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林权收储的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研究

2016-03-07 06:15刘德钦罗明灿
中国林业经济 2016年6期
关键词:林权林地云南

陈 甲,刘德钦,罗明灿

(西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昆明650224)

理论研究

基于林权收储的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研究

陈 甲,刘德钦,罗明灿

(西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昆明650224)

介绍林权收储、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的有关理论。对云南省林业市场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云南省林业市场存在效率低下、产品差异化程度低、创新驱动不足、生产要素动力不足等问题。提出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应利用林权收储整合林地资源、完善劳动力供应体系、精准定位林业产业政策、矫正生产要素的扭曲配置、创新林业经营模式。

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林权收储;云南省

云南地处中国的西南边疆,作为全国森林资源大省,域内林地面积2 501.04万hm2,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5.36%,森林覆盖率2015年达到55.7%。因地理气候多样,资源丰富,有七彩云南的美称。自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云南林业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林业生产经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林业市场中蕴藏的巨大活力还远未得到释放。为解决市场的供求矛盾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思想,林业市场也涵盖其中。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收储可以解决解决林业市场的融资难、用地难、经营难等问题[1],本文对此进行研究。

1 理论基础

1.1 林权收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为扩大林业市场规模,激发林业经营活力,全国各地进行了很多的改革尝试。不同地区在开展林地经营时,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家庭合作、股份合作、专业协会、社区共管等形式百花齐放,但在经营过程中都存在规模不足的问题。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林权收储应运而生。林权收储是指经政府批准设立的机构,依照核准权限和程序,对通过赎买、流转、收购、征用等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林地,进行储存或前期整理开发,并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行为[2]。林权收储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政府、企业或者社会组织。

通过林权收储,可根据林业的经营特点和产权发展的趋势将林地的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进行分置;可引导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资林地、劳力、资金、技术各要素的作用;从业者可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担保服务、发展林业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信息服务等;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可利用公益林进行抵押、租赁、转让等业务,开展林下经营、生态旅游等经济活动。

1.2 林业市场

市场是指买商品交换的场所,是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一个开放的市场,能使企业之间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高的层次上展开竞争与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林业市场兼具三产业的特征,在森林、林木、林业产品以及林下植被、林下产品、森林食品、动植物保护、林地林木转让等生产经营活动中为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它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在市场分类中,属于垄断竞争市场。西方经济学认为垄断竞争市场的主要特征有三点:①众多厂商生产有差别的同种产品;②市场中厂商数量很多;③厂商规模较小。产品的差别越大,企业的垄断程度就越高。但由于存在相似产品的竞争,因此市场又具有竞争因素。所以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并存是垄断竞争市场的基本特征[3]。一般认为垄断竞争市场的效率较高,更有利于市场的竞争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多样性,并有利于鼓励创新[4]。完善的林业市场主要有森林市场、其他林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

1.3 供给侧改革

供给侧改革,全称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

针对供给侧改革,国内学者作了很多相应的研究。冯志峰从供给侧改革提出的背景分析得出,当前我国经济目前面临生产成本不断上升,产品供需错位,资本边际效率下降,市场机制运行不畅等问题[5];贾康从对策措施上提出,过去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侧拉动的边际效应呈现了递减趋势,所以要创造新供给,改善供给环境,优化供给机制,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已经成为了当前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6];肖林认为,需求侧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而供给侧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四大要素[7];马艳玲提出,供给侧改革的重点领域应该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规模经济、改善资本回报、优化劳动力配置以及实施创新驱动等方面[8]。胡鞍钢等认为,供给侧改革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则运算”,即利用“加法”优化供给能力、提高有效供给;用“减法”淘汰落后产能、减少阻碍经济主体活力的制度性因素;用“乘法”实施创新驱动,放大乘数效应;用“除法”有计划多维度地避免各类风险[9]。

2 云南的林业市场现状与特征

2.1 林业市场现状

云南地域广阔,生物多样性特征突出,林业资源丰富。要将林业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林业市场的作用不可替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云南的林业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2015年云南省实现林业产值2 800亿元。其中:木材加工产值超200亿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和养殖户超过1 000家,年产值突破20亿元;林业生态旅游实现年收入50亿元;建成观赏苗木基地4 000余个,实现产值46亿元;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430万hm2,产值600亿元;林业经营主体加速壮大,林业企业由2010年的8 300多户发展到目前的1.5万多户,林业专业合作社5 000多家;林权抵押贷款自2010年以来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林权抵押贷款总额达到166.69亿元[10]。由于云南的林业资源多分布在边远山区,受制于交通因素的影响,林业资源背后所蕴含的巨大价值远未得到体现。直观的表现就是云南林业市场中林业资源回报率在全国处于较落后的水平。以浙江为例,2015年浙江省林地总面积660.74万hm2,全年实现了林业总产值3 555.58亿元,平均的产值为5.38万元/ hm2,而云南平均的产值仅为1.12万元/hm2,仅为浙江省的五分之一,云南以占全国总量12.99%的林业资源实现的产值仅占全国林业总产值的4.8%,可见云南林业市场中“大资源,小产业”的矛盾依然突出,“守着金山要饭吃”的尴尬局面仍长期存在。

2.2 林业市场特征

云南的林业市场符合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分析发现:①云南林业企业数目众多且规模较小,2015年末,云南有林业企业1.5万余户,但户均纳税额仅16.78万元,规模都较小;②各类林业企业提供的林产品具有显著的可替代性,但不同企业的生产方式和提供的的林业产品又有显著差异;③各林业企业对自己的产品的价格都具有一定的垄断力量但总体垄断力量较弱,不同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各异;④市场集中度很低。2015年云南596户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总产值仅占全省林业企业总产值的22%。属于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在林业供给侧改革中要发挥林权收储的优势,通过林权收储吸引社会资本的不断进入,实现从垄断市场逐步向竞争市场的过渡,在市场竞争达到均衡后,由于部分厂商的退出,进而产生垄断市场的萌芽,又将刺激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出现,垄断竞争市场将长期存在。

3 云南省林业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需求依旧旺盛的情况下,云南的林业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存在林业企业的产品销售不畅,而消费者在市场上却买不到真正需要的林产品。粗放式的经营只注重规模的扩大,而忽视了内涵的发展。表现在:

3.1 效率低下

林业市场效率可以用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率来衡量,家庭林业收入和林业企业效益是反映林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指标。根据云南统计年鉴,2013—2015年云南省农户家庭农业收入分别为6 141元、7 456元和8 242元,而家庭林业收入分别为1 021元、1 033元和1 200元,农户家庭年均林业收入仅为农业收入的14.9%。2015年云南省林业企业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林业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水平低,效益不佳;同时云南省林业市场经营效率也较低,云南林业企业的总资产净利润率和销售利润率仅为4.5%和6.4%。而林业制造业中的木材加工业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和造纸及制品业的综合效益经济效益指数分别为94、136和159,显著低于制造业平均综合经济效益指数295。云南林业市场效率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从产业集中度来看,2015年云南林产品加工业产业集中度(用CR表示,一般认为CR≤40%为低集中度;40%≤CR≤60%为中集中度;60%≤CR≤80%为较高集中度;CR>80%为高集中度)仅为24.3%,属于低集中度,而林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其它行业也存在产业集中度较低的问题。规模化程度较低下,也是市场效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3.2 产品差异化程度低

云南尽管林业资源丰富,物种多样性很强,但与福建、浙江等省份相比产品缺乏竞争力。全省林业企业中省级名优企业仅占全部林业企业的3.9%;72.4%的农户林产品没有进行任何认证,仅4.3%的农户林产品进行了无公害认证,11.5%的农户林产品进行了绿色食品认证[11]。可见云南的林产品不具备特色的差异性,林产品没能形成良好的知名度。这是由于单个林户与林业企业的技术更新与带动能力弱,而林业市场中产业定位又不明确,所以导致了林产品商标注册困难、品牌创建和推广不足,进而导致云南省林业市场中的林产品价格与全国平均水平与其它省份相比处于明显劣势。从表1中可以看出,每m3的木材全国平均价格为822元,浙江为870元,而云南均价仅为574元[12],胶合板价格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以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明显。木地板价格很低,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这与技术水平落后有直接关系。

3.3 市场创新驱动不足

2015年云南省一、二、三林业产业产值比例为7.6:2.0:0.4,而在林业市场发达地区,第二产业占整个林业产业的比重均很高,广东为76.5%,福建为69.0%,浙江为59.5%。在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这一新兴产业中,云南省作为旅游与林业大省,2015年全年林业旅游与休闲旅游仅接待0.33亿人次,远低于广东省的2.08亿人次。可见云南初级林业市场的特征十分明显。从“十五”到“十二五”期间,云南的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21.2%、27.2%和29.6%,而同期全国的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为34.51%、42.96%、34.85%,广东的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为46.35%、44.13%和47.69%。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是反映林业市场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可见科技对云南省林业市场的贡献作用并不明显,林业市场仍然延续着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创新的动力与能力都存在诸多问题。

3.4 生产要素动力不足

林业市场的发展是生产要素投入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当前后者变得更为重要,传统的“高投入、低产出”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以劳动力为例,过去支撑云南林业市场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廉价劳动力提供的成本空间。但近年来由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从表2中看出,从2005至2015的十年间,加工业的工资水平上涨了80%,制造业和服务业工资上涨了2倍,其中前五年涨幅过大,分别达1.7倍和1.4倍,林业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人口红利已经在逐步丧失。从资金投入的角度来看,2005年林业市场中每增加一个单位的GDP,需要增加投资2.4元,2008年提升至2.9元,2015年更是达到了4.3元的水平。资本投入的边际效应呈现了明显的递减趋势。可见投资、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对云南林业市场发展的拉动力已经开始逐渐减弱。

4 基于林权收储的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思路

4.1 整合林地资源

林地资源分散、缺乏资本投入是当前云南林业市场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云南林业市场要实现从分散经营向规模化经营的转变首先就要在林地和资本上做文章,整合以往“小、散、乱”的林地资源和闲置的社会资本。但在云南省林业市场这样一个垄断竞争市场中,通过简单的市场手段林地与资本很难得到快速集中,这时就需要有强于市场作用的力量来弥补市场的缺陷。而林权收储的一大作用就是通过各种方式集中林地资源并进行整合经营,同时可以依托担保的公信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所以在云南林业的供给侧改革中应该利用林权收储对林业市场中林地和资本的集中形成强大的外部助力,从而达到规模化经营的目的。

4.2 完善劳动力供应体系

劳动力品质是林业科技创新、林业市场提效的关键,但从云南当前从事林业的劳动力技术水平、劳动力价格以及它们的变动趋势来看,传统的劳动力品质已经不再适应当前林业市场的发展。如何提升劳动力技术水平、优化劳动力配置结构、释放劳动力潜能是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林权收储可以发展规模化经营,并在规模化经营的基础上将零散的劳动力整合并集中进行技术培训,形成完善的劳动力供应体系,进而提高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最终实现云南林业市场中劳动力水平与市场化水平的高度契合。

4.3 精准定位林业产业政策

当前云南省林业市场中存在的产品同质化、缺乏竞争力等问题,需要通过供给侧改革强化产品质量,使供给的品质得到提升,这就需要对市场中的产业政策进行精准的定位。林权收储可以在后期经营过程中有意识的对产业进行调控,明确经营的方向,培育发展新产业,对技术进行更新,从而创造出质量好、品牌佳、受消费者欢迎的具有竞争力新产品。所以在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中要充分发挥林权收储在定位产业政策方面的优势。

4.4 矫正生产要素的扭曲配置

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而传统的云南林业市场要素投入更多的是要素“量的增加”,而不是即要素“质的提高”。如何提高林业市场要素的配置效率,矫正要素的配置扭曲是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这就需要一种经营模式可以在更宏观的层面对各类要素进行把握,而林权收储多以政府出面进行收储,这就保证了其可以在整理开发的过程中对各类要素进行更合理的配置,同时林权收储还可以在技术层面对生产方式进行改进,在资源方面对林地品质进行改良,简化林业贷款流程加快资金流通速度,从而实现对林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的全面升级。

4.5 创新林业经营模式

当前造成云南林业市场竞争力不足的主要原因有落后的产业结构、科技含量低的林业产品等,所以当前云南林业市场的发展亟需向创新驱动转型。而林业市场的创新并不仅限于技术领域,同时也要与政策、制度等相结合,这就需要一种可以实现自上而下的创新经营模式。首先林权收储本身就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而完善的林权收储体系可以创新林业市场中的利益分配机制、林业贷款机制、公益林管护机制等,其所形成的创新动力可以使林业市场活力增加,林业贷款机制更加合理,资金来源更加丰富,公益林所蕴含的巨大生态与经济效益得到释放。所以在云南林业市场供给侧改革中要使林权收储成为市场创新的新动力。

[1]刘德钦,陈甲,张武.林权收储问题及对策研究:以云南省为例[J].林业经济,2016(9):27-47.

[2]刘德钦.林权收储是一种好的融资担保模式[EB/OL]. (2015-12-15)[2016-10-10].http://www.forestry.gov.cn/main/ 1039/content-681315.htm l.

[3]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4]杨锋.垄断竞争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5):80-126.

[5]冯志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J].经济问题,2016(2):12-17.

[6]贾康.“十三五”时期的供给侧改革[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 (6):12-21.

[7]肖林.供给经济学理论与全球视角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J].科学发展,2016(4):5-17.

[8]马艳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着力点[J].甘肃金融,2016 (2):7-9.

[9]胡鞍钢,周绍杰,任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1(2): 17-22.

[10]杨志平,李兴鹏,杨劼.盘点云南林业“十二五”[EB/OL]. (2016-1-21)[2016-10-10].http://www.forestry.gov.cn/main/ 72/content-838184.htm l.

[11]谢彦明,褚秦楠.云南省林业产业的SCP范式分析[J].新疆农垦经济,2013(8):17-20.

[12]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5.

[责任编辑:郑德胜]

Research on the Supp ly Side Reform of Yunnan Forestry M arket Based on Circulation and Storageof Forest Property

CHEN Jia,LIUDe-qin,LUOMing-can
(CollegeofEconomicsand Management,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Kunming650224,China)

The paper introduce the theories of circulation and storage of forestry property,industrymarket and supply side reform.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there aremany problems in the forestrymarket of Yunnan province,such as,low efficiency,low degree of product differentiation,lack of innovation drive ormotivation of production factors and so on.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at the supply-side of forestrymarket in Yunnan should apply the circulation and storageof forestry property tooptimize forestry resources,improve its labor supply system,and accurate the orientation of forestry industry policy.Beside, adjusting themisallocation of production factors and innovating a newmode for forestmanagementare also mentioned as creative ideas in this paper.

Forestry Market;Supply Side Reform;Circulation and Storage of Forestry Property;Yunnan Province

F326.20

A

1673-5919(2016)06-0001-04

10.13691/j.cnki.cn23-1539/f.2016.06.001

2016-11-01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课题(JD2015ZD13)

陈甲(1991-),安徽宿州人,硕士研究生。

刘德钦(1966-),云南宣威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林业经济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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