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惠清
虽然已入古稀之年,但陈丙丁却依然精神矍铄,言谈举止很绅士。他衣着笔挺,一头银发惹人注目,目光睿智而自信。
这种自信,被很多光环所笼罩:加拿大华人领袖、跨国律师、教育家、社会活动家……作为第四代海外华人,他数十年如一日地为加拿大华人团结,为华人权益、地位奔走,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奋斗,无私奉献了一生。
1943年11月,陈丙丁出生在马来亚雪兰莪州的一个华人大家族里。成长的过程中,他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律师代表着公平和正义,这正是我一生追求的东西。”1977年3月,他从安大略高等法院法官手中接过律师职业资格证,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1991年5月,来自加拿大维多利亚、温哥华、卡尔加里、蒙特利尔和多伦多等地近300个华人社团的500多名代表,共同组织创建了加拿大最大的全国性华人组织“全加华人联会”,作为发起人,陈丙丁担任该会共同主席兼执行主席达18年之久,如今仍担任荣誉执行主席。多年来,他一直以自己的专业和身份为在加华人服务。比如,筹划多伦多国际龙舟节、说服多伦多市政府拨款修建唐人街地下停车场等。
当然,影响最为深远的当属2006年的平反“人头税及排华法案”。早在1991年全加华人联会在筹建之初,陈丙丁就提出全加华人联会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要解决人头税和排华法案的历史问题。他调阅了所有关于人头税问题的档案资料,梳理了十几年来华人为此奋争的过程。
陈丙丁代表全加华人联会向加拿大联邦政府的代表陈卓愉部长递交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要求加拿大政府要为历史上人头税和排华法案向全体加拿大华人公开道歉,并对华人作出集体赔偿,成立基金,筹建博物馆纪念华人对加国的贡献,以及宣传种族和谐。协议书的名称为《表彰、纪念、教育(Acknowledgement,Commemoration and Education,简称A.C.E)》,意在对华人过去对加拿大的贡献进行表彰,为过去加拿大政府对华人造成的伤害加以纪念,对下一代施以教育。
最终,在陈丙丁与华社同仁的共同努力下,2006年6月22日,在渥太华国会大厦举行的“人头税”平反仪式上,加拿大新任总理斯蒂芬·哈珀终于就加政府多年前实行的“人头税”和排华法案这些带有严重种族歧视的政策,用生硬的广东话向全体在加华人庄严宣布。
“加拿大道歉!”这声道歉对自强不息的华人群体来说意义重大,它说明了华人在加拿大形象和地位的提升。这是一百多年来加拿大华人反种族歧视斗争的伟大胜利,对维护华人今后在加拿大社会中的平等地位十分重要。
多年来,作为华人侨领,陈丙丁一直扮演着“中加经济文化交流使者”的角色。在他的推动下,多伦多市的中国情结变重了。1987年,多伦多市举办了“中国文化周”。陈丙丁担任了这次活动的主席,全程参与并具体策划组织整个文化周的活动。陈丙丁还多次为中国边远地区捐款,资助希望小学及贫困地区;当中国发生华东大水灾、汶川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他总是组织募捐并带头捐款……
在陈丙丁看来,不管身在何方,中国永远是他最向往的地方。“能为中加友好关系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我感到非常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