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堂普法公开课

2016-03-07 21:31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3期
关键词:王欣有罪网信

快播涉黄案在手机、社交网络和弹幕互动中直播,挑动了各方的“咆哮”神经。一个好端端的案子,就这么成了段子手的盛宴,成了舆论高地的争夺战,成了《人民日报》与新华社的选边站。

该案全程网络直播,数百万围观者都成了“十二怒汉”。 因辩护人的“段子辩词”“乐视举报快播”的噱头,以及王欣“菜刀论”“技术本身并不可耻”等金句 ,变成了一场全民“奇葩说”。微博上的舆论一边倒地为快播叫好,众多网友高喊“我欠快播一个会员”,甚至还有人去乐事薯片“架火拆台”。

司法公开本想教育大众,不想却严重走偏,《人民日报》急得撸胳膊上阵。1月9日17:43分“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的文章,直言违法不违法,不看谁更伶牙俐齿。

这篇遵循有罪推定的定调文章不仅没能起到该有的作用,反而掀起更大的波澜。当晚23:24分,新华社《无论快播是否有罪 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一文指出,就算快播有罪,也不能剥夺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尊重程序、尊重辩护,这才是法治。

人民日报VS新华社,虽然切入点不同,但因为标题犯冲,迅速成为网民的“槽点”。这“不走寻常路”的舆情显然触动了互联网管理者,次日,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话称,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

出乎网民意料的是,网信办在此时发声,并没有站在监管部门的角度要求严惩,而是强调“依法查处”,这不仅是要求维护法律条款,更维护了用法律打击涉黄这一立法精神。从政治智慧上说,这一表态,比交通运输部部长对专车的一锤否定要高明得多。

何为“依法查处”?无论舆论再热闹,对战各方也需明白,司法公开不等于“公审”。如今判决未下,案件能否得到合理的依法判决才是关键。网民没必要美化王欣和快播,管理者也没有必要对其妖魔化,因为这些都不是法官判案的依据。“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虽然是老生常谈,但这是全社会应该有的理性,是必须维护的法律的权威。

海淀法院此次全程公开庭审,让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让程序在广大网民面前“晒太阳”,这种将程序正义摆在公诉人面子之上的做法,已经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将是一场公平和正义的裁判。

正如公诉人员所暴露出的技术盲点一样,与现实秩序相比,网络秩序的建立与维护呈现出了非常大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直接导致了这些年来王欣能够信马由缰,也导致很多互联网大佬成了今天的洗白英雄。

所谓“万事开头难”,如果法院能最终对“技术中立”做出合理解释,能对辩论焦点一一回应,能对王欣等人做出公正判决,这起码能证明,王欣不是网络整治运动的“严打”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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