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飞
《嚎叫》案开创划时代的言论自由先例,此后十余年,通过对一系列类似案件的法庭判决,美国终于废除“淫秽作品”禁令
2016年是美国文坛“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嚎叫》初版60周年纪念。从去年起,形形色色的纪念活动竞相登场,向领一代风骚的前辈致敬。
其实一甲子前,正是金斯伯格的这首新诗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淫秽”官司。本来只是在文人小圈子里流传的《嚎叫》,多亏了这场震惊全美的诉讼,方能走入大众视野,销量暴涨,“垮掉的一代”也一夜成名。
“《嚎叫》案造就了一部畅销诗集,一个惊世骇俗的文学潮流,一家成为人文历史地标的书店,一位青史留名的人权律师,和一个有关文学审查的法律里程碑。”法律学者这样形容这一官司。
横空出世的“嚎叫”
故事还要从头讲起。1926年,诗人金斯伯格出生在一个俄裔犹太家庭,父亲是保守的犹太教徒;母亲则患有精神疾病,好几次被关入精神病院。1956年,她给儿子留下遗言:“钥匙在窗台上,钥匙在窗台的阳光里,我有钥匙,结婚吧,艾伦,不要吸毒。爱你,母亲。”
母亲的担心,事出有因。1943年儿子考入哥伦比亚大学,结交了大城市的“狐朋狗友”。这位害羞的乡下青年迷失在了新城市的花花世界里,两次差点被学校开除。好不容易拿下学位后,只能靠打短工生活。
喜欢男性的他,无法回老家面对自己的父母。他靠诗歌寻找同志,才能获得活下去的勇气与支持。“我想象一个永恒的小伙子,漫步在旧金山街头,英俊潇洒,在酒吧同我相遇,并且对我钟情。”他抒发心曲。
1955年,得知好友所罗门被家人送入精神病院。10月7日晚,金斯伯格在旧金山六画廊朗读了长诗《嚎叫》。面对150人的听众,他声音激昂,铿锵有力,恰似犹太唱诗班的领唱人。在场的人都被他的诗歌所震撼,朋友克鲁亚克不断地尖叫“继续!继续!”,老诗人雷克斯罗斯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朗诵获得巨大成功,诗人也是城市之光书店老板的费林格蒂写信给金斯伯格,口气像当年爱默生写信给惠特曼:“在你的伟大事业的开始,我向你表示敬意。什么时候我能够得到你的手稿?”
《嚎叫》中多处出现“脏话”,“操、屁眼、阳具、口交……”比比皆是,让彼时的美国清教徒大惊失色。老金斯伯格抱怨“肮脏、丑陋的字眼”,只会使麻烦不断“缠绕”儿子,敦促其“删除掉”。意识到《嚎叫》大胆、叛逆的内容和语言风格可能让自己遭到指控,出版商费林格蒂特意去北加州美国人权与自由联盟做咨询。后者承诺,如果他因出版此书遭起诉,将为其提供辩护。
1956年秋,英国维勒斯出版公司将1000册书运抵旧金山,金斯伯格发现所有的不雅都换成了省略号,如“他们让神圣的摩托车手……还发出快活的大叫。”
“人群在惊愕中欢呼,我们知道最深层的桎梏已经被打破,人类的声音与身体开始撞击着美国的围墙”。《嚎叫》疯狂在旧金山先锋艺术圈子流传。“没人知道将要发生什么,没人真正拥有自制力。美国正精神紧张的崩溃……”
金斯伯格遵从自己的沉思,找到自己的声音。“嚎叫”一声,唤醒了美国,也让她震颤。
被当做淫秽作品被查禁
讽刺至极的是,《嚎叫》之所以暴得大名,影响全美,全赖一位海关官员将诗集视为淫秽物品予以没收,这才引来了那场著名的宪法官司。
一开始,在英国出版的《嚎叫》通过了美国海关审查,书“卖得精光”。但次年3月2,海关官员麦克菲借口《嚎叫》纯属淫秽作品,将第二次出版的520册《嚎叫》全部没收。“你们是不会让自己孩子读的。”他这样告诉《旧金山纪事报》记者。
为了避开海关检查,费林格蒂将第三次印刷改在美国国内。接下来警察登场了,两名便衣警探扮作普通顾客,进书店买了一本《嚎叫》,然后以“出版、销售淫秽作品”的罪名,当场逮捕店员,并下达了对店主的拘捕令,费林格蒂不得不到警察局自首。
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地书店业者联合向旧金山市长发出呼吁,要求停止对图书的审查。各种报刊连篇累牍地发表读者来信,对海关、警察局、图书馆委员会大加笞伐。
有人嘲弄说,“警察禁止此处复兴”(“旧金山文艺复兴”是始于1940年代的先锋诗歌运动)。《旧金山纪事报》发表专栏文章《奥威尔的老大哥在看着我们》,警告世人,开此恶例,文学警察可以随心所欲地走进任何书店,抓捕任何人,哪怕不是因为《嚎叫》,而是因为“老大哥”不喜欢的任何东西。
“我不懂现代诗,就我所知,海关征税员也不比我多懂得多少。海关征税员的工作固然重要,但保护我的孩子不是他的职责。如果一定要在安巴卡德罗(旧金山繁华的商业区和旅游区)立一块文学铁幕的话,拜托选一位文学教授来巡逻。”读者来信众说纷纭,“作为一个十几岁孩子的母亲,我支持麦格菲先生将下流书籍阻挡在国门之外”。
法庭上的文学大辩论
在审判《嚎叫》前几个月,最高法院刚刚在“罗斯案”中,判决对有社会意义的文学作品不该视为淫秽。但主审“嚎叫案”的法官霍恩是个保守派,还在当地主日教堂教授《圣经》。好在他对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的精髓坚信不疑。“罗斯案”判决中,布伦南大法官主张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公开大胆讨论公众关心问题的权利,哪怕是性问题,而无需害怕受惩罚。道格拉斯大法官则强调,每个公民完全有能力自己判断什么是淫秽物品。霍恩法官对后者的非主流意见印象深刻。
庭审开始,费林格蒂被控违反《加州刑法》第311条第三款:“公民凡撰写、排版、印刷、出版、销售和散布任何淫秽和下流的文章和书刊,要处以重刑。”而一旦作品被视为淫秽,就无法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庭审上控辩双方围绕淫秽的定义,展开激烈攻防。
审判简直像一堂大学文学评论课,立场各异的评论者都出场了。控方叫来两个没多大知名度的证人,金门大学任教的英语讲师波特,口口声声自夸读了40遍《浮士德》的女学究,站起来就嚷嚷一读《嚎叫》,就感到肮脏下流,“《嚎叫》没有文学价值”。另一位叫科克的旧金山大学助理教授,也认为《嚎叫》一文不值,是“对惠特曼的低级模仿,对风光不再的达达主义的徒劳缅怀”。
被告律师团群英荟萃,多位著名刑事律师加盟。律师埃尔利希有备而来。他在法庭上展示了一流的诗歌鉴赏能力,拷问艺术审查的本质,同时引用多起二十世纪标志性淫秽作品案例,如1933年的作家乔伊斯《尤利西斯》案。“审查的愿望,不仅仅只是那些想入非非的偏执狂身上才会有。语言本身不是晶莹透明的,而是鲜活思想的外表。”他特别为运用英文档次“fuck”辩护,16世纪马洛在诗歌《依格娜图》中写道,“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神圣贞洁,我多么想和你同床共枕(原文用fuck)。”
“《嚎叫》既不暴力也不淫秽,好莱坞与审查官才是淫秽的。”老诗人雷克斯罗斯大声疾呼:“假以时日,金斯伯格会成为一位真正受人喜爱的杰出诗人。”听说法官业余讲授经书,他顺势说道:“《嚎叫》是圣经式的诗篇,在风格上像《旧约》那样是一首预言式的诗歌。”法官闻言,若有所动。
天主教诗人艾弗森更是语出惊人,《嚎叫》确实淫秽,但淫秽正是金斯伯格天才的标志,“金斯伯格运用淫秽的潜能和洞见,足见他有能力在美国诗界翻江倒海,激荡出诗歌的新思维”。作家克拉克直言:“金斯伯格是一个诚实的诗人,无可比拟的艺术家。”加大伯克利分校的罗文塔教授赞美:“《嚎叫》反映了动荡时期的特点,是一部真正的文学杰作。”
望重士林的加大伯克利分校英文系主任、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肖莱尔教授认为《嚎叫》是一部严肃呈现社会图景的优秀文学作品,其语言与主题相得益彰,不可分离,绝非淫秽作品。当控方追问:“诗中用梦幻、用毒品、用清醒的恶梦、用酒精和阳具和数不清的睾丸,该如何理解”,他回应:“这是指在美国那些背井离乡、四处游荡、沉迷于幻想和毒品的人。”
没有两个人的思想是一致的
1957年10月3日,冗长的法庭辩论终于结束,法官宣判。
“《嚎叫》描绘的是一个梦魇的世界。”判决写道,“它控诉了那些最终导致战争到来的物质主义、保守刻板以及机械化”。法官从最高院道格拉斯大法官的意见处罚,认为美国人民懂得自我保护,无需政府出面指手画脚告诉什么是“有害”。他进一步说道,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根基,我们不能期待或强迫作家创作用“干瘪无力而又拐弯抹角的语言”,也不能期待作家用儿童阅读标准的语言去创作。
基于此,法官判词掷地有声:“生活不能套用一个人人都步调一致的或者符合特定模式的公式。没有哪两个人的思想是一致的。我们都以人的形式存在,但是形态又不尽相同。如果我们的词典被压缩到只剩乏味的、健康的婉辞的话,那还有什么出版和言论自由可言?作者在对待自己的作品时,应该可以自己选择措辞来表达自己的想法。在考虑这本书是不是有伤风化时,最好谨记这句格言,‘心存邪念,万物皆恶。言论与出版自由是一个由自由的人民组成的国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国家,都必须捍卫这些自由。”
最后,法官断言:“本庭认为《嚎叫》具有社会救赎的重要意义,它不是淫秽作品,对被告的指控不能成立!”法槌敲下,全体听众欢呼雀跃。《旧金山纪事报》报道:“法官宣判后,法庭上下一片喝彩欢呼,这些听众是有史以来最奇特的一群人:蓄胡须的、穿龟领衬衫的、披着意大利发式的等等,他们给平时冷峻的法庭增添了异样色彩。”
《嚎叫》案开创划时代的言论自由先例,此后十余年,通过对一系列类似案件的法庭判决,美国终于废除“淫秽作品”禁令。言论和出版自由,向前迈出历史性的一大步。
“审查制度反映出一个社会对自己缺乏自信。它是专制政体的特质。多年前制定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先贤们指出了一条不同的道路。他们相信一个真正自由的社会才会真正强大。”美国大法官斯图尔特写道:“他们将信任给予了人民:既不受警察侵犯,也不被法官所左右的自由的人民,能够做出智慧的选择。因此,不管言论是粗陋的还是精致的,是鄙俗的还是优雅的,宪法一视同仁,给予保护。一本书对我没有价值,却可能对我的邻居有用。在我们的宪法所交给我们的自由社会里,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做出选择。”
《嚎叫》问世一甲子,文学价值早已尘埃落定。《纽约时报》评价,“金斯伯格写出了一个年轻人最美好、最有激情的诗歌。”如果没有他,20世纪下半叶的美国文学将乏善可陈,也少了一张美国文化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