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立
(大连大学 语言文学研究所,大连 116622)
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研究的几点思考
王立
(大连大学 语言文学研究所,大连 116622)
“中国文学古今演变”这一章培恒先生倡导的命题,很大程度上是20世纪中后期“文学史重构”等研究的扩展。这一研究主要关注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作品之间的联系。张勇《中国小说古今演变举隅》从整体上观照中国文学,贯彻文本细读又能突出古今演变特色。尤其将一系列“反面形象”类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前所罕见。在此启示我们,“悬置名著”也可从另外意义上理解,可不限于四大名著;某些儆世的“负面”类型人物之审美价值,从“古今演变”的架构中察照,是否应予以更高的评价?应有更长远时段的审美预期,给予这些文本以正确的价值定位。
中国文学;古今小说演变;形象史;母题类型;跨学科;研究史
每一项有特色的研究,往往有其带有阶段性的标志性成果。作为“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重要实践者和一部有分量的著作,张勇教授《中国小说古今演变举隅》[1]是从整体上观照中国文学的启人心智之作,也是一部贯彻文本细读而又能突出古今演变特色的佳构。作为对这一领域较早的关注者,由此也唤起一些记忆与联想。
我们知道,“中国文学古今演变”这一命题,很大程度上是20世纪中后期“文学史重构”等研究的扩展。如何揭示其民族化特征的同时展示“演变”过程与规律,乃题中自有之义。而中国古今文学虽均重文体,但“古今演变”之于不同文体的概念、意义却同中有侧重。20世纪初以降,文化变迁时代的挑战、生活容量的增大,小说愈益成为最大众化的文学体裁。因此,“小说古今演变”的研究价值、难度显然相对要高。相对于其他文体来说,小说所受19世纪后期以来俄苏、欧美及日本等国外文学的影响,也极为深巨。小说文体以人物形象、情节等为核心的诸多文体特长,也较为适合有延展度的“古今演变”研究的操作。
其次,该著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旧有的弘扬正面价值、以阐发作品正面人物形象为中心的研究模式。多年来,由于20世纪中叶特定的政治功利性的价值导向,“庸俗社会学”的研究定势,造成了众多的小说研究成果(也包括多数用于教学的多种文学史论著),学术研究的落脚点在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往往将“精华”“糟粕”进行了孤立、片面的理解和解读,主要心力和成果的篇幅放到了“正面人物形象”的分析阐扬,虽非“高、大、全”,但试图朝着这一方向努力的劲头,却很难在成果展示中较少流露。
打破这类价值取向的固定性,离不开小说特定题材名著的重点突破。回顾古代小说研究史,当归功于陈美林先生、齐裕焜先生等对讽刺小说的研究等,但如后起之秀张勇教授这样,将一系列“反面形象”类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集中研究的,却前所罕见。著作将明清长篇小说中“误人庸师”、劣生(恶劣学生)、恶棍诸形象,与近现代小说中的此形象类型,汇聚一处加以集中论列,这样就在“古今演变”框架中构成了多重多维的对比,从而更有力度地将汪为露、侯冠玉、惠养民到潘先生、高尔础、老张,差劲的小学教师与大学教授等,枉为人师、误人子弟的角色内蕴,分析鞭辟入里。将“不可教”的狄希陈、谭绍闻、匡超人、贾宝玉、秦钟、包国维、方鸿渐等令人惋惜、恨铁不成钢而又形象各异的“劣生”角色,描述得令人更加“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对于那些“恶棍”类型的人物,著者也精心选择出了一个个代表,呈现出在人物形象史中的位置及其在各自文本中的独特表现。在这个拥有较多正面英雄原型而缺少如《圣经》中“撒旦”原型的文化圈中,这类“反面人物”形象的深度分析常常被忽略,他们作为正面人物形象的烘托、作品结构性功能常常被注意到,但在古今小说中的顽强存在,其深层原因与“审丑”意义在于,“假、恶、丑”的展演,更为切近实际生活的现实图谱和人生经验,有着更为丰富复杂而深刻的认识价值,乃至更具有文化反思与批判的现实意义。如此,论著的现实教育功能导向,应予以更多的理解肯定。
再次,该著有说服力地证明,上个世纪末以来“悬置名著”的命题,可以从另外的意义上理解与付诸研究实践。在这一“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视域中,一者,古代小说“名著”的范围可以略微扩展一些,可以不限于公认的明清小说“四大名著”,也包括称之为“名著”而争议不大的《金瓶梅》、《儒林外史》,甚至另外一些如《醒世姻缘传》《歧路灯》《品花宝鉴》《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老残游记》等长篇小说,于是许多现代小说中的类型化人物形象的文本来源,就有了一个更为符合文学史真实的小说作品之链。显然,倘若舍弃了这些狭义“名著”之外的广义上的小说“名著”,那么,给人以深刻印象的“今”——中国现代文学中的庸师、劣生、恶棍乃至于悍妻弱夫形象等,就难于寻觅更为恰切的模板。二者,由于某些极为具有儆世意旨、民俗意蕴的“负面”类型人物形象在现代文学中的踵事增华,延伸丰满,有力地佐证出,先前明清小说中同类型角色艺术营造之生命力、审美价值。这样,从“古今演变”的架构中察照,对于明清长篇小说思想、艺术价值的评定,应有一个新的思考,可能会对先前价值尺度有一个颠覆性的认识,即,小说一类叙事文学表现人性中的、社会现象中的“假恶丑”的一面,展示与批判这些“假恶丑”的东西,是否应予以更高的评价?是否应该用更长远时段的审美预期,来给予这些文本以正确的价值定位?于是,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研究,对于作家作品个案式的研究,就实现了一种超越,拓展了研究空间。
另外,古今演变的研究思路,既将作家作品个案研究为基础,又不局限在就事论事,而在相当距离外树立一个具有可比性的参照,因而在具体的形象、情节分析上,易于出乎其外构成比较。《中国小说古今演变举隅》借鉴了一些既有个案研究成果,能标明,多后出转精。如悍妻弱夫模式的阶段性划分,深化了李瓶儿形象的分析:“有着两种截然对立的个性:一种个性是强悍的,一种个性是软弱的。……”且用潘金莲形象加以比较;薛素姐形象的传记式描述,力证其复杂性使《聊斋志异》相形见绌:“作为人物形象过于概念化了,人物发展未能充分展开,甚至三言两语,只是作为背景,而不是以主角的身份结构故事。……”而弱夫狄希陈形象也“代表了儒家理想好信念的失败”,借此揭露科考、官场黑暗,知识分子虚伪与民俗百态;揭示《孽海花》《死水微澜》《财主的女儿们》《寒夜》四组形象各有千秋的创获,尤其概括曾树生、汪文宣面临的婆媳冲突,视野在民族传统的家庭生活史、类型化人物的形象史的长廊中渐次展现,于是这些文本“不断被继承和不断被创新”的经典意义得以彰显。
研究格局的拓展,是文学研究创新的重要变革,也是研究者不为别人与自身的既有所框范的。如同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倡导者章培恒先生在多年前指出的:“……在古代文学研究与现代文学研究之间缺乏沟通,因而难于深入抉发我国文学从古代发展到现代的内在联系与脉络,包括古代文学对现代文学的影响与现代文学对古代文学的继承,在现代文学兴起和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的影响与外来影响的相互作用,等等。而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深切的阐明,我国文学的总体发展过程也就难以得到清晰、具体而富于层次感与逻辑性的描述。”[2]1-2古今演变,就其本身的维度来说,当然是从古“演变”到今,其实演变的结果较为容易看出,这多半自有古代、现代文学研究来承领,而当重在“演变”之“演”的过程与“变”的成因。无疑,并非所有“古”都能演变到“今”,为什么选择了这些?主要文本的研究必然要涉及更多的文献范围。
受此启发,笔者联想起,探讨文学作品之“古今演变”,可能的“隐含读者”,其实比起古代(或现当代)文本及其研究的传统读者,更有新的挑战,如何应对呢?首先是加大描述量。论者可能还会担心论著阅读者知识准备不足,假定大家对于明清二三流小说不熟悉,较为详尽地描述相关情节的同时,夹叙夹议,为此,著述变得可读性强,更为好看。但相应的代价,则是学术论著的“水分”增大了,这一点,推究成因,也不能否认海外“中国学”特别是中国文学论著的平易性、描述性与趣味性特征的影响。如美国斯蒂芬·欧文的《追忆》《迷楼》,如法国郁白《悲秋:古诗论情》等等,皆是。由此,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论作,可以变得更为平实而可读性强(向现代文学研究论著靠拢),力求减少甚至避免理论的直接、明确的介入,不像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论著那样喜欢介绍域外理论。同时,应更加重视相关作品个案研究成果的学术史参照,与当下论列时段拉开一些距离,从而便于比较。
章培恒先生指出:“由于与现代文学相割裂,古代文学研究缺乏应有的坐标。在我看来,古代文学研究首先必须以现代文学的形成和发展为坐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分辨清古代文学中哪些是能够通向未来的,哪些是在历史发展历程中所淘汰的。……”[3]119-121古今“两点”对映参照并不难,难的是演变的历程、阶段、中介的梳理和定位。似乎还不应忽视期间“中介性”古人的类似创作与相关评论。
在较之于80年代中后期有了更多积累铺垫、话语权和语境也在研究格局中有了变化,在“重写文学史”的更为有利的学术背景下,“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命题更易于引起呼应和延伸。事实上更早些时候,本学科前辈已付诸实践,可谓“宏观研究”之先声。远的不说,王季思先生探讨《史记》本传司马相如卓文君故事到《西厢记》的演变(《文学遗产》1980年复刊号),跨文体梳理时数次提及德国歌德之论;一年之后,《文学遗产》刊载了程千帆先生对四首《桃源诗》主题、形象、风格的“寻流”探讨,在古人纷杂的评论中强调了王维、韩愈、王安石同题材作品创新主题及成因。程先生受王士禛《池北偶谈》卷十四的启发:“唐、宋以来作《桃源行》,最传者王摩诘、韩退之、王介甫三篇。观退之、介甫二诗,笔力意思甚可喜。及读摩诘诗,多少自在!二公便如努力挽强,不免面赤耳热,此盛唐所以高不可及。”代表性文本的选择,不仅体现了古人的眼光,亦成为文章的有力佐证。而程先生也谦虚地说主要受金德瑛“凡古人与后人共赋一题者,最可观其用意关键。如桃源……”的启发。而诸如钱锺书先生的《管锥编》[4]、季羡林先生的中印故事溯源研究等等[5],也进行了带有跨学科甚至跨文化意义上的丰富实践。从某种意义上,具有开放性的古代文学学术史也提示着后辈,对于题材、主题为主的文学“演变”梳理,离不开古人本身虽看似琐屑却言约义丰的体悟,也未必非要将外来理论的运用、影响作为暗线来处理。
“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的研究,在现代文学实践者那里,实际上多年来也不乏实践者,如赵园、杨义、王富仁、陈平原等学者,也都曾以各自擅长的学术理路,由自己熟悉的领域上溯,不断超越学科宥限,也超越自己既有的研究,有的甚至深入到思想史与文学史的结合部,成就令人瞩目。因此,持续下去的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研究,若从古代文学研究者来看,还需要探索者们多向现代文学同行师友学习、借鉴。
[1] 张勇.中国小说古今演变研究举隅[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 梅新林,黄霖,胡明,等.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研究论集二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3] 章培恒.中国文学古今演变研究的意义和效应[J].河北学刊,2006(5).
[4] 王立.《管锥编》审美文化建构的途径——一个主题学研究实践的启示[J].文学评论,2003(5).
[5] 王立.季羡林教授与主题学研究方法[J].外国文学评论,2008(3).
[责任编辑:张树武]
Reflection upon Studies of the Ancient-Cotemporary Evolution in Chinese Literature
WANG Li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Institute,Dalian University,Dalian 116622,China)
The Chapter “Ancient-Cotemporary Evolution in Chinese Literature” was proposed by Mr.Zhang Peiheng,which to some great extent,is the expansion of researches into “ re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history” and etc.in the mid and late 20 century.This study mainly focuses on the connection between ancient literature and contemporary literature.TheDeductionfromtheAncient-CotemporaryEvolutioninChineseNovelsby Zhang Yong,on the whole,looks to Chinese literature,adheres to intensive reading of texts and sticks out ancient-contemporary characteristics.In particular,it is unprecedented that a series of “negative images” genres are viewed as the main research objectives.“Suspended masterpieces” can also be interpreted as more than four great Chinese classical novels:DreamsoftheRedMansion,RomanceoftheThreeKingdoms,WaterMargin,andPilgrimagetotheWest;whether the aesthetic value of some characters in Jing Shi’s “negative” genres or attention from the framework of “ ancient-contemporary evolution” should be spoken highly of ? With regards to proper values,these texts ought to be pinpointed on the basis of long-term aesthetic expectation.
Evolution in Ancient-contemporary Novels;History of Images;Motif Types;Interdisciplinary;Research History
2016-05-1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6BZW114)。
王立(1953-),男,吉林大安人,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
I06
A
1001-6201(2016)05-0017-03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6.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