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湘陵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株洲 412000)
高校奖助学金申请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陈湘陵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株洲 412000)
高校自从确立奖助学金制度以来,就激励了许多学生刻苦学习,也让那些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了学业,但就目前现状而言,一些高校在奖助学金申请发放中有着不少问题。为了有效地提高教书育人的工作质量,高校就要了解到这一系列问题并且找出其相应对策。
奖助学金 申请发放 问题 对策
就目前来看,高校大规模地进行扩招,高校中的贫困学生也在不断增多为了贫困学生能够上得起学,在2007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生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之后,国家不断推出新政策,这种制度令许多贫困学生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但随着奖助学金的金额和发放范围不断扩大[1],这里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高校了解这一系列问题并且找出相应对策能够提高教育的质量。
由于贫困生的定义模糊,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分配不当等问题,使得高校奖助学金的施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据笔者了解,高校评定奖助学金一般以当地政府部门或民政局签字的贫困证明为材料依据,由于,负责人存在疏忽之心或裙带关系,有些学生的贫困证明往往具有不真实的成分,从而那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却无法得到区分。而有些高校只能凭借其证明来发放奖助学金。因为国家普及了这种制度,所以,在实际评定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就有虚假的贫困证明[2]。结果,就会出现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学生也会申请得到资助,致使那些贫困学生虽然得到资助,也会心里不平衡。而且教师、学生辅导员与学生都不太熟悉,学院工作人员对其评定工作不熟练,就很难做出正确的评定结果。如此以往下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就很难判断,最后也会影响其最终评定结果。
高校在评定奖助学金的标准时,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方式和限制,但唯一不能忽略的是该部分学生的自尊心。例如,贫困生不能拥有或者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制度,从表面生看这一规定没有什么缺陷,但此规定却在无形中给予贫困学生一种自尊心的伤害和生活上的压力,也是对学生消费权的侵犯。更深一层来讲,这会造成贫困学生害怕发展自己的潜能,拘束其在以后发展的局面。再比如,不少高校为体现本校评定奖助学金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就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公布。这种做法实际上会影响到贫困学生的自尊心,还涉及了其隐私权。还有的学生不想自己有“贫困生”的称号,以致于没有申请奖助学金,影响了学业。
每一年9-10月份是大部分高校评定奖助学金的时间,而要等到12月份中旬才会发放给贫困学生。这时候,学生在校的时间所剩无几,就会产生部分没有自制力的贫困学生乱花资金。主要体现在,学生未把奖助学金用在该学习或生活用品上,却花在了其他玩乐的地方。这种现象在各高校都存在,甚至在有的高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风气而熟知。
因为国家出台奖助学金政策时的初衷是让贫困的学生能够勤奋学习,减轻其家里负担。然而,却忽略了一个漏洞,这种资助除了有此效果外,更是无偿的。也就造成,部分受资助学生只享受权利而没有履行义务。此时的贫困学生不仅在生活上贫困,思想不积极,也就跟着“贫困”了。更有甚者,有些受资助的学生将大部分资金用于网络游戏,没有将该资金应用到实际地方。
1.5申请名额分配不均,造成供求失衡
关于高校的贫困生奖助学金评定的名额是有一定的要求,各个高校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在校人数、地区环境差异等因素都会影响其给予的名额。然后,高校会比较之后再将其名额分配给各个院系,最后由院系敲定给予每个班的奖助学金资助名额。在这个一系列的过程中,评定名额供求会失衡,例如,班级每个学生的实际贫困程度是不一样的,但名额有限,各个班就会形成差距。进而,有些十分贫困的学生因为名额有限,而无法获得资格,相反,那些非贫困学生因院里给予班级的名额多而拿到了助学金。
除了以上这些,关于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定要求细分化程度不高。还有,高校奖助学金的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全班均分、寝室均分、贫困证明造假等问题造成了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隔阂,进而影响了校园和谐的持续稳定。
随着高校奖助学金的渐渐推广,找寻公平公正的申请是十分有必要的。
高校奖助学金的主要发放对象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最重要的环节是家庭贫困证明的认定,就目前而言,高校很难确定认定的标准。据笔者了解到,关于高校评定平困生的认定标准包括: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家里无稳定收入;家里有人重病,无钱看病;债务累累;家里遭遇重大变故;发生自然灾害,家里收成寥寥无几等等。除了以上这些认定标准,各个高校应该健全贫困生认定制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更能体现学生贫穷的标准。比如,学校可以派相关人员对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一定的考察,认真有效地将此标准实施下去,寻求更有效合理的资助证明[3]。
因为不少高校为了体现奖助学金申请的公平公正性,就将受资助学生的名单公布。有些贫困学生的自尊心很强,而高校的这一做法,只会让部分学生更加自卑。所以,高校各个相关部门应该保护好受资助学生的隐私,档案不能向外泄露。除此之外,高校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在进行完善的同时,应该加强保密工作。除了对高校有一定改变外,教师应积极地做好贫困生的心理工作,对一些有点自卑的学生进行心理开导,也可以开展一系列活动,让那些贫困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有更多展现自我的机会。学校可以组织“奖助学金助我飞翔”征文比赛,评选“大学生自强标榜”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充分调动贫困学生的积极性,令学生不再因贫困而自尊心受损,也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更加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成为祖国的栋梁。
为了避免有些大学生拿到奖助学金后乱花资金,高校有必要对受资助后的学生进行跟踪调查。高校可以给贫困学生发放奖助学金时,就会将钱打到学生的校园卡中。然后学校就可以通过校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查到受资助学生的消费记录。如果发现有的贫困学生乱花钱,教师就及时教育该部分学生应该正确消费的理念。除了这些,学校奖助学金管理中心应该秉着公开公正的原则,欢迎学生在邮箱中进行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笔者认为,学校可以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家庭调查,一方面可以了解贫困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另一方面也能尽量避免有的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定有虚假的行为。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高校奖助学金评定真实可靠的情况。
因为国家会根据高校的教育质量和地区贫困程度来规定奖助学金名额,学校再给予各个不同院系,最后才会分配到每个班级。这时就会造成分配限制和名额剩余的情况。因此,可以在高校奖助学金申请发放的过程中,建立详细的贫困学生受资助家庭情况收集资料库,并在每学期更新受资助学生的档案资料。在档案中,除了考虑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还应该将贫困学生的平时表现和平时学习成绩写入其中。这样一来就可以去掉一些弄虚造假的学生,令真正需要奖助学金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1)使国家奖学金的类型增多
据目前而言,为了鼓励更多学生进行科技研究、创业、学术等,国家就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主要发放对象是具有某些方面的专长,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的学生,奖励学生在科研、创业、学术所创下的突出成绩。国家可以设立特殊贡献奖、学术研究奖、创新创业奖等等。这些受资助的学生可以更好地投入到自己的研究学习中,不必因为资金不够而发愁担忧[4]。此举措,可以更好地发挥国家奖学金的的作用。
(2)使励志奖学金的分类详细
由于高校的学生来自不同的地方,其贫困程度相差很大,导致学生所用的生活费高低不一。励志奖学金可以用来奖励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的贫困学生,可以将其分类详细化。第一种是自强不息奖学金,此类奖学金重点激励贫困生不因家庭情况而自卑,更加积极向上,努力克服困难,并且鼓励学生在毕业之后可以从事基层教育。这样通过此举缓解了学生精神上的匮乏。第二种是特优贫困生奖学金,此类奖学金,受资助对象主要是学习成绩优异,但生活费用紧张的学生。如此具有人文关怀的措施使得学生更加对自己的学业放心对生活安心。
(3)使国家助学金的义务明确
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是无偿的,准确的说是一种救济,是国家对贫困学生生活上的一种资助。但是因为,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有些含糊不清,导致学生错误地将资金无偿化。其实,学生在享有资金的同时不仅仅是一种权利,也应该有一定的义务。根据公平分配和效率的原则,可以让学生享有资助的同时,进行适量地勤工助学。这种有偿助学金,可以体现出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失衡的,可以更好地鼓励学生自理的理念,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资金。实施勤工助学不但可以让贫困的学生感到自己有前途,思想更加积极,还令生活条件好的学生以其为榜样。
为了构建和谐校园,完善高校奖助学金的评定政策显得格外重要。适度调整高校奖助学金的申请发放方式,有助于贫困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更加有效的实现自己的理想,构造助学育人的美好局面。各个高校在完善相应制度的同时,应该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教育,并且鼓励学生积极解决一些生活费用,避免出现学生随意靠国家养活自己的局面。高校也应该将这些奖助学金用在合理的位置上,令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发放工作向一个稳定和谐的方向持续发展。
[1]徐玲.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学理论,2014-05-20.
[2]陈荣.高校助学金评定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9-16.
[3]陆孙琦.高校助学金评选发放所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基于S高校的调研数据[J].轻工科技,2013-05-16.
[4]吕方.我国高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现状的调查研究——以长春4所高校为案例[D].东北师范大学,201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