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农机局规范作业标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一年一度秋风劲。沐浴着浩荡的秋风,千里房县迎来了又一个水稻丰产年。为确保丰产丰收,从9月1日起,房县农机局组织调度了县内外150余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为房县广大稻农提供机收服务。
在确保机收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为彻底杜绝焚烧秸秆、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现象的发生,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房县农机局发文通知所有在房县境内从事水稻机收的农机主及驾驶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秸秆还田”的硬性规定,在机收作业中,不使用切草器、留茬高度高于15 cm的,一律取消机收作业资格。
9月6日以来,从农机安全监理站执法人员在城关、红塔、军店、化龙等地巡回检查及各乡镇农机服务中心反馈情况来看,“秸秆还田”“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5 cm”的要求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以往由于焚烧秸秆导致的“村村起火,处处冒烟”的不良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城乡广大人民尽享蓝天白云。
(房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姚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