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 峰
两个女人一个儿,到底谁该做妈妈?
阿 峰
一个是生母,一个是养母,究竟谁有监护权?官司打到法院,判决下达却难以执行,为什么?让我们看一看这个真实的故事……
出于大家都能理解的原因,文中隐去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
先说一下“燕”:
燕是辽宁省抚顺市塔峪镇人,1973年生,25岁时嫁给了大她两岁的“鹏”。婚后第二年,燕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
1999年秋,鹏在镇上繁华地段租了一间临街门面房做水产生意。几年以后,即2003年10月,鹏把生意搬到位于抚顺市西十路的全市最大的农贸大厅。他对妻子说:“往后,挣钱的事儿归我,你在家照看孩子就行了!”
性格温顺的燕听从了丈夫的安排。
不久,鹏认识了在农贸大厅做调味品生意的“丽”。
丽时年29岁,刚刚离异。让鹏动心的是,丽肌肤白皙,长了一对会勾人的丹凤眼。
两人很快熟稔起来。看到鹏双胞胎女儿的照片,丽羡慕地说:“你的两个女儿真可爱,不如让我做她们的干妈吧!”
2004年“五一”期间,鹏带丽回家认“干女儿”。丽买了糖果、玩具,进家后与两个孩子十分亲热。
就这样,丽做了鹏和燕的两个女儿的干妈。
由于“干妈”这层关系,鹏与丽越来越亲近。
一天下午,鹏冒雨帮丽卸货。见鹏从上到下湿漉漉的,丽十分感激。
活儿干完了,丽含情脉脉地看着鹏,要鹏跟她回家换件干衣服。
进屋后,丽拿出前夫的一件外套递给鹏,让鹏把湿衣服换下来。接着,丽去厨房炒了两个菜。
几杯酒下肚,丽对鹏说:“大哥,你这么能干,让老婆孩子在家享清福,真好啊!”
鹏叹了口气:“唉,我连个儿子都没有,挣钱再多管啥用啊?”
丽笑了:“嫂子还年轻呢,让她再生一个呗!”
鹏告诉丽:燕因患子宫内膜异位症,已经无法生育了……
可想而知,这天晚上,两人都喝了不少,鹏睡在了丽家。
此后,鹏在农贸大厅附近租了房子,两人开始同居。丽放弃了自己的生意,跟鹏一起卖水产品,负责管账。
2005年10月下旬的一天,燕接待了一个来借钱的亲戚。
亲戚要钱要得急,而燕手头又没那么多现金。咋办?燕赶紧给丈夫打电话,可鹏的手机咋打都不通。
情急之下,燕拽着亲戚一起坐车到抚顺找丈夫。
鹏不在农贸大厅。有人告诉燕,让她到附近的小区去找鹏。
燕挺费劲地找啊找,终于找到丈夫的住处。
进屋一瞅,燕就觉得整个头一下胀大了。她看到丈夫正在给两个女儿的“干妈”喂饭,十分体贴,而丽的肚子鼓鼓的。
啥也不用说了,丽怀孕了!
眼前的情景让燕险些昏过去。
燕用手指着丽:“你是我女儿的干妈,咋能做这样的事?”
丽觉得事情已经暴露,不如把话挑明了。她对燕说:“姐,我到医院检查过了,是个男孩!”
这一刻,屋里安静极了。对于丽的话,大家似乎都有一个接受的过程,尤其是燕。
“孩子生下后,归你和大哥。希望你看在我替大哥完成心愿的份儿上,别再为难我。”丽把话讲完了。
燕冲上前一把揪住丽:“你别想生下这个孩子!”
鹏一看,火了,推开妻子:“这里没你的事,给我回家去!”
回到家的鹏和燕相视而坐。鹏告诉燕,他找丽只是想要丽给生个儿子。
“你如果再闹,这个家我以后就不回来了,你一分钱也得不到!”鹏对妻子说。
想到两个女儿,燕只好妥协。
2005年12月24日,丽生下一个男婴。
鹏大喜,燕无语。
鹏特意请了一个保姆侍候丽。
很快,笑容从鹏的脸上退去,因为孩子老闹病。
保姆嫌累,辞职不干了。
丽心烦意乱,觉得自己完全被孩子缠住。
鹏继续做着生意,丽却越来越着急。丽急的不是孩子,而是鹏每天挣多少钱她心中无数。她生下孩子,为的是拴住鹏。说白了,她是惦记鹏的财产。
为了继续管住鹏的钱,丽出主意说,把孩子送给燕带。
丽和鹏抱着孩子去找燕。
一开始,燕不干。她愤怒地说:“你俩做了丑事,还叫我替你们养儿子,我有脸出去见人吗?”
鹏冷冷地回道:“谁让你没本事生?”
鹏对妻子说:“你要是不带,这孩子的小命肯定保不住!”
听到这句话,丽拉住了燕的手:“姐,孩子好歹也是一条命啊!”
见丽流下眼泪,燕的心软了。她想,是啊,不管咋说,孩子是无辜的!
燕把孩子留下了。
孩子的身体很弱。
对这个孩子,燕视同己出,当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在接下去的日子里,她抱着孩子频繁跑医院……
由于燕精心照顾,孩子的身体慢慢好起来。
那一头,丽把全部精力放到鹏的生意上。鹏很信任丽,将所有账目都交给丽管。
孩子牙牙学语了,机灵的他听两个姐姐对燕喊妈妈,也跟着叫。第一次听到“儿子”管自己叫“妈妈”,燕的心一抖,眼泪夺眶而出。她一个劲儿亲“儿子”的小脸蛋,觉得所有屈辱和辛酸都不重要了。
对于丽,孩子从未叫过妈。丽明白,自己和儿子接触少,陌生是很自然的事。对此,鹏曾表示担心,丽却不以为然:“等他长大懂事了,自然会认我这个妈妈的!”
2013年1月中旬,春节在即。鹏从大连、营口等地收购了一大批水产品,打算在年前赚一笔钱。
1月17日晚上,鹏开货车赶夜路,途中遭遇暴风雪。车和人都冲下路边的山崖,鹏当场身亡。
鹏就这样走了,丽接管了他的全部生意。
在好心人提醒下,燕找丽讨要属于自己和孩子的那部分钱。可是,清理账务时,她发现,鹏身后不但没钱,反而有不少欠债。
两个女人共失一个男人,心里都不好受。也许出于对鹏的怀念,丽表示她可以负担两个“干女儿”的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由于燕一直没有参与丈夫的经营,和丽打官司空口无凭,所以只得接受这个现实。
丽要接走儿子。想到丽是孩子的生母,燕同意了。岂料孩子不跟丽走,而是紧紧抱住燕哭着不肯离开。
当然,丽还是带走了儿子。
丈夫没了,自己抚养了7年的孩子也走了,燕悲从中来,伤心得大哭一场。
丽把儿子接回家,让儿子叫自己“妈妈”。孩子始终不叫,又哭又闹甚至拒绝吃饭和上学,非要回到燕身边不可。
2013年9月,丽将儿子送到望花区一家私立学校寄读。忙碌之余,她尽量抽时间去看儿子,以增加母子感情。
2014年元旦,丽从学校把儿子接回家。她没想到,儿子仍然哭闹着要找另外一个妈妈和两个姐姐。
咋劝都不管用,丽气急之下给了儿子一巴掌。为了防止儿子偷偷跑出去找燕,她每天或把儿子反锁在家里,或把儿子带到做生意的农贸市场。
百密终有一疏。2月13日上午,丽把儿子带到农贸大厅后就忙自己的生意。事也凑巧,燕的一个邻居恰好路过,认出丽的儿子是燕家的小男孩。见孩子一个人蹲在市场大门前流泪,这个好心人就悄悄地把孩子领回燕的家。
孩子扑进燕的怀里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妈妈,我好想你,也想姐姐,我要回家!”
燕止不住泪流满面。
燕给“儿子”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孩子吃得津津有味,告诉燕:“妈妈,我好久没吃这么饱了!”
下午,丽气呼呼地找上门来。见儿子和燕以及两个姐姐其乐融融的样子,丽不禁怒从心起。她咬牙切齿地指责燕有意破坏她和儿子的感情。
孩子又被丽强行带走了。
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始。
丽吸取教训,常去学校看望儿子,给儿子买零食、买新衣服,变着法哄儿子开心。
可是,儿子依然不喊她妈妈。
2014年3月21日,丽的儿子逃离学校,自己坐车去塔峪镇找“妈妈”。
正忙生意的丽接到老师电话,说她儿子“失踪”了。丽立即猜出儿子去了燕家,急忙去找,在半路上遇到送孩子回学校的燕。丽气得七窍生烟,对燕骂道:“你自己生不出儿子,还要抢我的儿子!”说着冲上去撕扯燕的头发。
看到妈妈打“妈妈”,孩子使尽全身力气对丽喊:“你是个狠毒的女人,凭什么打我妈妈?”丽恼羞成怒,转身对儿子拳打脚踢,边打边骂:“混账东西,你连亲妈都不认了?”丽警告燕:如果再招惹孩子,她就拒付两个“干女儿”上大学的费用。
不料,没过两天,孩子又逃离学校跑回燕家。
考虑到孩子的学习和前途,燕赶忙给丽去电话让她来接孩子。
但是,孩子还是不间断地逃学,没钱买吃的就去垃圾箱捡东西充饥。刚开始,丽还让人四处找儿子,可儿子被找到后又一溜烟儿跑得不见人影。后来,丽失去耐心,不再找逃学的儿子了。
2014年4月12日,在外面流浪的孩子被燕的一个熟人认出。燕闻讯赶紧和两个女儿一起找到孩子。燕说:“孩子,早知道你这样,就是打死我也不能让你受这样的苦了!”
几天以后,孩子重新回到最初就读的普通学校,每天放学都由燕接回家。
2014年9月,燕给丽打电话要孩子的生活费和新学期学费,遭到拒绝。
燕只好独自承担抚养这个孩子的重担。为了挣钱,她做保洁、干零工,终日辛苦操劳。2015年春节前夕,燕因劳累过度罹患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症住进医院。为此,她欠下一大笔外债。无奈的燕再找丽要孩子的抚养费和学费,丽仍然不给并嘲笑燕:“你要是没本事养,就把儿子还给我!”
2015年10月底,燕又病倒。经过一段时间休养后,在亲友支持下,她将丽告到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丽支付儿子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共21个月的生活费及代养费。
2016年3月24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作为孩子的生母,丽应支付燕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完全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以及医疗费用,为此判决丽付给燕孩子的生活费和代养费共计12725.80元。
虽然燕胜诉,可这起官司遇到执行上的难题:由于孩子不愿回到生母身边,丽以此为由拒绝向燕支付抚养费;而法院又不能违背孩子意愿强制其回到生母身边。
在这种情况下,时至今日,善良的燕继续抚养着丽的儿子……
辽宁启明律师事务所的张景强律师表示:燕身上有着中国女性的传统美德,善良,富有同情心,在抚养情敌的儿子时,母爱的天性最终战胜了屈辱。同时,燕身上也存在一些弱点,当丈夫给予物质和精神双重压力时,她未作抗争或向妇联等社会机构寻求帮助便作出妥协,违心地接受了一切。
张律师指出,燕在抚养孩子之初就应该签一个协议,以免日后节外生枝。丈夫意外死亡后,她也应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以处理丈夫的遗产及家庭财产。
张律师认为,作为女性,不但要善良,还要聪明、有头脑,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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