部。《说文解字注》中认为手的上部分的准确说法应该是“厷”,“臂”其实是指腋下。一般情况下都是“厷”、“臂”互相使用。《六篇下·国》:邦也。《说文解字注》:“邑部曰:邦国也。按邦、国互训,浑言之也。《周礼》注曰: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析言之也。”国,本义邦。《说文解字注》点明此两者互训,并引用《周礼》注的解释,大的国家才叫邦,小的国家才叫国。
三、结语
训诂原本只是单纯地为了梳理经义,经过长时间的发展,训诂的目的也已经发展成解释疏通古代的语言文字。段玉裁以发展、联系观点注释《说文解字》,使得《说文解字注》成为一部全面解释古代语言文字的训诂学经典,他所秉承的这种训诂学观点很能体现语言学中要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语言变迁的观点。笔者研究《说文解字注》里的训诂方法,更重要的是学习和分析前人研究古字义、古词义的方法,并用来理解古代文献中语言文字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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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