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互联网对公众舆论感知方式的影响

2016-03-01 18:37蒋万胜慕颖莺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7期
关键词:舆论意见公众

蒋万胜 慕颖莺

(陕西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探析互联网对公众舆论感知方式的影响

蒋万胜 慕颖莺

(陕西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传媒制造话题,话题引起讨论,讨论生成舆论。在社会大众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过程中,必然受到外界舆论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互联网提供了一种虚拟环境下公众聚合的平台,这种聚合对参与者的舆论感知有很大的影响。

互联网;舆论感知;公众舆论

在媒介互动融合格局下,社会大众对外部舆论环境和意见氛围的感知是他们赖以判断和行动的依据,网络媒体以微言大义的方式改变着舆论空间格局,其影响力日益凸显。公众对新闻事件的判断受到其对外界舆论环境感知效果的影响。公众会通过感知社会舆论环境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环境适应行为,这是个体的一种环境检视过程,它作为个体的一种认识性意向活动必然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舆论感知是公众在外界舆论环境中进行自我把握和自我定位的根基,其目的是对宏观舆论环境有一个理论层面的认识和判断,这种判断体现在对信息的选择及对信息意义的解读中。简而言之,舆论感知就是个体对外界舆论环境的解读与诠释。人们往往会在以往经验的影响下,依据一定的心理需求对舆论环境表现出特定的倾向性,也带有渴望社会认同的需求。舆论感知能力就是指受众对新闻信息的解读能力。互联网以多元的参与主体和交互式的互动传播方式彻底改变了人际信息传播格局,为社会热点事件的传播搭建了一条新的民间渠道,给公众的舆论感知方式带来了新的影响因素。

一、舆论形成过程的简单描画

舆论作为社会心理范畴,自古称之为“舆人之诵”,即百姓对某件事情的陈述意见,自古以来就具有公众劝诫的意味,带有理性的思考。现代舆论的定义为公众针对特定公共事务经过广泛讨论表达的一致性的意见。舆论要影响社会进程进而发挥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作用,就必须借助大众传播平台来实施,使其倾向、目的、目标贯穿于舆论形成的每个阶段。[1]

首先是问题提出阶段,媒介如聚光灯般把公众的眼球聚集到特定的问题上,分散的社会成员意识到这个问题就是直接来源于媒介呈现的外界刺激性信息。这个信息既有可能是宏观的政局、社会动荡,也有可能是突发性事件,特别是那些与他们现有观念或心理预期不一致的事件。这样的信息一旦经大众传播进入公众视野,便会激起公众欢喜、焦虑、激愤等情绪,从而引起广泛的社会讨论。

于是进入意见探讨与整合阶段,公众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继而发表见解。分散的个人意见要参与大范围的社会讨论就必须借助社交媒介公开表达,不同意见相互碰撞、交流、矫正、交融、聚合,逐渐形成一个相对一致性的倾向和意见,出现社会意见的趋同现象,社会舆论开始形成。“舆论是社会浮动意识的传播,常常表现出激荡的意识风暴,离开人们的群体传播,就谈不上舆论。”[1]分散意见经由现实或虚拟的人际交流整合为一致性的群体意见,借由媒体平台公开传播,最终成为影响公共事务进程的公众舆论。

二、舆论形成中的个人感知与互联网催生的变化

每一次传媒新技术的使用和普及都在一定程度上重新界定了舆论主体“公众”的角色。媒介作为主导力量参与并塑造了人们对公众舆论的感知方式和感知效果。网络传播技术使信息流通所依赖的媒介不断更替,“自媒体”文化兴起,以强大的人际互动性和高度信息扩散性给公众提供了一个群体聚会和讨论参与的虚拟平台。普通民众的意见也可通过网络广泛传播,舆论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舆论感知就更加取决于信息接收者的辨别能力。信息既然来自他人的叙述,那必然是被叙述者赋予了意义的,或者说这是由叙述者主观建构的表达。因此,对信息的理解和解释可以说是对叙述者赋予信息上的意义的理解与解释。这种被赋予的意义处于舆论和公众之间,必然影响人们对舆论环境的感知,互联网在其间发挥重要作用。

互联网的匿名性和去限制性使网络成为尊重个体的自由传播空间,人们可以自由创建微博、博客等私人空间来参与社会事务的评判。互联网的使用和普及大幅增加了公众的舆论接触度与感知度,传播主体多元化,出现传统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媒体以及自媒体文化圈并存的格局,在公众舆论感知过程中各自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接收信息的方式、需求信息的类型以及选择媒体的偏好。

首先,网络媒介消解了传者和受者之间的边界,使传者与受者、媒体与公众之间建立了直接的联系,同时也消解了社群间的边界,群体成员可以以匿名的方式跨越时空阻隔在互联网虚拟平台上直接交流互动。其次,互联网改变了传统传播形态,使一对多变成了多对多的传播,具有高度的信息扩散性。同时受众主动性增强,既是信息接受者,同时也是基于个人兴趣的新的传播者。第三,多媒体平台融合,舆论场上传播信息的主体多元化且相互链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之间相互链接。他们看似遵循相对独立的运作规则和价值体系,但实际在互联网技术下早已实现信息共享,多个媒体平台之间相互融合,形成了强大的信息网络覆盖舆论空间,给公众的舆论感知铺路搭桥。

三、互联网给公众舆论感知带来的影响

如果说舆论的力量来自群体的力量,那么网络舆论的力量则来自群体互动的力量。围绕热点事件,人际间不断交流、校正自己的观点,最终结成网络舆论群体。在具体议题的讨论中声势恰似洪水猛兽,横扫舆论空间,尤其是形成的舆论环境对一般个体具有重要的形塑作用。人际互动与交流成为测量公众舆论感知的一项重要指标。

著名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等人提出的社会关系理论认为,在社会群体内部,社会关系制约着公众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社会关系通过制约公众的媒介接触和信息选择来影响传播效果。社会人际关系代表了一种社会取向,具有避异趋同性,其目的是使他人接受自己,避免冲突,维护人际关系和谐,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受他人和权威的影响,即产生他人取向和权威取向。[2]在互联网虚拟平台上,这两种社会取向分别以群体压力和意见领袖的作用表现出来,作用于公众的舆论感知。

(一)意见领袖作用的彰显

根据社会关系理论,相信权威的取向在网络虚拟空间表现为对意见领袖的信任。个人由于时间、精力、经验等的局限,会选择并附和早已存在的观点。在舆论场上,并不是每一个人的观点都会被无限放大,真正起作用的是一些掌握话语权的意见领袖。他们对某个领域的议题有专业独到的见解,在公众对舆论环境的感知和判断中,他们的作用有时甚至大于大众传媒。意见领袖包括社会名流、专业新闻评论员以及网络舆论推手。如果一个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权威和公信力,也会成为舆论场上其他方面的权威,如道德和认知,即所谓“公知”。一些领域的杰出人士分享信息和观点,逐渐担任起意见领袖的角色,加速了公众对身边所发生的事物和变化的感知。他们对公众的舆论感知带来的影响有时是积极的正面引导,但也有消极的情况。舆论对于曾轰动一时的药家鑫肇事杀人案前后表现出的不同立场就是意见领袖影响公众舆论环境判断的典型案例。

曾经一度备受关注的药家鑫肇事杀人案死刑判决执行一年后,再起波澜,舆论矛头直指张显——受害人家属代理人。他被媒体指责以正义的名义推动舆论审判,甚至充当道德打手操作舆论。舆论本该是伸张正义的社会力量,在此却被裹挟沦为道德审判的工具。从表面上看,是张显陷舆论于不义,借“舆论之刀”杀人,但这种协调一致的网络舆论环境背后的成因值得深思。尤其是当议题涉及社会情绪时,个体会选择聚拢在权威性观点周围,形成一种微观的舆论环境。回顾相关舆情发酵和扩散的过程,如果没有张显对嫌疑人家庭情况的不实爆料,这就不过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案件发生后,震惊中的人们猜测和分析各种原因时,张显对药家是军方高官的爆料契合了当下社会普遍的仇富情绪和社会阶层不公现象,一呼百应,从而产生了巨大的舆论影响力。勒庞在分析大众心理时指出,断言是舆论领袖们用来动员公众的有效手段。话说得越决断,那些浸泡在信息的汪洋大海中渴望指点迷津的人们就越崇拜这种断言式意见,聚拢在其周围,形成一致性的舆论气候。在对群体舆论环境的感知和判断中,个体会急于确立自己的意见群体,急于表达,那就没有人会去审视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在这样的心理下,公众在感知舆论的过程中就更易于认同权威取向,接受意见领袖的观点。

(二)抗拒从众心理压力难度的增大

舆论既然是一种社会控制机制,个体就必然会通过感知社会舆论环境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变动。个人发表意见之前,会检视社会意见环境,再根据检视的结果作出判断,进而决定表达观点和做出行动的意愿。这一检视过程中既有个人因素带来的个体信息选择偏好,也受到社会人际关系中他人取向的制约。他人取向表现为避异趋同性,即对他人意见尤其是群体意见敏感,无论是行为还是观点上的社会顺从性较高。

2013年的厦门公交车纵火案致47人死亡,该案系犯罪嫌疑人陈水总因命途多舛迁怒社会,故意纵火,显然是把一个人的伤发泄成了无辜者的痛。但网友却以此人曾受政府部门刁难为由为其开脱,弱化其犯罪行为和社会危害,出现舆论意见反转的情况。这样的舆论情境会对持不同意见的公众形成一种群体压力。社会群体规范理论认为,在群体的互动过程中,群体会把自身的目标和思想以某种约定俗成的形式确定下来,以确保群体目标的顺利实现,由此形成的群体规范会以群体压力的形式对公众意见的形成和表达产生重要影响。[3]所以,在舆论情势反转后,一出现谴责犯罪嫌疑人行为站在政府立场说话的言论,就会招致他人的谴责和攻击。

这是传统大众传播图景“沉默的螺旋”在网络空间的上演。也就是说,人们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就会大胆地发言支持并扩散;而当某种观点支持者很少时就会无人理睬,为避免社会孤立,这些观点发表者就会保持沉默。少数意见的沉默会造成多数意见的增强,以此循环往复。[3]这其中的核心就是多数意见带来的从众压力。即便在互联网这种匿名、自由的舆论情境中,个体也难免害怕被优势群体孤立。当周围的人都已经接受或是原本就持有这样的观点和规范体系,他若表示异议则会被自己存在其间的群体抛弃。即便这背后所隐藏的价值观点可能与实质存在偏差,甚至带有片面性。

(三)经济地位不同造成受众认知鸿沟的扩大

美国传播学者蒂奇诺认为,大众群体之间存在认知鸿沟,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会比经济地位低的人更容易获得信息,这一趋势会随着媒体信息量的增多而加剧,他们之间的鸿沟也就越大。人们的决议并不是取决于媒介传播,而是社会背景和经济地位支撑下的固有倾向。随着新媒体的崛起,言论空间扩张,众声喧哗,更加使得“知沟难填”。社会经济地位高的人由于信息源的便利、知识结构的完善,对庞杂信息和观点的筛选更容易。由此他们往往成为舆论空间中理性意见的表达者,形成一种网络舆论空间的文化规范。大众传媒发出的信息往往能成为一种道德文化的力量,激发公民的行动精神。[4]

与此相对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由于受教育水平有限,在舆论场上容易流连于肤浅的表层信息和应景式的观点,尤其是某些具有调侃、挑衅性的言论。网络使得私人观点更容易公开,人多口杂,在一些关注度高的事件上,容易使舆论场演变为一个沸腾的广场,观点斑驳难辨。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便很少有人去追问、思考事实的真相。没有事实基础,网民评论更像是议论和想象。而对事实知道得越少就越容易形成单纯的强烈判断,继而坚守固有成见。这种判断中裹挟着强烈的道德评说、刻板印象和社会情绪。那么由此形成的公众舆论就只能称其为众意,而非民意。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匿名网友发表的一些带有调侃意味的话语更容易在网络空间定性流传,成为特有现象的代名词。

四、结语

互联网媒介舆论化趋势为用户提供了一个自由的言论平台,扩展了表达空间。但互联网的互动、开放、匿名等特性,以及传播内容的不可预知性,群发转发的不可控制性,使得把关难度增大。加之整个新媒体传播环境还不规范,互联网舆论化也就带来了一系列现实和潜在的问题。因此,独立思考带来的理性表达才可塑造社会大众感知舆论的健康环境。只有这样,躁动者才可从容,迷失者方可重拾方向,社会认知才可向着理性回归。

[1] 徐贲.公共舆论是社会的皮肤[J].中文自修,2009(1):107.

[2] 卢毅刚.认识、互动与趋同——公众舆论心理解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209.

[3] 汪臻真.沉默的螺旋:关于公众舆论的多层次理论[J].新闻世界,2012(9):12-14.

[4] 蒋万胜,刘晓荣.网络舆论形成中的非理性表达问题探析[J].东南传播,2011(6):41-43.

G206

A

1674-8883(2016)07-0057-02

蒋万胜(1967—),男,陕西富平人,经济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媒介经营与管理,制度经济学。慕颖莺(1991—),女,甘肃庆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媒介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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