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报道的女性形象塑造失衡及其解决途径

2016-03-01 07:39吴嘉倩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新闻业新闻报道媒介

吴嘉倩

(南昌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反腐报道的女性形象塑造失衡及其解决途径

吴嘉倩

(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在两千多年的男权社会里,中国女性长期被笼罩在“男尊女卑”的阴影中,被传统的文化规范和文化樊篱所囚困。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女性的社会性解放和无性别差异的平等权利越来越被重视。但是,性别形象、性别平等、社会性别的问题在新闻媒体报道中经常存在,即使在反腐报道领域内,这类问题也非常普遍。本文主要针对反腐类新闻报道文本进行观察,从女性形象塑造失衡现象与原因、解决的必要性及途径这几个方面展开论述。

反腐报道;情色元素;女性形象;失衡

一、反腐报道的女性形象失衡现象及其原因

(一)反腐报道的女性形象失衡现象

今天,无论是在传统媒体上,还是在网站新闻或社交媒体中,反腐报道越来越多,受到公众的高度关注。其中,官员情色腐败的新闻报道更加引人注目。在表现内容上,“二奶”、“小三”、“情人”、“情妇”,这些字眼在涉及权色交易的报道中仍比比皆是,并且还被放入相关报道的标题之中;在表现社会效果上,这类涉及官员生活作风、个人生活道德的新闻也常常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引起复杂而混乱的民间舆论批判。

更重要的是,这类情色反腐类的报道,在媒介放大镜的作用下,作为当事人的女性的缺陷被强化、附和,建立起的是妖魔形象。由此可见,媒介把女性推向了另一个极端,这是对她们的新一轮的边缘化,是一种角度上的失衡现象。

(二)反腐报道的女性形象失衡原因

媒介为何热衷于对女性的报道?究其根本,是媒介为追逐经济利益作出的选择。追溯到受众本位,赢得商机和财富就意味着要吸引受众的注意力。

首先,媒介看到了人类对于“美”的渴望。真善美几乎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而女性通常是美的代言人,媒体借用她们或优雅或高贵的身姿传递美感,借用她们或温柔或善良的品性宣扬美德,她们在女性服饰、化妆品和家居用品广告中几乎永远是主角。

其次,媒体紧抓人类对“性”渴求的天性。这是人的本能之一,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赋予它崇高的地位。女性的身体可以很容易地激起人的本能兴趣,所以媒介塑造的女性经常是性感的动物。

在受众的追捧下,女性形象的特殊性受媒介利用作为卖点用以追求市场,在受众的需求和媒介利润的应和下,媒介愿意选取女性为报道对象,其中涉足家庭婚变、同名人的风流韵事、色情服务的女性越来越多。妇女的身体在媒介中被市场化了,身体外形的实用价值退让给了审美价值和消费价值。

二、解决反腐报道女性形象失衡的必要性

(一)报道失衡降低对反腐新闻事件的深度解读

反腐新闻报道如果借助各类色情内容吸引受众眼球,就会让越来越多的受众认为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在过分地“追色逐艳”,而不是对新闻事实进行真实报道。现阶段,很多新闻媒体在报道政府人员腐败行为时,会用大量的娱乐化手段描写贪官的情事,以追求新闻报道的刺激性,吸引阅读者的眼球。但是,长时间进行此类报道就会削弱社会大众对社会深层次问题的审视,对社会上的反腐前景丧失信心。

例如,有一家妇女报中一篇文章的大标题是“民选副县长栽在三陪女手里”。这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干部任用制度以及政治监督等重大问题,在媒介报道中却成为“妻子”或“三陪女”的个人品德问题。只要教育好妻子或三陪女,腐败问题就能解决?

(二)报道失衡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新闻媒体公信力

新闻报道的最终目的是让社会大众接受、理解新闻媒体所报道的新闻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这就要求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新闻媒体不仅要报道新闻事实,而且要对新闻事件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解读,以帮助社会大众正确认识新闻事件。对于反腐新闻报道来说,如果新闻记者对这些新闻报道内容过分炒作,借助煽情手法对其进行娱乐化报道,虽然会在短时间内会引起部分读者的阅读兴趣,但是必定会引起大多数受众的反感。长此以往,新闻媒体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权威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其社会公信力也会因此而降低。

由此可见,在反腐报道中过分追求娱乐化、刺激性,过分渲染、放大女性缺点和挖掘隐私,短时期内确实能吸引受众注意力,给媒介自身带来盈利,但从长期来看,媒介的社会公信力一旦降低,发展的空间势必越来越窄,举步维艰。媒体在反腐报道中以“塑造‘小三’”为卖点,出发点是为了经济利益,殊不知,这种报道方式从长期看,对经济利益增长有害无益。

(三)报道失衡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进行全面调查,就直接给与官员发生关系的女性贴上“小三”等标签,这是非常不客观的报道,对当事人是非常不尊重的。而在反腐报道中,女性形象塑造失衡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女性话语权缺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女性处于失语状态,这不利于事情真相的整体把握,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当事女性可能因为媒体的失衡报道蒙受不白之冤。

同时,一些报道中赤裸裸地对涉案人物隐私的暴露,如照片的不合理使用等,首先直接伤害的是涉案女性本身及其家属,而其他受众也会受到很大影响。根据“拟态环境”理论,绝大多数人只能通过“新闻供给机构”去了解身外世界。若反腐报道总是充斥着女性靠身体来获取经济利益,女性靠年轻和色相可以走捷径之类的信息,就会误导很多受众尤其是年轻女性受众,产生女性想要成功就必须靠色相,或者依附男性这样的误解。而长此以往,也会使人误解为当今社会风气即是如此,就会放松对自身修养的提高和正确价值观的塑造,甚至连羞耻感也会丧失。

以上种种,均是反腐报道女性形象塑造失衡引发的弊端,可见,纠正媒体这一报道方式有很大的必要性。那么应该如何纠正?

三、解决反腐报道中女性形象失衡的途径

(一)媒介自身规范

以一个新的视角探讨媒介的社会责任的问题,这就是“新传统主义”的提出与实践。最近几年,“新传统主义”运动在美国兴起,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

“新传统主义”运动的第一个标志是新闻业杰出项目(Project for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的出现,它的出现是对新闻业的重要使命——民主社会的公器是否还能留存提出的质疑,这也是由记者发起旨在提高新闻职业标准的运动,并提出新闻业的危机其实是一个信念危机。这一运动的关键是“新闻职业标准”和“信念危机”的提出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科瓦奇和新闻业杰出项目(Project for Excellence in Journalism)主任汤姆·罗森斯蒂尔(Tom Rosenstie)在其合著的书《新闻要义》中,阐明新闻业如何重新赢得信任的一些信念。被某些学者认为是“新传统主义”理念:新闻的首要义务是真实;新闻首先要忠实于公众;新闻的精髓是核实的准则;新闻从业人员必须独立于他的报道对象;新闻必须成为权力的独立监督者;必须为公众提供一个批评与和解的讲坛;必须努力使重要报道变得有趣而贴切;必须使新闻内容全面而且比例得当;最后,必须允许新闻从业人员凭良心行事。

这些观点其实都是传统的理念——新闻职业主义的核心内容。新传统主义运动其实是在新闻业的传统正在或行将遭到颠覆时的一种理性反应,是在新闻职业面临的信念危机、职业主义核心价值的销蚀和信任危机、公众的拒绝这样几大危机的背景下出现的。新闻业的发展,无论处于怎样的环境,这些原则和理念是有责任感的新闻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尽管运用的“手段”,有些不同,但实际上目标是一致的,即促使新闻业服务公共利益,守护社会良知。

(二)外部力量介入

究竟哪些因素有可能影响到媒介内容,或者确切地说,有可能影响媒介选择事实?由于中国尚无这方面的系统研究,我们只能参考国外同类研究。

Shoemaker和Reese对美国情况的研究发现,一般而言,媒介内部的具体业务操作,如对某些技术和故事类型的选择等,对社会的整体影响较小,因为这些因素不可能系统性地强调或去除某些内容以服从制度化的要求(institutional imperatives);新闻工作者个人对媒介内容的系统化影响有限,因为新闻工作者的个人行为是由新闻工作者个人的某些特征和价值判断决定的,而不是制度性因素决定的;新闻机构以外的因素及意识形态,则对媒介内容有较大的影响。[1]

也就是说,比较记者个人、媒介内部组织以及媒介机构以外的因素及意识形态三个因素,发现来自媒介机构以外的因素及意识形态对媒介内容的影响最大。

上述理论促使我们将干预重点放在来自媒介机构以外的因素和意识形态方面。在这方面,国际妇女运动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由一些个人组成的利益团体,如民间媒介监测组织对媒介进行公开的批评、监测以促成其改变。例如,菲律宾的民间妇女组织编辑出版了“针对妇女、儿童暴力的报道指南”,其中说明,“记者不应当使用对受暴者加以道德判断的词汇,如妓女、漂亮的、性感的、前舞蹈家、性狂热者、药物上瘾者等等”,因为这种报道会暗示“漂亮”、“性感”或“前舞蹈家”、“妓女”导致了性暴力,造成责备受害者的不公正的后果。

1996年中国成立了第一个民间监测网络,对若干性别歧视的报道进行了成功的干预。除此之外,全国妇联组织还主动去做媒体的工作。例如,2000年纪念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五周年研讨会媒介论坛以后,全国妇联在首都新闻单位总编辑通气会上通报了媒介论坛的信息,促使中宣部对媒体如何宣传男女平等提出了要求。[2]当然,面对强大的意识形态和传统文化,面对其他影响媒介组织的外在力量,干预的力度尚未能达到最终的目标,即与性别歧视文化形成可以抗衡的力量,但毕竟已经开始。

四、结语

虽然每天发生的事件具有偶然性,但媒体工作者在选择新闻和报道方式上的不同,对受众有着明显的、不同的影响。所以,媒体工作者应该本着人文主义精神,秉持关怀伦理,更多地关注影响社会公正和有损群众利益的社会事件,对事件中的受害者和间接受伤害者,应本着人文关怀与同情。若社会没有同情,那么每个人最终都会是受害者。

新闻媒体的初衷就是要报道事实真相,最终让受众获益。对于报道中的无论是女性受害人还是罪犯,在揭露事实真相的同时,更应该本着关怀同情的心态,在报道事实真相的同时,维护报道中人物的尊严,呼吁相关部门对弱势群体的行后续关注和救助,拥有比报道本身更加宽广的胸怀与境界。

正如波伏瓦所说的,“女性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塑造的”,当前的媒体基本拥有了这种塑造力,同时也拥有了塑造人们思想观念的力量。因此,媒介的责任感必须在这个时刻显现出来,它一方面要为女性打造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又要负责不断调整灯光位置,即媒体要努力学会均衡地调配女性在这个平台上的位置,让她们得体地“舞蹈”。

[1]刘晓红.大众传播心理研究[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31.

[2]彭佩云.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中的作用[J].妇女研究论丛,2002(2):4-8.

G212

A

1674-8883(2016)09-0054-02

吴嘉倩(1996—),女,江西抚州人,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本科在读,主要从事新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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