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洁,王代芬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迪尔凯姆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比较
王自洁,王代芬
(陕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作为实证社会学与理解社会学的代表人物,迪尔凯姆与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开启了社会学学科的独特思维,通过对二者方法论的理论基础、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界定、观察对象的方式和解释对象的策略等的对比,旨在梳理和构建迪尔凯姆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脉络与框架,以期为读者了解二者方法论搭建脚手架。
埃米尔·迪尔凯姆;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方法论
社会学方法论是探索和验证社会学研究中的方法的理论,主要涉及有关社会学学科体系及基本假设的一般原理问题。[1]44-46也就是说,社会学方法论是社会学何以可能的依托,而社会学方法论滥觞于社会学古典理论的三大奠基人之二的迪尔凯姆与韦伯对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自觉思考,这份自觉成为社会学宣称自己属于一门学科的有力武器。M.沃特认为这是由于社会学既有被广泛公认的理论传统,又有严肃的方法论态度。[2]1为了更好地深入社会学内部,我们需要对其方法论有明确的把握,因此,对迪尔凯姆与韦伯方法论对比势在必行。
1.理论基础:唯实与唯名的传承。
埃米尔·迪尔凯姆(Émile Durkheim,1858-1917 ),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年鉴学派创始人,其思想最早根源于欧洲中世纪经验哲学正统流派的“唯实论”(认为社会是客观存在的,具有超越性和集体性)。该流派中的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一度尝试凭借通过建立一种能容纳所有学科(包括历史、心理和经济学)的方法——物理学式的方法来维持学科的科学性,然而,遗憾的是,孔德并没有明确指出社会学研究对象与方法;继孔德之后,著名的社会学家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将目光投射于社会学独特研究内容而疏于对方法的关照;而穆勒虽然对方法的探索“一往情深”,却奈何深陷孔德的方法范式中,不得其出。这一“瓶颈”到了19世纪被迪尔凯姆所打破,其取孔德与斯宾塞实证主义方法之精华,弃二者自然科学式的解释策略,并在《自杀论》将这一突破展示出来——用统计学的方法对自杀现象进行研究。该方法既使社会学摆脱了孔德式思辨性科学体系的束缚,也奠定了迪尔凯姆在社会学中的非凡地位——早期实证主义的集大成者。总之,在迪尔凯姆眼中,“社会学如欲发展成为一个合乎科学的学术,必须有确定的研究对象和科学的研究方法” 。[3]37
然而,在另外一个国度(德国)存在与实证主义相对的人文主义观点,而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正是这欧洲中世纪非正统派“唯名论”(持有社会只是单纯的名称,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存在的观点)的继承人。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理论化何以可能?”这个问题,韦伯认为最好的回答是“创设该科学独一无二的对象、工具和方法等”。因此,韦伯社会学方法论的“首要任务便是对区别于自然科学的社会科学的说明和规定” ,[4]序3因而其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始于康德(德国唯心主义传统代表人物)时期的关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差异的方法论的影响。如,在文化科学性质方面,韦伯的基本观点受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和李尔凯特(Rickert,Heinrich)的影响尤甚。这两位新康德主义者的伟大成就在于“建立起了独立的文化科学理论,试图把文化科学从形而上学和自然主义的独断思想中解救出来” ,[4]序3为了达成这一目的,狄尔泰试图从“科学分类”入手,李凯尔特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逻辑方法论的视角,用来分析把握概念发生的不同途径。狄尔泰认为,根据事物的规律与普遍联系对其进行解释是自然科学永恒的旋律,而通过关注个人生活来理解其行动则是社会科学的主要意义。为了理解他人生活,狄尔泰引入了“神入”(理解他人生活的方法)的概念,而这种“神入”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色彩,即有价值涉入。而在李尔凯特的观念中,“自然是那些......任其自然生长的总和;而文化......是由于它所固有的价值而为人们特意地保存着” ,[5]15也即“为人所承认的价值划分了文化现象和自然现象” 。[4]序4韦伯虽然汲取了李凯尔特“价值关联”的思想,认为研究者在考察某一经验现实时,需要拥有自己的价值立场,只有这样,“方能揭示出经验现实的本质特征和它存在的真正意义” ;[6]1-7但他并不像李尔凯特那样抗拒狄尔泰的“精神科学”一词,反而认为该词能够体现“文化科学的某些特性” 。[4]序4因此,韦伯关于文化科学的观点可以理解为“狄尔泰的意义和理解的学说与李尔凯特的价值学说、特殊性和个别性的融合” 。[4]序5换句话说,“韦伯的方法论就是关于达到文化科学的目的(对有意义的文化事件或实在的特质的认识和理解)的方式,原则和手段的讨论的结合体” 。[4]序7
2.研究对象:事实与行动的对立。
孔德首先提出了将社会学建成一门实证科学,而所谓实证即真实、有用、肯定和精确,[7]29-30之后的斯宾塞等学者也不断地为之努力,而迪尔凯姆更是倾其一生去建立科学的社会学。对于实证主义者来说,学科独立的关键在于拥有“某种独特的‘客观事实’(研究对象)”,[8]109即“一种不属于其他科学范畴的现实” 。[9] 4为此,迪尔凯姆为社会学创设了独特的研究对象——社会事实:“ 一切行为方式……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都叫做社会事实” 。[10]33-34此外,社会事实具有客观实在性,强调社会事实是一种团体现象,而非纯粹个体事实);[8]110-111社会事实还具有超越个体的强制性,由外在于个人而又对人具有强制力的行为、思维和感觉方式构成。[10]25所以,在迪尔凯姆的眼中,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事实”的科学,而也正是这个独特的研究对象使得社会学的独立成为可能。
不同于迪尔凯姆,韦伯把社会学设想成为一门探讨社会行动的综合学科,认为“社会行动”才应该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因为个人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为了更细致地说明社会行动,韦伯在《经济与社会》将其分为四类:目的合乎理性的;价值合乎理性的;情绪的;传统的。[11]56然而,并非每种行动都可以称为社会行动,如“外在的行动如果只是指向事务性对象引起的行为期望,便称不上‘社会的’,而内在的行为意念也只有在指向他人行为时,才属于社会行动的范畴”。[12]29此外,社会行动也不等同于“许多人一致的行动或受他人影响的行动”,[12]30前者如天气突然变冷,人们都添加衣服,但这一行为并不关涉他人,只是出于个体自身生理的需求;后者的行动是“群众所制约的行动”,多数情况下个别行动者的反应(狂欢、暴怒、沮丧或激情)往往和他所处的群众情境缺乏一种“有意义”的联系。[12]30综上所述,所谓社会行动,即是指“行动者的主观意义关涉他人的行为,而且指向其过程的这种活动”,[12]3也即社会现实是由人的有意义的社会行动构成的。
3.观察方式:“物”与价值无涉的碰撞。
社会学研究的主流主体是概念,而非物。[10]39即使伟大如孔德,也未能摆脱这种桎梏。孔德试图去“发现人类进化的程序” ,[10]39但社会进步阶梯的呈现并非像几何直线那样有规律可循,因此,“孔德关于社会发展的观念是他自己制造的” 。[10]40较之孔德,斯宾塞倒是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其也仅是用物来佐证其观念而已” ,[8]48因此,斯宾塞也没有成功地走出这个“怪圈”。而迪尔凯姆成功地化“概念”为“物”,将社会事实分为形态部分(社会形态学)与动态(生理学)两个部分,即物质性社会事实和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前者如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等,后者如宗教、道德、语言等集体意识。依据上述分类,迪尔凯姆提出了两条观察社会事实的原则:客观性(主)与特殊性原则(辅)。客观性指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事实是物质之物” ,[10]7二者地位相等而外显形式不一。 因此,在研究考察社会事实的时候,要“对事实的存在持完全不知的态度” ,[10]7即不能仅凭经验去观察社会事实,而应用一个社会事实去解释另一个社会事实。而特殊性原则则要求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任何非科学的概念都应该摒弃,即使是那些烙印于我们的情感中的信仰(政治或宗教)或道德权威,也应该谨慎对待。因此,即便要使用感性材料,也应挑选那些客观性稍强的材料。[10]61一言以蔽之,在研究某一类型的社会事实时,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的干扰。
当时德国的学者们利用自己不受攻讦的权威在学术讲坛宣扬自己的价值观点,混淆了价值判断(对文化现象是卑下或正当的评价[4]序20)和关于经验事实的科学知识之间的界限,为了将二者区分开来,韦伯提出了“价值无涉,要求“将价值判断从经验科学的认识中剔除出去” ,[4]序19划清二者界限。追根究底,价值无涉也是价值判断的一种,其实质是一种规范要求。此外,作为“价值无涉”的逻辑前提,“价值关联”是获取文化事件(社会实在)意义的有效方式。某一社会实在之所以能成为研究对象,是因为它与特定研究者产生了价值关联,即拥有了实际的意义。任何行动背后都隐藏着行动者的某种价值追求,因此,研究者所形成的“社会解释范式”,必然涵盖了行动者的某种主体价值,[4]序21即“文化意义是实在成为研究对象的前提” 。[4]序9那么对于“价值无涉何以可能”的回答应该是:人虽然有时候较为感性,但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理性的,这种情况下的行动就有可能实现“价值无涉”。通过价值无涉,价值关联文化事件可以顺利成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意义能被理解与掌握,而价值无涉的功能则在于对意义普遍性与客观性的维持。
4.解释策略:动因、功能与理解的分析路径。
迪尔凯姆认为解释社会事实策略应有如下步骤:划分社会类型——解释某一社会现象——对其进行求证。首先,迪尔凯姆将社会现象划分为正常和病态两类。[10]65但不论是说社会现象正常还是病态,都要针对一定的社会而言,而且,应“把现象的普遍性作为衡量现象是否正常的标准” 。[10]75其次,解释某一社会现象包括其产生的原因以及功能,[1]109因为原因和功能分别是现象存在的理由和作用。此外,原因能为结果贡献力量,结果又能反过来增强原因力量,所以,只要原因的影响力还在,结果就会一直存在。此前,社会学家普遍采用心理学成分偏多的方法,但此法并不妥当的,因为社会现象的外在强制性能由外而内向个人意志产生强制力,“这种强制力由群体施加于个体,是社会事实的特殊标记。[10]115由此可见,“社会现象的原因绝不存在于对社会现象应具有的功能的心里预测之中,相反,这种功能至少在多数情况下在于维护早先产生社会现象的原因。”[1]110故此:“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它存在的社会事实之中去寻找”。[10]115也即一种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其他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去解释 。最后,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解释就是确立因果关系,由因索果或者由果探因,因此,可以用比较法或共变法进行求证。社会现象不以人力为转移的特性使得比较法于社会学成为可能。比较的基础源于拥有共识——“同样的结果总是有其同样的原因” 。[10]138共变法是最适合于社会学的方法,其优越性在于“证明事物的因果关系不像前述的那样从事物的外部进行,而是在事物的内部进行” 。[1]143要理清两种现象的因果关系,应首先演绎,然后验证,若不成立,则需找寻“共因”。如自杀倾向的变化是与教育倾向的变化一致是可以被证实的,但是教育如何导致自杀却无法证明,因此,需要寻求所谓的“共因”——“宗教方面的传统主义的削弱既增强了人们对知识的需求,又增强了人们的自杀倾向” 。[10]142总之,在解释社会事实的准则方面,主要是关于解释什么和如何解释的原则。据此,迪尔凯姆创造出“一种认为整个公共生活的基本条件在于有遵守纪律的精神,把这种条件建立在理性和真理的基础之上的社会学” 。[10]134
在对社会行动的解释上,韦伯提出了一种有别于实证主义的分析路径——理解,即社会行动要先体察他人的价值观念和文化背景。[1]44-46康德(Immanuel Kant)认为“应用于人文科学的分析方法必须限于以移情方式去揣摩单个的历史行动者行动的动机, 努力用直觉去把握全部文化整体” 。[13]267这是韦伯“ 理解”方法的始源。韦伯认为理解有两种方式,“或者是合理的,即逻辑的或数学的,或者是神入的,即对于他们的情感关系的重新体验” 。[4]11神入理解就像我们平常说的“换位思考”,在相似的情形下,人们的内心活动有可类比的相似性和规则性,所以,理解的特征就是深入理解,即对他人心境的重新体验。社会科学家在对概念工具进行挑选时,既要避免高度概括性又要防止太过于具体化,因为概括性太强的话则容易掩盖现象的特征,而太过于具体化又会使现象之间各自孤立,而无法进行比较,由此,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韦伯认为动机和目标是行动的必备元素,而且在解释行动方面,目标往往比动机更为合适,因为人的行动具有目标导向性,倾向于为目标的达成选择最为适恰的方法,韦伯将这种易理解的行动称之为“理想类型”“理想图像”或“思想图像” 。[4]16韦伯建构“理想类型”的目的就在于解决“一般概念个别化”的问题,从而更合理地解释社会行动。但无论是什么样的理解方法,其理解社会行动的关键均离不开对行动者行动意义的把握。由此,韦伯的社会学也被称为“理解社会学”。
5.方法论特点:各具特色。
在阐述完包括确定和观察社会事实、区分正常和变态现象、划分社会类型、解释社会事实和求证这种解释在内的一套方法准则之后,迪尔凯姆对自己的这套方法作了特点概括,他认为自己的方法有三大特点:[10]149-154首先,它独立于一切哲学。社会学是自然主义的,社会学家所进行的是科学事业,社会学的全部要求是叫人们承认可以把因果规律的原理运用到社会现象的研究中,主要目的是说明事实而不是改造事实,反对参与一切学术党派斗争或称为其中的一方。其次,它是客观的。把社会当作物来考察。最后,它具有鲜明的社会学性质。把“社会事实看作社会的物”;“以事实解释事实”,所有这些都是社会学“特质”的体现。而且,对社会现实的特殊感觉甚至是一个成功的社会学家必不可少的天分和技能,因为只有具备社会学的专门知识才能使他去认识并有可能正确认识社会事实。
而马克斯·韦伯方法论不同于一般技术的研究手段,即具体的研究方法,它以哲学观点为根本前提,此外,韦伯还提出了理解、理想类型、价值关联和价值无涉这样一些富有争议而在实际上又广为应用的方式、方法和原则。总的来说,韦伯的方法论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4]22-32第一,积极的多元论。韦伯既反对德国传统的唯心论,又反对实证主义,既接收了狄尔泰的理解学说,又坚持实证主义对与经验科学的基本要求。第二,客观性。客观性是科学的标志,文化科学也是科学,要具备客观性。第三,特殊性与一般性。所谓特殊性是指社会是在与研究者的价值关联中具有了个别性的独特意义,然而,文化科学作为经验科学必定需要把它的成果用概念的形式表达出来,而这样必然失去它完全的独特性,抽象为一般性的表达。
迪尔凯姆和韦伯的思想与方法向外促进社会学的发展,向内构成矛盾冲突。作为实证主义者的迪尔凯姆,其方法论把社会现象视为“物”,反对个人或心理的社会解释策略,是社会学的一大进步,但也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判。而韦伯将在人文科学方法论作为其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的同时,也把自然科学方法论作为其人文科学方法论的补充——解释性理解与因果性说明。沿着不同的方法主线会形成不同的研究旨趣和思路,如何消弥这两种主要方法的冲突,使二者走向融合,为当今及未来的社会学贡献更大的力量。这一直是社会学方法论探讨的一个重要议题,为之努力的人也是多不胜数,如哈贝马斯,吉登斯和布迪厄等。但时至今日,社会学研究依然延续实证主义与理解社会学的分析路径。
[1]E.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准则[M].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2]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M].韩水法,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3]李峰.迪尔凯姆与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之比较[J].理论与改革, 2005(5).
[4]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M]. 杨善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5]弹光鼎,王丽云.教育社会学:人物与思想[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6]李凯尔特.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M]. 涂纪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7]侯钧生.“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评M·韦伯社会学的价值思想[J].社会学研究,1995(3).
[8]奥古斯特·孔德.论实证精神[M].黄建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9]贾增春.外国教育史 [M]. 3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10]迪尔凯姆.自杀论[M]. 冯韵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1]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出版社,2004.
[12]韦伯.韦伯作品集—社会学的基本概念[M].顾中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3]刘易斯·A.科瑟.社会学思想名家[M]. 石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Class No.:C0 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宋瑞斌)
Comparison of Sociological Methodology Between Durkheim and Weber
Wang Zijie,Wang Daifen
(School of Education, Shaan 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062,China)
As representatives of the empirical sociology and interpretive sociology, Durkheim and Weber created their unique ways of thinking of sociology. Through the comparison of the theoretical basis ,the definition of research subject, the way of observing and interpreting subjects, the paper aims to specify the sociological sequence and to construct the sociological framework. The ultimate aim is to have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sociological method used between Durkheim and Weber.
Émile Durkheim; Max Weber; sociological methodology
王自洁,硕士,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研究方向:教育社会学,教育学原理。
1672-6758(2016)12-0046-3
C0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