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业伦理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016-02-27 19:52文/张
新视野 2016年4期

文/张 霄

论职业伦理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文/张 霄

摘要:当前中国社会一定程度上的失范状况,在根本上是由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造成的。它不仅瓦解了职业伦理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也弱化了道德在非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由于职业生活是现代人最主要的生活方式,职业伦理对现代人道德观念的影响作用巨大。因此,发展职业伦理,不仅可以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还能为家庭道德和个人品德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从根本上净化社会风气。所以,在新时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应当把职业伦理放在关键地位,发挥核心作用。从具体实施的角度来看,发展职业伦理,需要通过职业伦理活动把伦理结构带入组织治理,需要建立健全以行业为中心的职业伦理共同体,需要发展面向行动的职业道德培训。

关键词:职业伦理;公民道德建设;市场经济祛道德化;道德经济

100多年前,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第二版序言中写道:“现代经济生活存在着法律和道德的失范状态。……经济原则的匮乏,不能不影响到经济领域之外的各个领域,同样,公民道德也随之世风日下了。”[1]在涂尔干看来,经济领域的混乱和失序会影响整个社会生活,造成公民道德的衰退。涂尔干并没有简单地从道德的角度评判这种失范状态,而是认为,当经济变革带来社会结构的调整,维系社会团结的旧道德就会失去约束力,如果稳定社会的新道德尚未建立,社会失范及其随之而来的道德滑坡将不可避免。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重建职业群体的组织方式以及由这种组织方式产生的职业伦理。可以说,涂尔干提出的这套治理社会失范问题的思路,对当下中国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 市场经济祛道德化是社会失范的根源

从现实的必要性来看,实施公民道德建设,主要是针对当前社会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的失范状况。因此,我们首先应当了解的是:造成社会失范的根源是什么?

(一)走出公民道德建设在认识上的误区

任何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都不只是道德本身的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在道德领域的折射:由于道德是一种具有依附性的社会意识形式,道德从来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东西。所以,一旦社会出现大面积道德问题,社会有机体已经发生病变就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找准影响道德变动的社会深层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认清事态发生发展的过程和趋势。所以,任何一种经济事件都是某种经济伦理事件。处理经济领域的道德问题,就是用一种经济伦理模式置换另一种经济伦理模式。如果把经济问题和道德问题拆分开来各自加以对待,就会掉入模式单一化的陷阱,最终滑向经济决定论或道德万能论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因此,一旦我们把经济活动归结成价值无涉的社会事实,实际上就消解了道德。当我们把道德独立出来加以抬高的时候,其实又弱化并架空了道德。更为严重的是,经济领域对道德的排挤和抵制,会削弱道德对其他社会领域的约束力。如果这种连锁反应走出恶性循环的局面,道德就失却了应有的社会功能。它不再折射社会深层问题,不再构成调适社会秩序的现实力量。久而久之,道德失灵势必带来社会失范。

当前中国社会一定程度上的失范状况,在根本上是由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造成的。它不仅瓦解了职业伦理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用,也弱化了道德在非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不少人一直认为,市场经济事件是纯粹的社会事实,与道德价值无关,无需道德介入。但在事实上,市场经济体制并非价值无涉。伦理利己主义就是它原生性的价值观念。所谓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就是把伦理利己主义理性化和中立化,排除以职业伦理为核心的利他性道德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伦理利己主义虽是一种道德价值,但常常不被人提起,这和人们通常把道德理解为某种形式的利他主义有关。因此,对伦理利己主义的非道德化理解反而渐渐造成了“市场经济无道德”的错觉。这种错觉反过来又为伦理利己主义在市场领域的蔓延提供了“直觉上的”正当性。久而久之,借着非道德化理解这个护身符,不受约束的伦理利己主义会偏离它的上位价值:个人主义,逐渐滑向它的下位价值:唯我主义。它不断模糊并越出职业伦理的边界,无尽地刺激自利的欲望和冲动。由于伦理利己主义是一种不宜公开宣教的价值观念,滑向唯我主义的伦理利己主义势必给社会带来伪善的一面:每个人都只顾自己的利益,每个人都是心照不宣的利己主义者。[2]因此,对共同价值的期许就成了利己策略或骗人的东西。作为偶然的存在,利他主义完全是感情用事。

(二)伦理利己主义的泛化及其危害

市场经济是一种基于交易的分工合作体系。这个体系由一种合力与一种分力拧在一起的张力维系。合力表现在:社会合作是职业化分工的基础。合作在客观上形成了一个由供需关系推动的社会纽带。它把彼此分离的社会要素整合起来,使所有处在这个体系中的人相互依赖。分力表现在:产权不仅是交易的前提,也是自利意识的物质基础。它在人与人之间划出了清晰的界限,是每个人在市场领域的存在方式和生存边界。所以,尽管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和彼此需要,但前提却是基于产权的自利。处在分工合作网络中的每个人,既依靠这个网络生存,同时也有控制这个网络为他存在的冲动。这就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伦理利己主义道德价值所依附的社会事实。更为重要的是,这个网络越是精密宽广,人们就越依赖这个网络,也越觉得自己微不足道。他的存在感会越来越稀薄,从而容易加剧自身的危机感和自保意识。如果没有职业组织强化社会团结和集体归属感,如果没有职业伦理提供的价值意义系统和社会职责观念,当每个人独自面对这个庞大而神秘的经济系统时,一种强烈的自保意识和投机心理就会油然而生,不由自主的投机和自保只能进一步强化自利意识和侵略性冲动行为。从表面上看,自利可能给个体带来短期收益的最大化,但从社会发展的长期格局来看,一旦社会团结的力量不复存在,不受约束的个体自利势必瓦解整个社会。

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控制着人类生活的基础构架和基本走向。如果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不能得到有效规制,伦理利己主义势必会泛化入整个社会生活。如果经济领域不能有效遏制伦理利己主义,那些在根本上受制于经济生活的非经济领域很难与它抗衡。这样一来,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势必催生出一个功利的社会。金钱和交易会跨越它们的边界,把所有社会存在都转化为明码标价的交易品。当各种标准和界限变得模糊,越界和不讲规则就会成为常态,混乱和失序将不可避免。[3]更为严重的是,当源自伦理利己主义的自保意识和侵略性冲动已经形成社会气候,人际冷漠和社会戾气就会充斥着整个社会,从而进一步恶化社会大环境。历史地看,市场经济祛道德化是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都曾遇到或正在面临的问题,能否处理好这个问题,体现了不同国家市场经济治理水平的高下。如今,人们愈发意识到: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而只有成为道德经济,它才可能是比较好的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

二 职业伦理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与核心

现在我们知道,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道德问题在根本上是由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造成的。它不仅恶化了市场经济环境,也腐蚀了社会道德,还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失范。因此,改善市场经济的道德环境,不仅对市场经济本身有利,也是从根本上改善社会道德风气的有效路径。由于职业伦理是现代经济生活的道德意识形式,是规范经济生活、影响社会道德的主导力量,所以,通过治理市场经济祛道德化的方式净化社会风气,发展职业伦理就是关键与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伦理在当代中国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应当是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虽然重要,但不足以支撑现代道德生活的总体构架。

(一)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不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

首先,个人品德是纯粹的私人道德。它处理两个层面的道德关系:一是个体与自身的道德关系,一是个人与朋友或个别陌生人的道德关系。一旦超出这两层道德关系,个人品德就转化成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从道德实现的角度来看,在第一个层面,个人品德类似中国传统道德中的“慎独”,就是在自己独处的时候,也能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虽然“慎独”也涉及与他人的道德关系,但不是“面对面”的直接方式,而是“背对背”的间接方式。在第二个层面,个人品德也只能在私人关系中发挥作用,不具有社会意义上的普遍性和公共性。总之,个人品德就是私人道德。它只能协调私人生活中的道德关系,不可能成为公民道德的基础。

其次,在古代社会,家庭道德是个体道德的源泉和根基。个体道德的全部内容几乎都来自家庭道德。它不仅是基层生活最基本的道德活动方式,也是国家进行道德治理的现实依据。甚至可以说,古代中国朝廷的“以德治国”就是以家庭道德为核心展开的治国方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不仅是私人生活领域,也是基本的经济生产单位。家庭经济就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方式。因此,家庭道德就不只是私人道德,也是协调社会基本经济关系的基础道德。正因为如此,它在传统社会才有极端重要的地位。但在现代社会,家庭已经变成纯粹的私人生活领域,不再涉足社会生产活动。它的社会经济职能只是为社会化大生产提供劳动力。家庭的结构和活动方式不仅不再是社会的结构和活动方式的基础,反过来还要受职业化社会活动的调节和干预。由于家庭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力越来越弱,家庭道德对个体道德的影响力也就越来越弱。所以,它也不是公民道德的基础。

再次,在公民道德诸领域中,社会公德最具普遍性和公共性。然而,与其说社会公德是公民道德的基础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起点,不如说它是一定社会公民道德建设是否富有成效的检验标准。它不应当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出发点,而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从公民道德建设的实施效果来看,社会公德的时空领域特别广大,国家虽然可以做宏观部署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投入,但无论如何也承担不了大范围实施公共道德建设的综合成本。更为重要的是,在非职业化的公共生活领域,流动人群以松散或随机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偶然联系,不足以形成影响公共行为的强约束力。对于道德来说,这种约束力越小,它的力量就越是薄弱。从这个意义上讲,指望单靠社会公德建设改善社会道德大环境,既不可能,也不现实。

最后,我们强调要把职业伦理当作公民道德的基础和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框架、主导力量,并不是说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不重要,可以放手不管。而是说,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根据公民道德发生发展的规律,找准问题所在,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通过合理布局和实施规划,有策略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在我们看来,这个问题就出在市场经济的祛道德化上,主要矛盾就是通过发展职业伦理规范市场经济,通过发展职业伦理带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进步。

(二)职业伦理对公民道德生活具有主导作用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现代人的生活开始从家庭走向职业共同体。职业化组织越来越成为人们最主要的活动场所,职业化生活越来越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生活方式。相应地,职业伦理对现代人道德生活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虽然现代人最初的道德意识多半源自家庭生活,然而,由于职业生活控制着人作为社会存在的社会化过程,所以,当家庭道德观念与职业生活伦理发生冲突的时候,往往是职业生活伦理干预或调整家庭道德观念而不是相反。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一个社会的职业伦理环境比较好,社会道德大环境比较好的可能性就很大,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的发展就会有一个良好的基础。如果职业伦理环境不好,社会道德大环境不好的可能就很大,这个时候,即便家庭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作用,最终也会因为无力对抗而被连带恶化。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家庭领域和非职业化公共生活领域各有其特殊的道德问题,但大面积的家庭道德问题和社会公德问题一旦出现,那就意味着问题或许不是由这些领域本身引发的。而在我们看来,它在根本上是由职业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引发的。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把凝聚社会共同体、加强社会团结、内化社会责任、历练个人品质看作是道德的社会功能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也只有借助职业伦理的发展,这些功能才会实现。

三 发展职业伦理的三个重要维度

(一)通过职业伦理活动把伦理结构带入组织治理

所谓职业伦理活动,就是把行业和职业的发展要求通过各种具有伦理相关性的职业化活动带入组织经营管理过程和组织文化,从而在各个层面改善组织管理的伦理质量,同时为个体道德发展提供良好的框架、措施和指南。一般而言,职业伦理活动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搭建平台并推动,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政府不是实施主体,只负责引导和监管。职业伦理活动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在道德治理中的自组织能力。美国经济伦理学家狄乔治在一篇《经济伦理学历史》的文章中曾经提到,经济伦理在美国的发展有三种含义,分别是“职业生活中的日常道德”“经济伦理学术”和“经济伦理运动”。[4]其中,“职业生活中的日常道德”是规范行为的内在信念,主要靠宗教发挥作用;“经济伦理运动”是外在的,主要靠法律、社会监管和舆论发挥作用。只有把内在作用和外在作用结合起来,逐步起到由行业他律走向职业自律的过程,才可能达到深入持久的社会效果。中国的情况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在内心信念层面,从文化性格和民族心理出发,我们完全可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有价值的资源,以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伦理活动框架整合社会道德治理的内外环境。

(二)建立健全以行业为中心的职业伦理共同体

推进职业伦理活动,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以行业为中心、支撑并维系行业发展的职业伦理共同体。所谓职业伦理共同体,就是从事某一个职业的一群人,他们共同享有并认同相对一致的职业价值观,并按照一致认可的行业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他们热爱并拥护自己所在的职业伦理共同体,并把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和伦理共同体的建设融在一起。在这样的伦理共同体中,从业人员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和身份感,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不是谋生,而是在做有意义、有价值的工作。这样的职业伦理共同体一旦形成,对个体道德品质的养成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一个把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当做事业来做的人,会是一个乐于助人、有较高利他主义精神的人。因为从社会必要性的角度来看,所谓“做事业”就是做全心全意服务他人的事,就是从服务他人的过程中找寻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当前中国社会的情况来看,要建立这样的职业伦理共同体,需要从两个大方向着手。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曾提到,现代经济学的贫困源于对伦理学的忽视。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用“伦理相关的动机观”替代追求自利的经济人假设,用“伦理相关的社会成就观”替代以效用为基础的社会成就判断。[5]不难看出,森的两个建议,一个涉及经济行为的内部动机,一个涉及经济行为的外部评价。虽然这两个建议针对的是福利经济学,但它们对职业伦理共同体的发展也有特别重要的借鉴价值。从职业行为的内部动机来看,一旦从业者把职业当做谋生的手段,他就会以自利的动机对待工作,就不会考虑到职业的社会化意义。从职业行为的外部评价来看,如果从业者只能按照效用标准衡量自己的成功,他势必会把获利当做个人成功的最终标准。这样一来,即便他做出了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也会因为“成功”得到迁就和允许。因此,建立健全以行业为中心的职业伦理共同体,首先要从职业行为内部动机和职业行为外部评价两个方面重建行业规范、职业信誉和个人的职业成就观念。通过多元化动机引导和成就评价的实现,让更多的从业人员在职业工作中找到真正属于自己也属于社会的人生价值。

(三)发展面向行动的职业道德培训

如果说发展职业伦理活动和职业伦理共同体是面向行动框架的、面向社会环境的,那么,职业道德培训就是面向个体的、面向具体行动的。职业道德培训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职业道德教育,更加注重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道德养成活动,是道德教育的实践环节。道德养成是一个知行合一的行动过程,是内在品质长期积淀的过程。道德培训的重点不是灌输价值观或习得某种道德知识,而是如何让人认同特定的价值观并把特定的道德知识当做自己行动的向导。由于这是一个心理过程,所以,道德培训依托的是道德心理学。总的来看,现代职业培训体系非常丰富、发达,但职业道德培训却非常贫弱。这是因为:首先,人们在认识上有误区,认为职业道德培训就是道德说教,听听就行,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其次,人们不够重视,认为职业道德培训没有“硬”效果,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再次,现有的职业道德培训没有脱离传统的道德教育模式,大多以道德说教和灌输价值为主,培训内容也比较空泛,没有凸显道德养成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特征。最后,职业道德培训的周期很短,未能结合道德心理的发展过程,未能达到实际的心理效果。[6]实际上,职业道德培训的欠缺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制约了现代职业生活。在讲求效用至上的大环境下,慢工出细活的职业道德培训根本得不到重视。它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由于职业道德培训周期长、见效慢,所以大家都不愿投入,但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越不高,职业失范的风险就越大,最终的后果往往是,“职业失范”的代价会远远高于职业道德培训的成本,“节约”职业道德培训,实在是得不偿失。

注释:

[1]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第14-16页。

[2]雅克·蒂洛、基思·克拉斯曼:《伦理学与生活》,程立显、刘建等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年。

[3]张霄:《功利逻辑、伦理精神与社会信任》,《光明日报》2013年6月4日,第11版。

[4]Richard T.De George,“A History of Business Ethics”, in Marc Epstein and Kirk Hanson ed.,The Accountable Corporation, Praeger Publishers, 2005.

[5]阿马蒂亚·森:《伦理学与经济学》,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

[6]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的道德心理从起源到成熟,需要经过三个水平、六个阶段。参见蒙伦斯·科尔伯格:《道德发展心理学》,郭本禹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责任编辑 刘秀秀

中图分类号:B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138(2016)04-0027-05

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公民道德素质与社会文明程度’网建评价平台研究”(12XNQ083)

作者简介:张霄,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伦理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