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摘编〕
本栏目论点选自我国人文社科期刊及高等院校名刊
政治经济学是把握当代中国的有效武器
韩立新撰文《政治经济学是把握当代中国的有效武器》指出,近代社会的本质是“市民社会”。政治经济学是伴随着近代市民的出现而诞生的新的理论体系,它是对近代社会本质结构的理论反映,属于对近代社会的自我剖析。正是因为如此,政治经济学才被马克思誉为“市民社会的解剖学”。因此,要想弄清楚市民社会的结构和本质,必须首先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去分析,这也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应有之义。改革开放前,中国一直没有经历过严格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但是在1978年以后,随着私人所有(私有产权)的确立,中国逐渐进入到了市民社会。面对这一现实,我们能否像马克思所做的那样,以政治经济学为武器,“在概念的高度把握”我们的这个时代,不仅是中国学人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而且也是上天赐给中国学人的良机。当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迎来了一个关键时期。我们能否有所作为,其关键就在于我们能否从政治经济学理论出发,创造性地解释今天的中国发展道路,构建出远高于其他学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
摘自《天府新论》2016年第3期
建构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思想史语境
何萍撰文《当代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思想史语境及其建构》指出,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国学术界在研究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方面经历了从强意识形态语境到弱意识形态语境的转化,目前正处在突破意识形态语境、建构思想史语境的阶段。就目前的研究而言,建构研究第二国际的思想史语境必须开展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分析第二国际的理论论争,建构研究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原则,揭示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的西欧特色和时代特征,从中发现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发生转变的内在机制;一个是在学术思想创造的层面上思考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结构和在政治经济学和唯物史观方面的理论贡献,建构研究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视角。这两个方面的工作证明:建构研究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史语境,不仅使我们能够对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进行思想史的研究,而且使我们能够破解20世纪马克思主义思想史研究中长期未能解决的东西方马克思主义之争的难题。正是后一方面,展示了在思想史层面上研究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的深广意义。
摘自《学术月刊》2016年第5期
中国政党政治为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陈宗权撰文《中国政党政治的现代性与“中国梦”的实现》指出,“中国梦”蕴含的现代性必然要求政治制度的现代性,而基于“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这样一个普遍共识,“中国梦”生成和实现的逻辑又要求中国政党政治的现代性。政党政治一方面是“中国梦”生成的驱动力,另一方面又是“中国梦”实现的关键变量,政党政治的现代性直接决定“中国梦”的实现程度。“中国梦”蕴含现代性的要义,中国政党政治必须通过自身的现代性来实现“中国梦”的现代性。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政治建制过程中,逐渐获得政党政治的现代性,并回应了“中国梦”所含现代性的内涵。1.中国共产党同时实现了政治解放和社会解放,为“中国梦”找到新的政治依托。2.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建制真正体现了“人”的政治主体地位及人的价值、利益和权利,与“中国梦”蕴含的政治价值观念内在相通。3.中国共产党逐渐完善民主政治建制,让人民有充分参政议政的机会、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契合了“中国梦”蕴含的现代性民主的要求。在未来政治建制过程中,中国政党政治需要通过国族建设增强自身的民族性,通过法治建设增强自身的公共性,从而为全面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
摘自《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第3期
重新锚定中美经贸关系意义重大
宋国友撰文《融合、竞争与中美经贸关系的再锚定》指出,融合与竞争并存是当前中美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突出趋势。融合主要表现为两国贸易依存度的进一步上升、投资流量和存量稳步增加以及政府间各种对话机制的不断完善;竞争主要表现为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一篮子货币与美元的新互动以及中美两国在经贸规则领域的新博弈。中美经贸关系中融合和竞争两种走向并行,反映了新兴崛起大国与现存霸权大国互动中的犹豫与怀疑、紧张和相互适应。中美两国既希望从与对方的经贸关系中获得经济收益,夯实两国政治关系的经济基础,防止双边关系出现重大波折,又担忧对方从双边经贸关系中获得更多收益,赢得对自身的经济竞争优势。融合和竞争这两种走向都具有强大的动力和惯性,没有一个能够取得毫无争议的优势。但从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战略设计以及两国的根本福祉而言,中美要进一步促进双边经贸关系的融合,抑制竞争,更要防止全方位的脱钩,这就需要中美两国拿出诚意和决断力,重新锚定中美经贸关系,使之能够继续发挥中美关系压舱石和推进器的作用。
摘自《复旦学报》2016年第3期
应积极构建大区域价值链
赵江林撰文《大区域价值链:构筑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同利益基础与政策方向》指出,应积极利用中国发展经济的资源优势(包括市场、技术、产业等),以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地域范围,构建由中国主导的大区域价值链,以此作为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价值的主要路径。大区域价值链是介于国内价值链与全球价值链之间地区层面的价值链,将以中国和部分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国家为最终消费市场,以投资和贸易为纽带,通过推进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建设,借助各国产业发展优势和潜力,提高“人”这一生产要素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价值创造能力,进而带动区域内各国制造业发展,促进各国之间的产业联系,以此形成地区层面的产业发展体系,创造有别于世界其他地区的新的价值链条。从国际层面看,新兴发展中大国正在成为区域价值链构建的主导国家。从区域层面看,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迫切期待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思路,参与区域价值链成为沿线国家实现经济增长的新的政策选择。从中国层面来看,国内价值链外移并升级为区域价值链将成为新趋势,不仅具有经济上的意义,也具有战略上的意义。大区域价值链的构建为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设想提供有效途径。
摘自《人文杂志》2016年第5期
服务业发展是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核心内容
刘志彪撰文《现代服务业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改革》指出,撇开服务业发展去谈供给侧结构改革,单纯在制造业中研究怎样实现“三去一降一补”,不仅无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而且会影响这项战略性改革任务的完成,同时还会有碍未来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健增长。这是因为:第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服务业产出总量逐步构成供给侧或者需求侧的主体内容,因此谈供给侧结构改革离不开研究服务业供给或需求。第二,服务业也要提高供给质量,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其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第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供给侧结构改革所要求的“矫正要素配置扭曲”目标。第四,从现代服务业作为中间投入的作用看,它是创新要素密集度最高的产业,是提高供给侧质量和效益的“聪明的脑袋”和“起飞的翅膀”,具有一个经济体的“心脏”功能。因此首先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供给侧创新发展。第五,从产业升级的内容看,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会从供给侧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和效益,加快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产业链升级和产业集群升级。第六,从现代服务业的特性看,它不仅是制度供给的载体,也是对制度依赖性很强和对制度极为敏感的产业,因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有利于推动体制和机制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
摘自《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着力培育被遗忘权的制度土壤
张恩典撰文《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之争》指出,目前国内学者的被遗忘权研究主要集中于概念分析、域外立法动向以及本土化问题,而研究的落脚点似乎都归结到被遗忘权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本土化的问题。遗忘权是否能够成功移植和发挥作用,更多地取决于当前中国的宏观制度环境。目前,我国公民所享有的公共表达自由空间仍极为有限。我国仍然缺乏宽容的网络言论制度环境。此时,无论是移植以“尊严”价值为立法理念的欧盟被遗忘权立法例,还是借鉴以“自由”为立法理念的美国“删除权”立法例,在实践中均可能造成两种轻重程度不同的尴尬局面:轻者,由于缺乏宏观的制度环境,仓促移植而来的被遗忘权成为静卧在法典之中的 “睡美人”,无法付诸实践,无法达到保护个人隐私的制度预期;重者,嫁接而来的被遗忘权可能异化成为国家公权力实施言论审查的工具,从而完全背离初衷,成为人们心中永远无法“遗忘”的痛苦记忆。从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在对待被遗忘权这一新兴权利时,应该克服长期以来形成的“移植”冲动,更多地将视野转向思考其在中国的自然生成,挖掘和培育被遗忘权这一新兴权利的制度土壤。
摘自《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4期
“人格”内涵之明晰对人格权立法的启示
彭诚信、王聪撰文《“人格”澄明对“人格权”立法之争的调和》指出,清楚了“人格”的内涵及其与权利能力(主体资格)、人格权(含人格权客体)、人权等概念的关系,人格权在民法总则或民法典中的立法模式自然也就清晰可见了。由于人格与民法上人格权更多表现为法理意义上的关联,而非主要是规范意义上的内在联系,对于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仅从澄清人格概念的视角看,无法得出具有实质性规范依据的“能或不能”的确定性答案。人格权应否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其本质或许不是一个法律规范的价值考量问题,而主要还是一个人格权立法模式的选择问题。这就需要在思考相应的法律规范意义上人格权(具体内容、规范设计等)之外,还要考虑其他影响人格权立法的相关因素,从而最终确定我国有关人格权应采取的立法模式。人格权立法模式的最终选择主要取决于相关观点所产生的说服性,该说服性则根基于深入的学理研究以及理论观点的实践性价值。淡化有关人格权立法的外在形式之争,把主要精力付诸论证人格权独立成编与否的理论根基与实践功用,方是真正的解决问题之道。
摘自《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3期
有必要建立制度-能力整合的反贫困模式
王思斌撰文《农村反贫困的制度-能力整合模式刍议》指出,面对全国性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行动,总结农村扶贫开发的经验,反思其教训,建立制度-能力整合的反贫困模式是必要的。这一模式要求,反贫困的制度(政策)安排和实施政策的行动是整合的,贫困群体的可行能力是整合的,扶贫制度(政策)与反贫困的可行能力也是整合的。制度-能力整合模式的构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对脱贫攻坚政策和行动的总体性理解和设计。制度-能力整合模式的核心是具有同一反贫困任务的责任者的共识和协同行动。从反贫困的组织形态上来说,就是要形成脱贫攻坚团队。(2)站在贫困群体现有能力和可发展能力的角度处理现实问题。(3)扶贫者优势与贫困群体优势的有机结合。(4)经济上脱贫与贫困群体的发展相结合。制度-能力整合的反贫困模式是面对现实的、理性的反贫困行动系统的建构过程,是各参与方相互了解、深入沟通、在共识下协调努力的过程。制度-能力整合的反贫困模式是实践的,与之相伴随的是反贫困行动的理性、有效性、精准性和反贫困效果的可持续性。
摘自《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
养老政策设计应符合未来人口老龄化的新特点
翟振武、陈佳鞠等撰文《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趋势、新特点及相应养老政策》指出,在中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膨胀、比例持续提升、高龄化快速推进的老龄化进程中,未来二三十年即将步入老年的“新一代”老年人呈现出许多重要的新特点。未来的老年人无论在自身的知识素养、经济状况等方面,还是在居住模式、生活环境等方面都将发生明显变化。今后的老龄政策设计需要紧密结合中国未来老年人的新特点进行调整,才能引导中国的养老事业健康发展。1.老龄化呈现波浪式发展进程,“十三五”时期的社会养老政策需要相应跟进;2.空巢独居老人规模庞大,亟需实施家庭支持政策,推动家庭养老功能再实现;3.老年人教育水平持续提升,接受新事物及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增强,为“智慧养老”创造条件;4.新一代老年人在改革发展中实现了财富积累,“资产养老”更具有可行性;5.更加宜居友好的老年生活环境将为自理状态预期寿命的延长创造条件。
摘自《山东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消费社会学研究需要重返消费政治
林晓珊撰文《重返消费政治:消费不平等研究的历史逻辑》指出,消费既可以是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的,也可以是政治的和民主的。越来越多的例子表明,贫困和消费的不平等在全球语境中均已成为当前最大的消费政治。全面关注当前社会中的消费不平等问题,深入理解消费政治的理论内涵、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不仅是知识生产回应现实生活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学摆脱危机、走向底层关怀的道义担当和学科使命。消费不平等的研究中,必须重返消费政治,让个人消费与解放政治再结良缘,将阶层、种族、性别、年龄、城乡、区域乃至国家之间的不平等的探讨作为消费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突出议程,并清醒地认识到消费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文化行为和社会行为,更是一种政治表达、政治参与和政治认同的行动策略,尤其是在消费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和消费机会的分配愈加不均的今天,所有的消费不平等问题最终都将以政治问题的形式爆发出来。需要铭记的是,在可预见的未来,正是不平等形塑了任何形式的消费政治。
摘自《广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
网络文学批评具有史学建构价值
欧阳友权撰文《网络文学批评史的建构逻辑》指出,作为一种价值性的存在,网络文学批评本身可以划分为诸多价值层面。网络文学批评首先需要检视的是网络文学所蕴含的社会文化价值观,把握其在社会主流文化价值选择、培育、建设上的思想度、覆盖面与影响力,考辨其在多大程度上为社会提供文化价值的正能量,并警示抑或消除其价值取向的负面性。这样,聚焦文化价值的网络批评,对于建构网络文学批评史也将是有价值的,并且应该是网络文学批评史的价值选择。再从文学本身的价值构成层面看,网络文学及其批评具有技术传媒语境下艺术审美的拓新价值,这是网络文学批评“史识”建构特别需要关注的。另外,网络文学还有一个迥异于传统文学的价值选点,那就是它更为注重文学作为文化产业的商业价值,看重一个作品在传播中的市场考量,这正是这一文学在批评的史学建设上有别于传统的地方。还有,网络写作让文学话语权回归大众,以及由此带来的文学生产主体身份的转型,是数字化技术带给文学的一次大解放,如何评价这一现象,已成为网络文学批评史应该直面的书写内容。
摘自《求是学刊》2016年第3期
法律与文学共舞值得关注和研究
田俊武撰文《二十世纪末以来东西方法律与文学共舞的态势研究》指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西方兴起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与文学都是探讨人类的正义问题。然而,由西方法学界发起并由文学界参与共舞的“法律与文学”运动虽然很快在中国法学界引起了共鸣,但却没有得到中国文学界的响应。究其原因,不是因为这场运动不如其他文艺理论思潮那么新颖,而是因为中国文学界学者的素养不足以接受这场运动。外国的许多作家本身都是法官或法庭书记员,这使他们的文学作品隐含着深刻的法律关系。外国的法学家本身都具有很高的文学素养,这使他们发起“法律与文学”运动时游刃有余。反观中国的文学评论者,他们无一例外都是中国文学或外国文学专业出身,没有受过其他学科的训练。学科背景的单一性使他们无法接受外国复杂的跨学科研究。虽然中西方的法制体系不同,但法律与文学的精神和本质在东西方是一样的。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法学界有必要借鉴西方的法律与文学研究成果,来开展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与文学研究;中国的文学家和文学评论家也要为这场跨学科运动提供更多的文学视阈的支持。
摘自《社会科学论坛》2016年第5期
“无用之用”是历史学实践性价值的最终体现
彭卫撰文《再论历史学的实践性》指出,历史是人类的活动,历史学是一门关乎人文的学问,历史知识是人类精神的体现,历史思想是历史知识的结晶,因此历史学的实践性就必然集中表现为对人类智慧的提升方面。这种智慧可以表现为有益于当下某些问题的局部修正;可以表现为通过对历史上某种发展趋势的梳理为今天提交出更多的判断;可以表现为对历史上带有规律性的各种事物的总结,为今后的发展道路提供更多的知识。但这远不是历史学实践性意义的全部所在。哲学的本质是“爱智”,它不仅追求知识,也追求真理;历史学在这一根本点上和哲学是一致的。但历史学又有着自己的特质:历史智慧最重要的方面乃是在于,通过我们所记忆的流动的历史河流——其中交织着成功和失败、幸福和苦难、明智和愚昧、开明和强横——启蒙人类的心灵,提高人类的判断力和道德感。这种启蒙力、判断力和道德感的获得,是我们能够进步的根基,它的存在,不仅使过去的错误、痛苦和灾难不再重现成为可能,也能够帮助人类在未来任何时刻努力将我们的创造造福于最广大的人群。历史学的这种“用”是模糊的,也不能立现,但这“无用之用”却是历史学的最大“用”,是历史学实践性价值的最终体现。
摘自《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
建构“文庙学”的价值和基础已具备
周洪宇、赵国权撰文《文庙学:一门值得深入探究的新兴“学问”》指出,建构一门新的“学问”必有其特殊的研究价值和建构基础。“文庙学”正是如此,文庙既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及现实需求,又有诸多学人丰硕的学术研究积淀,与文庙同功的“六籍”均已成“学”,文庙亦自应成“学”。第一, “文庙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文庙”,具有丰厚的历史积淀和巨大的文化资源,蕴藏着强大的政治功能、文化功能和教育功能,对中国社会样态及民众心理结构的形成发挥着积极的、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业已成为中国乃至于周边诸多国家一个重要的文化符号,尤其成为中心城镇文化守望的重要标志。第二,建构“文庙学”是当今社会弘扬传统文化的迫切需要,也是解构文庙研究与复兴中诸多困惑的必然选择。第三,文庙研究既有悠久的研究历史,又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和规模较大的研究队伍,使得建构“文庙学”的学术研究基础已经具备,符合新兴“学问”的基本要求。
摘自《江汉论坛》2016年第5期
实践是检验民族志真实的唯一标准
李银兵、甘代军撰文《危机、建构与反思:民族志科学性探析》指出,民族志真实来自实践,实践是检验民族志真实的唯一标准。解决民族志危机、树立民族志科学性的唯一方式则是建立“实践民族志”。实践本身具有主观能动性、客观规律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特点,因而能够很好地把民族志书写中的主体、客体联系起来;实践检验真实的标准是确定的,也是不确定的,因而实践中的真实就具有绝对真实和相对真实两个属性;实践本身就是不断运动、发展的,这是对于以往民族志种种实践的认同和批判;实践离不开田野,这就奠定了民族志书写的根基。因此,实践民族志的建构,能奠定民族志书写的实践本体论基础、认识论基础和价值观取向。当然,在实践民族志建构过程中,还需要具体的方法和策略。人类学要在发展战略层面上,即理论和原则上具有一定确定性,同时在发展策略上,即具体方法和路径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就是说,民族志书写中必须要有一定的“硬核”和一定的“保护带”。在硬核中,田野是基础,田野工作是动力,整体观、尊重、理解“他者”、保护文化客体是原则,求真至善是目标。在保护带中,民族志体裁、修辞、主题、具体范式,则随着实践情景可以不断变化。只有这样,民族志书写才能得到继承和发展,民族志描述的真实性才能得以保证。
摘自《云南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
现代文化创新要注重把握四个尺度
邹广文撰文《现代文化创新的四个尺度》指出,当代,无论是对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还是对外来文化先进合理成分的学习和借鉴,其最终目的都在于创造适应时代要求的新文化。从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的分离来看,只重视文化继承是不够的,没有文化创新,其传承也会失去意义,因为这是一种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系。就其根本性说来,文化创新不是一种无目的自发行为,人作为文化的主体,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存在。而人的这种自由自觉性,决定了文化创新的方向性。所以,我们在致力于文化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在文化哲学层面对文化实践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审慎分析,要注意把握好社会文化创新的价值尺度,以确保文化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在现代文化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四个尺度:一要明确文化的价值关怀,这是文化创新的目的导向;二要注意探索文化发展的规律性,这是文化创新的路径所指;三要注重对既有文化成果的承传,这是文化创新的生发之基;四要葆有一颗平常心,这是对文化创新主体性的深刻反思。
摘自《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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