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梅芳
托管服务—土地流转新形式的分析与探讨
栗梅芳
根据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加快土地流转效率,我省在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开展土地托管经营,采取多种农企合作形式,对农户土地实行短期托管与长期托管,以达到双赢的结果。
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大批农民进城变身为农民工,导致农村大片土地撂荒,危及粮食安全。土地流转就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但是当前实际制约着土地流转的效率。一方面大量土地分散在千家万户农民手中,许多农户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耕种,但又不愿意失去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土地效益的发挥;另一方面,许多新兴经济主体拿不到大块土地,无法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经营,阻碍着新兴经济主体发展壮大。
据唐山市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市756.26万亩耕地中共有174.57万亩耕地进行了流转,土地流转率达到23.1%。通过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面积125.52万亩,土地规模流转率达到71.9%,其中以转包和出租形式流转达151.82万亩,占全部流转面积的87%。以转让形式流转的3.12万亩,仅占1.8%。说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较强,不愿轻易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托管是在农民自愿并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合作社对农作物生产提供短期或长期的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可有效减少生产成本,降低资料投入,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户收益。
土地托管形式:(1)订单式服务:由合作社在农作物种植期间分段服务,服务期间收取服务费及生产资料费用,合作社同时销售生产资料,对入社农户实行价格优惠政策。主要代表为玉田集强农民专业合作社。(2)合作服务:由合作社对土地进行全程管理,收益均分。主要代表为大城县粮满仓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3)全程托管:由合作社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合作社收取托管费用(含生产资料费用)。主要代表为沧县鑫翰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滦县百信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
玉田集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有员工55人,社员1980户,累计流转土地15000余亩,年托管土地10.2万亩。首先针对没有时间或没有经验经营土地的农户开展耕、种、收、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土地全程托管服务。托管形式主要为订单式服务,农民在不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前提下,由合作社代为管理,土地和收获物还属于农户,在托管过程中农户还可享受到一定的补贴政策。合作社建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场、粮食烘干及现代化存储库、农产品保鲜气调库等现代化农业设施,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32台套,农机日服务能力达8500亩。2014年合作社与北京中农信达电子公司合作,开发一款APP,通过扫描二维码,利于网络线上销售、技术咨询,线下收购、技术服务,为社员和农户实行全程网络服务。
大城县粮满仓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主要实行全程合作托管种植模式,2016年实施面积1万亩,由合作社与承包户签订耕种协议,土地从种子购买到生产过程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合作社承担,收获后由合作社进行销售,销售所得纯效益由合作社与农户平均分配。这种托管模式中,种植户不产生农业生产投资费用,同时合作社因为没有土地承包费也减少了投资,双方都实现了直接收益。其次由于种植户不耕作不承担种植风险,合作社由于在机械设备、种植管理技术、翻茬耕作上有成熟的经验,所以也降低了种植风险。
沧县鑫翰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有专职从业人员15人,兼职从业人员62人,社员324人,在大面积承包土地种植农作物的同时为广大农民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售业务,服务社在前期先收取农户40%的托管费用,待收获销售后再扣除剩余托管费。现流转土地1.1万亩,托管土地1.5万余亩,农业耕作机械、玉米收获机械、小麦收获机械、土地深松机械、农作物播种机械、病虫防治机械共计114台套,同时拥有烘干机及小杂粮深加工机械设备,建设机械存放库房1860平方米、粮食晾晒基地14280平方米及农资仓库2000平方米。
滦县百信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下设52个分社,涉及滦县、滦南、迁安、卢龙、昌黎、抚宁等6个县区。主要从事花生、玉米、小麦、水稻及果蔬种植的托管服务,2015年托管面积达12.7万亩,拥有整套的耕种、施肥、浇水、除草、打药、收割、脱粒、烘干及运输的现代化机械设备。服务社对收获产品可进行回收及加工,同时拥有4台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机,对植物次生品进行统一处理,农户可根据需要选择自售或合作社回收。托管服务包括短期及长期托管,短期托管主要托管一个生产周期或一年,长期托管至2028年。同时合作社拿出托管利润的10%设立风险基金,2%购买农业保险,28%返给托管户留做下一茬托管费。
符合当前农村现状和农民的传统心理。一方面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大批农民进城变身为农民工,导致农村大片土地撂荒,危及粮食安全。另一方面农民又有着“恋地”、“恋粮”的思想,土地流转就是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农户把土地以一定的条件流转给第三方,可以满足农民有地无力又有粮的需求。
符合当前农业生产的要求。通过土地托管,可以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减少了投入,增加了产量,提高了土地产出率,通过现代化的种植模式,减少了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有利于保护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达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
符合当前国家政策的要求。通地土地托管,使农业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式经营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部分农民不愿意托管或不愿意长期托管,在大规模种植的情况下存在一些插花地的现象,给统一管理带来麻烦。
取消粮食保护价后,粮食价格全面下跌,但生产资料价格未见明显变化,人工费用越来越高,农民托管积极性下降。
土地托管只是实现了种管收的管理,对农民来讲,主要追求产出效益,需要合作社与销售企业合作,争取做到种产销一条龙服务。
(作者单位:河北省植保植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