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实效服务改革与发展大局
——访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荣屏

2016-03-01 09:42
财政监督 2016年1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财政监督

●本刊记者

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实效服务改革与发展大局
——访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荣屏

●本刊记者

编者按: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监督必须找准定位,明确方向,才能适应新的形势,贯彻落实好各项新要求、新任务。在财税改革的大背景下,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工作思路。本期专访邀请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荣屏就云南省财政监督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机遇与挑战与读者进行交流。

记者:请您结合云南省实际,谈一谈当前云南省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

田荣屏:近年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大幅回落。当前,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国情、省情和财政状况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充分认识、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当前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财政厅党组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决定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想及目标和要求。随着法治建设的加快推进,在《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赋予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实践证明,健全的法律必须要靠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予以保证,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重大决定,既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丰富了新的内容。财政部门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适应依法治国和依法理财的新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2013年12月底作出的“1+8”财税改革部署,全面启动了我省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省财政厅及时将112项改革任务、66项全新举措作了细化分解,并在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创新财政投融资方式、加大财政监督等方面重点突破。随着上述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还将不断加强、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触角也将不断延伸、工作任务将会更重,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及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

第三,日益扩大的财政收支规模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近年来,随着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保障任务的不断加重,我省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保障范围和保障对象都有了很大的拓展。在机构和人员没有大的变化情况下,如何管理好这些资金,确保资金运行使用安全高效,已经成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和挑战。对此,既要靠加强管理和制度创新,更要靠规范运行和加强监督。一方面,要增强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财政监督越重要的意识,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行统一谋划、整体设计、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等进行调整优化,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方式,不断适应财政收支规模扩大和服务领域、服务对象变化需要。

第四,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新的舞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就财政部门来说,对外涉及财政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和众多服务对象,对内涉及政策制定、预算分配、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加强权力的约束和制约。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正是从源头上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用制度来防止权力滥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分工中,财政部门承担了大量牵头和协办任务,涉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决算公开和加强会计监督等诸多方面,任务十分繁重、责任也非常重大。因此,强化财政自身内部控制,认真做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牵头”和“协办”的各项工作,既是财政部门必须努力完成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为财政监督检查施展作为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记者:面对新要求、新机遇、新挑战,云南省今后一个时期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怎样的?

田荣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面对新的形势,财政监督检查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跟上形势发展的步伐。为此,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和陈建国厅长关于“同意贯彻意见,厅党组高度重视监督工作,厅监督局要抢抓机遇,大胆创新,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不辜负厅党组的期望”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履职尽责,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工作思路为总要求,以“收入要增、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监管要严、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干部要廉、队伍要强”的工作举措为总抓手,为圆满完成全省财政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财政监督保障。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省委、省政府关于“1+8”财税改革部署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按照严肃财经纪律和依法理财的要求,认真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和重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不断创新会计监督检查方式,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债务风险观察员制度,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切实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在实现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记者:这一总体思路对云南省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田荣屏:按照总体思路,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做到“四个围绕”,即:

第一,要围绕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来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把财政监督检查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大局之中,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理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及各项财税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要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之中,强化严肃财经纪律的源头治理和对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努力促进《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要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来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将财政监督检查作为政府履行市场经济秩序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以服务和保障财政中心工作、提高市场主体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及时有效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要围绕构建内部权力制约机制来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财政监督检查嵌入到财政运行机制中,切实改进内部监督检查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内部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从制度上实现有效制衡,以防范财政业务风险,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记者:具体来说,云南省将如何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效,以确保总体思路落到实处?

田荣屏:为确保总体思路得到贯彻落实,我们重点将从六个方面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效。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目前,我省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大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没有设置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每个县(市、区)财政部门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专职人员平均不到两人,难以满足“大监督”格局下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为此,要切实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关心和大力支持。要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充实人员,并根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保障。

第二,健全完善机制。当前,要着力构建和完善以下三个机制:一是要加快构建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检查机制,使监督机构和各业务机构紧密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格局;二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机制,逐步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分配的一项重要因素,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实时动态监管机制,依托内部控制规范和“资金文件审核”或“民生资金审核”平台,逐步把财政监督检查嵌入到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努力实现对资金运行的全程监督。

第三,用好重要抓手。当前,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重点就是要学习、贯彻、执行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我们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抓手。尤其在当前经济和财政下行压力增大、增收节支任务艰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要求和人大监督日益增强的情况下,财政监督检查显得尤为重要。如何用好贯彻落实《预算法》这个抓手,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在加强财政管理和严肃财经纪律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这是全省乃至全国财政监督系统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大家集思广益,大胆探索和实践。

第四,搞好协作配合。财政监督检查涉及的领域较广、工作战线较长,任务比较繁重、要求也非常高,仅仅依靠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很难做到全面、及时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内部协调,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既要发挥财政监督检查专职机构的牵头组织作用,又要发挥各业务处(科)室的业务主导作用,共同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形成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另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外部配合。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价格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分工协作,建立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以避免多头重复监督检查。要注重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在会计监督和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优势,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检查水平和实效。最后要努力做到上下联动。要注重财政系统上下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互动,逐步增加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处理的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形成省、市、县三级之间互联、互通、互补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和有效开展。

第五,注重工作实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既是一个发现问题和及时纠偏的过程,也是一个加强服务和改进工作的过程,全省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人员,既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又要强化服务意识,将监督检查寓于服务之中。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督促、检查、反馈等方式和方法,在继续做好事后检查的同时,要突出事前、事中控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实效。一是要把握发展大局。自觉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以监督检查促进改革、提升管理、推动发展。二是要客观揭示问题。既要全面客观地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更要认真帮助有关单位解决制约发展的实际困难,把财政监督检查的着力点放在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三是要积极提出建议。以问题为导向,站在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角度,从整个行业、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第六,提高队伍素质。由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要求比较高。目前,我省财政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状况难以满足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需要,除了人员不足之外,综合素质方面亟待提高。对此,我们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政策制度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政治素质过硬、政策水平较高、业务素质优秀的财政监督检查队伍。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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