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產生公平穩定的社會

2016-02-23 06:03黃臥雲
澳门月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美國國家社會

黃臥雲

華人社會因為台灣的第三次政黨輪替而熱鬧非凡,選後的各路討論也漸漸浮上檯面。選舉是為台灣帶來穩定的社會還是撕裂的族群與世代?是和平的兩岸還是洶湧的海峽,一切要回歸到民主選舉的本質中去。

中國歷史在國人心裡投下最大的陰影是對戰亂的恐懼,當國家的經濟形勢以及內政、外交形勢進入急速變化期,這種恐懼就會迅速漫延,與日俱增,進而演變為對未來的恐懼、對變化的恐懼、對民主的恐懼。恐懼也影響到他們對外部世界、目前主要是對中東局勢的看法和評價。中東國家由於本國人民的反抗在過去幾年裡出現了多米諾骨牌式的政權更替。敘利亞在反獨裁的道路上陷入了沒有止境的戰亂則為一些人的民主恐懼症提供了例證。實際上,中東革命分三類情況,一類是成功轉型的國家,突尼斯由於順利地實施了普選而建立起穩定的秩序,另一類國家轉型半途而廢,利比亞的選舉政治被暴力所破壞,埃及由於軍隊沒有退出政治,致使普選不能正常進行,軍事獨裁捲土重來,最後一類是敘利亞,政府和反政府武裝的戰爭使國家根本不能進入選舉程序。

上個世紀末以來的世界民主浪潮中,在那些專制秩序崩潰的國家,普選不但是成功建立民主制度的標誌,更是成功建立新秩序的途徑和方式。人們在談到選舉時,通常是在兩層意義上使用它,一是指公民的民主權利,還有是指民主程序的一個環節,但是在最重要的意義上,即選舉產生良好、公正的秩序往往不被人提及。普選是民主制度必不可少的基石,民選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來源,這已人所共知;但少有人論及,民選也是一種創造社會穩定的機制。可以將民主國家直接定義為選舉共同體。選舉共同體比強權創造的共同體更加穩定和牢固。托克維爾在《美國的民主》中談論選舉美國總統這一新鮮事物時,提到了當時的人們包括他自己在內所具有的一個普遍觀念是,一個大國採用選舉行政首腦制度是十分危險的,它會強烈激發野心家去爭權奪利,甚至不惜訴諸武力。但經驗恰好相反,民主秩序不但公正,而且穩定。凡是能夠穩定地實行全民選舉的地方,穩定的新秩序就能建立起來。

選舉制度從一開始就是建立社會秩序的方式,它是由移民創造出來的,最早的選舉制出現在古希臘城邦。從克里特島渡海而來定居希臘的移民要在一個新的環境裡建立共同體,必須解決兩大問題,一是如何管理共同事務,一是他們作為平等夥伴的合作關係如何維繫。尤其是後者,即平等夥伴的團結合作關係的維繫,對處於原住民包圍的移民的生存而言是至為重要的。移民們不需要統治者,他們絕對不需要群體中的一少部分人成為特權者,他們最需要的是團結與合作。他們採用了選舉和投票的辦法。這顯然是一個最佳制度方案,共同體的命運由所有人共同決定。它的近代版本是歐洲移民在北美大陸建立的民主社會。

但與民主穩定制相反的,暴力創造的秩序卻是中國歷史的秩序,社會被控制在各種競爭的暴力集團手中,它們或為了獲取更大的地盤和權力或為了保持地盤而彼此征戰,最後,一個最有實力的集團獲得了勝利,軍事集團的頭領由此獲得天命君臨天下。選舉創造的秩序以美國最為典型。這裡所說的選舉包括有財產權限制或身份限制的選舉、投票、沒有財產和身份限制的普選以及全民公投。說到美國的社會秩序,很容易讓人想到它的憲法,美國憲法使它從鬆散的邦聯變為一體化聯邦,並且直到今天依然是賦予美國社會以秩序的神聖文件,但人們容易忽略這部憲法生效的過程,它只有在十三州的公民投票通過後才成為憲法的。人民的同意不但是美國憲法的根基,也是後來憲法變革的原動力。無論是憲法的批准還是憲法的修正,都必須經過複雜的民主程序批准。

在政治制度領域,必須對各色理論保持警惕。制度不是,也不可能按照理論家在頭腦中虛構的草圖去依樣畫葫蘆,不管他的圖紙多麼誘人。在政治和社會工程裡,所有聲稱完美的制度都是致命的陷阱,最終都要歸於極權統治,只有極權統治才能在短期內給人以完美的外表。科學的制度必須從經驗中萃取,在人類實踐中一步一步完善,但永遠不可能完美,因為它永遠只可能在各種矛盾的利益面前尋找不穩定的平衡。理論只是個人的成果,經驗則是無數人的智慧結晶,理論雖然可以啟發制度的改進,但明智的人們在接受理論時一定會十分謹慎,並把它嵌入到過往的經驗中去。美國的制度設計者在這方面為後人創立了成功的典範,他們立足於英國立憲政體,但將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思想植入其中,使英國的分權體制在美國變得更為精細和分明。

兩種秩序的優劣昭然若揭。暴力創造的秩序是合符少數人利益的秩序,不公平不公正,因而也不會持久,一次又一次被新的暴力所擊碎,中國社會週期性的陷入兵災、動盪和饑荒之中,民眾對亂世的普遍恐懼正是對治亂交替、秩序被暴力頻繁破壞的歷史記憶所產生的條件反射。

但是,秩序是一回事,秩序觀又是另外一回事。在不同的秩序下生活的人們有著不同的秩序觀。在那些生活在暴力創造、強力維持的秩序中的人們看來,只有當全社會處於一個絕對的中心權力的統一號令之下、並受到官僚的層層控制之中時,社會才是穩定有序、安全可靠的,如果一旦沒了強權的管制,出現多元化的權力,或出現權力分散的情況,就以為天下大亂將至。這是非理性對人的統一性的深刻分裂,他們一方面對權力專橫的現實充滿著無力感,一方面卻又期待更強有力的權力使自己獲得安全。他們有對動盪和戰亂的強烈歷史記憶,卻不願意去思考它們的制度根源,而是簡單地歸之於反叛者的造反行為,他們相信只要老百姓循規蹈矩,不要犯上作亂,天下就會太平無事。出現這種悖謬現象,與其說是“群眾”只具備接受非常簡單的結論的能力,還不如說是思想長期受到禁錮而失去了對稍微複雜問題的理解力。民主的秩序觀的確要稍稍複雜一點,它認為,只有所有人都免受他人強制的社會才是一個穩定有序的社會,而這種秩序來自於每一個人都能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實現這一點的先決條件就是每個公民擁有政治投票權。

選舉和投票是如何創造穩定的社會秩序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1、選舉和投票制度消除了統治與被統治、管理與被管理、官與民之間的社會對立。政府被稱為是一種必要的惡,是因為它對社會是不可缺少的,但任何集中的權力行使對人民都可能是壓迫性的。人民選舉和罷免自己的管理者,重大的國家和社會問題交由全體人民決定,其體現的政治原理是,人民服從管理其實就是服從自己,服從自己的決定。在這樣的秩序下,國家不存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把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變成委託與被委託的關係。社會穩定就存在于自由、平等個體的聯合之中。所有人都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這樣的社會是公平社會,因為依據全體人的意見和多數人的意志作出的決定是公平的,因為人民不可能損害人民自己的利益。定期選舉的一個基本目標就是定期更替管理國家的受託者,並將其置於人民之下,使他們無法形成一個固定的、牢固的統治集團。只要形成了固定的統治集團,它就有了與社會對立的利益,維護社會秩序的力量就成為破壞社會秩序的最大力量。暴力創造的秩序從一開始就誕生了一個特定的統治集團,毋寧說,它是以一個特定統治集團的誕生和存在為條件的。當一個暴力集團擊敗了所有競爭對手時,就產生了社會秩序,國民生活在暴力和暴力威脅下,屈服於強權,他們把屈服內化為對權力的自願順從和對現有秩序的認同。

2、選舉和投票把慘烈的權力鬥爭變為和平的權力競爭。為權力而鬥爭是人類的永恆主題,“打天下坐天下”的全部中國王朝史都圍繞著這一主題。選舉制度下,權力的有限性和開放性,以及任期的短暫性,既抑制了野心家覬覦權力的欲望,也為各種不同政治派別提供了成本低廉的上臺機會。洪秀全楊秀清諸人不用為了取得天下大權組織隊伍以命相搏,而那場“洪楊之亂”也自然不可能出現。他們可以通過爭取選票的方式獲取權力,更何況他們對一種不能讓自己過足皇帝癮的權力會不會產生足夠的興趣還是個問題。當然,科舉落魄的洪秀全可能一輩子在家鄉教書為業,籍籍無名,東王楊秀清很可能終身都只是廣西山溝裡的燒炭工。中國歷史上會少了許多亦神亦鬼的傳奇英雄。草寇盜匪,販夫走卒,三教九流者,都可能做著帝王將相的美夢,時機一到都會賭上一把,極少的成功了,分疆裂土,龍袍加身,封侯拜相;一些接近成功,他們一度橫行天下,稱王稱霸,也得以標榜史冊,更多的則只能占幾個山頭殺人越貨,朝為大王,夕作楚囚。不同黨派也根本不用血拼到底的相互屠殺就有機會上臺實施“主義”,只要其主義和政綱對選民有足夠的吸引力。在競爭權力的過程中,一切空想和空洞的主義都會收起,個人的種種異想天開無法進入實際政治,因為每個競爭者、每個黨派都必須面對選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和具體的實際問題,無論何人上臺何黨上臺,都不可能自搞一套。政策必須受制於實現因素,因而具有內在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3、選舉和投票制度為國民形成共識和取得共識提供了最佳機制,為和平解決一切重大社會和族群分歧創造了條件。國家有義務把最重要的公共問題提交全體國民決定。最近的實例是蘇格蘭獨立公投。共同體的命運與共同體的每一個人利害攸關,從權利性質上說,這不是哪些政客、哪個黨派可以決定的,從歷史責任上說,只有共同體所有人才能擔當起決定國家前途的重任。美國人為了阻止南方從聯邦分離出去打了4年內戰,造成上百萬的人員傷亡,而英國僅是一次投票就決定了蘇格蘭的去留。投票的過程就是形成最後共識的過程,就是國民對自身命運做最後的審慎思考的過程。個體出於自身福祉選擇國籍和移民,是人類一項古老的自然權利,那麼,一國中的一部分人民出於自身福祉,同樣有權集體決定離開原來的國家和組建新的政治共同體。蘇格蘭一旦獨立,對英國來說就是重大失敗,被自己的國民所厭棄和拋棄的國家毫無疑義是一個失敗國家。國家存在的理由,就是它對人民追求自身幸福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它不符合國民的利益需要,甚至給本國人民造成痛苦,那麼,該國人民只有兩個選擇,要麼離開它,個體的或集體的,要麼改造它,使之符合人民的利益需要。一個國家的人民如果只能屈辱的活著,當他們感到生活在其中不是一種榮耀而是一種恥辱,那就可以肯定,它已經不是人民的國家,而淪為少數人攫取私利的領地。

4、選舉和投票制度是服從多數人意志的制度,多數人的理性是社會安定的保障。在中國大陸的當下,是一個人們喜談“多數人暴政”的時代。他們的邏輯令人非常不解,何以如此頑固地不信任多數人,卻又如此固執地相信少數人的英明。他們寧願從遙遠的古代希臘歷史中擷取個別事例(蘇格拉底之死),寧願以完全不是民主意義上的多數(中國紅衛兵的施暴)為例“證明”其所謂的“多數人暴力”,也不願看一眼世界民主國家年復一年的選舉事實。多數人的理性之所以值得信賴,是因為社會穩定符合多數人的利益,對於社會中的大多數,他們永遠不可能從亂世中獲取任何利益。多數人對秩序有天然的偏好。但多數人也有對公平的天然偏好,他們只有從公平的社會中才能獲益,不公平的社會是對少數人有利的社會,是少數人竊奪多數人的社會。盜賊所以能夠獲利,是因為他們只是社會中很少一部分人,試想如果所有人都是盜賊,那麼所有人都不會獲利,所有人都受其害。亂世出英雄,亂世只能是極少數冒險分子“建功立業”的時代,方便少數膽大不法之徒從中牟取暴利。

中國人在進入近代廣泛接觸西方文化以前,只知道用暴力和強力創造秩序,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他們嘗試引入西方的選舉制度重新建立社會秩序,但是,在當時的權力精英中,多數人還是堅信只有強力才能創造秩序,相信只有強化中央權力才能恢復被革命中各省獨立所打亂的統一秩序。選舉制度很快名存實亡。軍事和政治強人袁世凱從不斷強化權力的鬥爭到最後走向帝制符合事物發展的邏輯。俄國人的黨國體制還要一兩年後才發明出來,中國人非常熟悉的高度集權的帝制又剛剛結束,重新撿起來實在是順理成章之事。袁世凱垮臺不是建立強權秩序的結束,而是新的開始,中國歷史上反反復出現的群雄並起的紛亂局勢只是為再一次暴力統一拉開了序幕。這塊土地註定苦難重重,在劫難逃。比較一下北美大陸,它在獨立後以完全相反的、和平的方式創造秩序,即運用投票和選舉的方法建立投票和選舉制度。獨立戰爭一結束,華盛頓就解散軍隊,向大陸會議辭去總司令職務,回到自己的農莊過上平民生活。當1787年再次回到政治生活中時,他只是代表弗吉尼亞州到費城參加制憲會議的一員,獨立各州的代表們為建立一個統一到國家要制定根本大法,他們毫無分歧地將新生的國家奠基和統一於選舉和投票制度之上。他們實現了自己的目標,他們所創造的國家之基200多年來從未發生過絲毫動搖,和平一直護佑這片大陸,即使期間經歷了南北戰爭,選舉和投票制度沒有受到絲毫懷疑和撼動。美國之幸在於,它的人民早就認識到這樣一條真理,在選舉和投票之外不可能創造公平和穩定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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