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利
(辽宁省畜牧业经济管理站,辽宁 沈阳 110032)
种公猪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周成利
(辽宁省畜牧业经济管理站,辽宁 沈阳 110032)
现代养猪业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养猪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推广和应用人工授精技术,是发展现代养猪业的重要内容。种公猪站在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畜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有些地区公猪站建设已经不适应产业发展需要,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公猪站;问题;对策
种公猪站建设是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提高养猪业良种化水平的重要环节,是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养猪生产的转型升级和国家生猪良补项目实施推动,辽宁省生猪人工受精技术得到普及和应用。
选址布局不合理。部分种公猪站选址不科学,不是距离主要公路近就是距离村庄近,还有些种公猪站坐落在村屯中,达不到防疫要求和环保要求,有安全隐患;供精站布局不均衡,有的县区公猪站分布不合理,有的乡镇有2~3个公猪站,有的乡镇都没有公猪站或者供精站点,辐射面不够,给母猪户带来很多困难,同时也增加了养殖成本。
设施设备不配套。部分供精站布局不合理,功能区划分不清;种猪舍建设不科学,影响种猪生产性能;采精厅不独立,没有严格的消毒措施;精液生产室简陋,没有取暖设施,卫生条件差,质量检测设备,如精子密度仪、恒温箱、显微镜、天平、量杯等陈旧,有的不能使用,即使能使用,生产人员也不会使用。
种公猪及其常温精液质量不高。有的种公猪站引进种公猪时没有系谱和耳号,有的虽有系谱但信息不全。也没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只凭借感官印象选购种猪。还有的供精站为了满足存栏30头以上公猪良补项目要求,低价引进不符合品种质量要求的公猪或者不及时淘汰年限过长的公猪。种公猪饲养粗放,种猪质量降低。从近几年检测结果看,有些供精站的精液在有效精子数、活力和畸形率等方面不达标的情况时有发生,种公猪质量和精液质量不稳定等问题依旧存在。
生产操作不规范。有些精液生产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生产过程中无菌概念单薄,没有防护措施,在采精、稀释、分装和保存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问题。
档案管理不规范。种公猪站普遍存在档案记录不完整,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多数供精站在精液生产和质量检测记录方面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在精子活力、密度、畸形率等方面填写不真实,生产中因不会使用仪器或者不使用仪器的现象普遍存在。精液标识填写不完整、不规范。档案没有分类管理和保存。
违法经营情况依旧存在。畜牧法颁布以来,种畜禽管理取得成效。规模种畜禽场均能按照各地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的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合规的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但种公猪站无证经营、种猪质量不合格、精液质量不达标现象还时有发生,给生猪生产和猪常温精液市场经营秩序带来隐患。
加强“新型”公猪站建设,推动养猪业健康发展。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种公猪站规模小、数量多、实力差、水平低、管理差等,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建设一批“新型”的公猪站,所谓“新型”是指布局好、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经营强的供精站。各县根据本地的区位环境以及母猪存栏数量合理布局供精站建设,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着手,鼓励原种场和社会资本进入项目中来,每个县建设2~3个“新型”供精站,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现代养猪业进程。
加强检测室建设,提高监管手段。加强精液质量检测是种畜禽监管的重要手段,建议各县级主管部门组建猪常温精液质量检测室。这样县级主管部门可以不定期的对辖区内的供精站开展抽样检查,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供精站可以发布预警,并送检省检测室,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处理意见。由于猪常温精液保存和运输有较高的要求,都送到省里检测是不现实的,县级组建检测室既丰富了监管手段,强化了队伍建设,又推动全省猪供精站监管迈上新台阶。
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调查时发现,很多猪常温精液生产者,基础理论缺乏,对稀释倍数、稀释液特征和作用、精子活力、精子畸形率、精子密度等概念不是很清楚,理解不透彻,只是简单程序化操作;对精子密度仪、恒温箱、水浴锅、显微镜等设备使用和操作极不规范。因此,加强从业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者的动手能力和理论水平,为精液的规范化生产提供技术保障;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畜牧法》的学习,让大家懂法、守法,依法规范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监管,保障市场经营秩序。种畜禽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典型,出重拳。对无证经营、种猪质量不合格、精液质量不达标的供精站严厉打击。对存在环保不达标、设施设备不齐全、防疫措施不得当、精液生产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要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舆论氛围,逐步形成依法经营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2016-10-10
周成利(1972-),男,辽宁鞍山人,本科,高级兽医师,主要从事种畜禽监督管理工作。
10.19369/j.cnki.2095-9737.2016.12.158
S815.9
B
2095-9737(2016)12-01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