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禹
论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通建构
陈忠禹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内在共通性,在实践生成上均体现了文化传承与时代精神的互动融合,体现了个性与共性的有机统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促进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通建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大学生;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学生法治精神是指大学生对国家和社会所推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及法治社会建设及其价值目标的主观感知,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意志及信仰等心理要素凝聚的集合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道德准则,是着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强大力量的精神旗帜。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价值取向的形成和普及。
(一)推进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是高校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社会层面的价值导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不仅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一直致力实现的目标和理想,更是当代中国大学生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导向,也是协调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所必需的主流价值。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后备力量,依法治国战略需要着重抓好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才能起到潜移默化、内化于心的作用,法治教育的成果才能更加长效持久。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高校应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将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作为大力推进教育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抓手。高校应创新大学法治教育课程设置,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结合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设置法治教育课,着力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权利义务观念、权力与权利制衡理念等与法治价值判断有关的法治理念的讲授,并将法治精神培育作为高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是高校参与整个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不是飘浮在天上,不是仅仅停留在心中,其深刻根源存在于社会各个群众的社会实践当中,存在于高校大学生的鲜活教育实践当中,存在于广大学生的整体利益及其价值诉求的表达中。每个大学参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状况就体现在该校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当中。大力推进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对于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如何在高校进行卓有成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是高校参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准确定位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和互通性,全面梳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大学生的实际利益需要和价值诉求进行有效核心价值观教育,才能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大学生的作用。
尽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大学生法治精神在作用范围方面有所差异,但两者在内容、功能、目的等方面具有更多的内在一致。
(一)从内容构成上看,大学生法治精神蕴含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个性与共性的融合。作为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大学生在特定人生阶段创造、发展、认同的社会价值,是引导大学生保持崇德重法精神状态和乐观积极人生态度的精神支撑、情感寄托、动力之源,是塑造“三观”、涵养文明、指引行为、统一认识的行为准则。法治精神侧重于从法治的时代内涵、社会功能、精神动力等方面勾勒出大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精神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们党为凝聚全社会价值共识而倡导的主流核心价值导向,并从国家层面提炼出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目标,从社会层面提炼出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取向,从公民个人层面提炼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从内容上看,培育法治精神的宗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追求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有着高度契合性,足以说明法治精神的特殊性蕴含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虽然更多地表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但同时也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体要求的具体阐释和生动演绎。
(二)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大学精神文化系统的重要内容,都是大学生现代价值理念的重要形式,是高校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和价值源泉,是大学生人生境界得以提升的驱动力、导向力、推动力。大学生的精神信仰和现代价值理念一旦形成,便会对高校乃至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简言之,大学生是社会发展储备的生力军,社会发展需要依靠大量从高校走出来的大学生来推动,当然大学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某种特定的价值理念或价值取向去行事,因此,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否具有一种良好的价值理念来引领大学生成长至关重要。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核心价值理念具有如下功能:从社会发展内在动力来看,以人为本是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最为基础性的价值理念,以人为本意味着高校发展和社会进步需要同大学生普遍的切身利益、同大学生最为基础性的需求有效结合在一起,这样比较容易形成不可估量的发展动力。“而且这种动力具有一个明显的特点,这就是内在性,即这种动力是一种源自社会本体的根本动力。这种源自自身的内在动力是一种外力难以遏止的、绵延不断的动力。”[1]从社会发展的创造活力来看,自由是大学生现代价值理念的重要元素,自由理念能够为学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巨大的创造空间。在一个能够充分尊重自由的发展环境中,人们能够按照客观规律追求真理,进行最大限度的努力,想法设法地进行种种学术科研活动,这就必然为社会进步迸发出巨大的创造活力。从有利于形成社会合作层面来看,只有树立社会公正的发展理念,才能客观上形成一种互惠互利、良性循环的发展局面。“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地发挥出来。”[1]
(三)从思想渊源来看,两者都是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基础的。培育和践行大学生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致力于为大学构建统一的精神家园,本质上是要构建一个为当代大学生群体高度认同和普遍接受的精神系统和意义世界,使当代大学生群体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即确立共同精神信仰。大学生精神家园的建设,是与特定传统文化相关联的。具体来说,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大学生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支点。任何一个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大学生精神家园的建设有赖于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开掘。“中华优秀文化是所有炎黄子孙共有的精神家园,凝聚着中华民族心忧天下、以身许国的爱国精神,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乐善好施、贵和尚中的和谐精神,锲而不舍、百折不饶的坚韧精神,言而有信、一诺千金的诚信精神,追求真理、尊师重道的好学精神,与人为善、中恕待人的宽厚精神,等等。”[2]这些思想精髓凝结为普通民众的一种生活方式、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为大学生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提供丰厚的文化土壤。同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我们逐渐形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仅是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土壤。
(四)从目的上看,两者都以提升大学生个人道德素养、形成良好校园风尚和推动社会发展作为直接目的,而这些又统一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之中。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为增强大学生价值判断力,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等道德责任感,强化规则意识,树立契约精神,形塑昂扬向上的个人品格;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大学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共同倡导的价值取向和精神家园,契合了大学生心灵深处对精神信仰的追求,引导和指引大学生的实践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法治精神里面包含着“公平正义”“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和培育法律信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有利于大学生冲破思想迷雾、端正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夯实道德基础。
(一)推进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一体塑造是实现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重要抓手。鉴于大学生群体法治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难以割舍的关联性,在高校形塑共同精神家园实践过程中应坚持一体建设、齐头并进的建设策略。这就要求高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既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主流的意识形态内容,与此同时,也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要求。首先,高校要积极建立起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学术评价体系。通过合理化意见采集和精细化的制度架构,科学、高效地配置学术资源和教学资源,让每个学生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学术旨趣。其次,调动大学生参与学生自治社团活动,让其有机会以实际行动感知、体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最后,要让大学生懂得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之价值取向的根本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应该长期遵循、相对稳定的根本价值准则,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根本价值依托。高校应以道德建设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为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如以“崇德向善”主题活动为载体,促进大学生涵养法治精神的道德自觉。引导大学生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大学生在活动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以“道德讲堂”为载体,夯实增强大学生法治意识的道德阵地。高校应广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通过发掘、宣传、树立学生弘扬法治精神的先进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只有将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体推进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价值导向的社会整合功能。
(二)加强教师理论宣传与学生实践养成有机统一是实现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有效形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学习、实践、养成的过程。理论教育不仅是大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大学生形成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重要方式。首先,高校应该重视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宣传和教育。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许多科学而经典的论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对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形塑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高校老师应及时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大学生深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铺垫理论基础。其次,教师应采取有效形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所有教学环节中。教师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形式、风格来表达、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赋予其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和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使其内化为广大学生的价值追求、外化为大学生的行为自觉。最后,理论宣传和灌输必须与时俱进。不管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系统,要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内化认同是外在实践的前提,外化实践是内化认同的目的。内化认同要通过理论灌输来实现,外化实践要通过体验感知得以巩固强化。首先,要提升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价值认同,遵从生活实践的逻辑,在大学生日常校园生活及其社会活动中寻找支持和证明。其次,要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为感知、认同、倡导核心价值观。最后,大学生不仅要在社会实践中体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而且要在实践中养成纠正自身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习惯。
(三)兼顾价值导向与利益维护是实现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关键环节。“曾经相当一个时期,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讲集体不讲个人,只讲奉献不讲索取,只讲精神境界不讲物质利益,只讲先进性不讲广泛性……诸如此类的宣传教育,受到群众的怀疑,被群众斥之为‘假、大、空’。”[3]同样,过往的法治建设侧重强调义务忽视权利、侧重服从忽视服务、侧重公权忽视私权,导致法治权威难以树立和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这就使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难以获得普遍的认同。高校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想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深入人心,就必须摒弃过去那些仅仅重视价值导向而忽视激励机制、重视刻板说教而忽视思想共鸣,转向兼顾价值导向和利益维护。随着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理性判断能力不断地提升,大学生对法治价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态度早已不是简单地全部吸收或全部否定,他们会通过识别该理论是否能够解释他们的现实困惑或符合他们的价值导向,以进一步确定是否认同并信奉。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核心价值观只有反映和表达大学生利益要求并且为大学生所信服的核心价值观,才能引起大学生的共鸣,才能为大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从而才会自觉地践行这种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培育必须符合一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价值导向,同时必须兼顾大学生最普遍的利益诉求。一方面,既坚持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又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另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尊重大学生最普遍的价值诉求,发挥大学生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的主观能动性。大学生不会仅以理论自身的严密性而是会以自身价值的实现程度来衡量或评价一个社会价值观或一套法律制度的科学性,离开大学生利益保障来谈论所谓的共同精神家园,再精妙的语言描述、再到位的宣传都无济于事。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通过宣传法治精神的方式实现对大学生权益的保障,有利于提升大学生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度。
(四)课堂讲授与网络传播良性互动是实现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有效载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宣传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为重要的平台。不论是法治精神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实质上都是将外在的社会行为规范内化为个体的行动自觉和文明涵养,遵循的是从他律(服从外部的行为要求)发展到自律(听从内心的指示)的基本路径,既要靠管理约束,更要靠教育引导。对于高校来说,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提升师资水平,创新教学方式,尝试案例教学,帮助大学生提升法治意识,自觉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是当前影响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如何实现课堂讲授与网络传播良性互动是实现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建构的有效载体。由于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交互性、开放性、自治性等特征,网络交流呈现出主体隐匿性、交流平等性和价值多元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学生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需要。故高校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不可忽视网络这一现代人信息生存空间建设。高校要及时占领网络舆论宣传阵地,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善于运用大数据工具,通过校园网站等渠道全方位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通过课堂讲授与网络传播良性互动,从而形成培育和践行高校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观的合力,增进价值共识,筑牢高校广大师生共同精神家园的根基。
[1]吴忠民.论现代价值理念与发展动力的契合[J].哲学研究,2014,(8).
[2]薛艳丽.哲学视阈中的共有精神家园建设[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8,(3).
[3]郭建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路向研究[J].哲学研究,2014,(12).
[责任编辑:胡彩芬]
陈忠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福建 福州 3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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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4434(2016)01-0177-04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2015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