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两市“禁摩限电”:市政管理是否必须以限制市民出行权利为代价

2016-02-23 17:45:50季晨宸
新能源科技 2016年4期
关键词:稻葵广州市草案

文/季晨宸



广深两市“禁摩限电”:市政管理是否必须以限制市民出行权利为代价

文/季晨宸

编者按:2016年3月29日公布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中明确提出广州市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电动车。同时,深圳市集中整治“禁摩限电”,这些举措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争议。电动车作为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为百姓出行带来了方便。然而,电动车骑行者不遵守交规、非法运营等加剧了城市交通拥堵,亟需治理。但治理是否等于全面禁止?这一切都需要理性对待。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2016年3月29日提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广州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实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其中对于电动车,首次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无论其是否符合国 家标准,违者按每售一辆处以2000元或者最高5万元的罚款。无独有偶,深圳市近日集中整治“禁摩限电”,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查处。此举引发很大争议,由于现行快递公司多依托电动车投递包裹,有快递员在车辆遭查扣时与执法部门产生冲突。然而,作为使用最广泛的环保绿色交通工具,涉及了市民出行权利,取缔电动车更是一个民生问题。电动车经销商群体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上千名深圳快递员正准备辞职;电动车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各种渠道提出抗议;各个行业自媒体也正在奋力声讨有关职能部门;电动车生产厂家有苦难诉;外卖送餐、送气、维修行业也受到巨大影响。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经管学院教授、全国政协委员李稻葵认为,地方政府对电动车一禁了之、一限了之的思路和做法,是政策管理低能的表现,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相对地方立法国家法律是上位法),更是违反2015年通过的国家《立法法》。简单粗暴地用禁止、限购、限行的方式管理电动车与十八大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李稻葵曾经连续提出提案,提议国家有关部门直接干预,取消禁限摩措施。国家相关部门包括公安部回复,承认禁限摩的不合理性,同时指出这是地方政府管辖领域,不便插手干预。禁摩限电的本质是因噎废食。电动车作为交通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是细分地加以管理,只是进行禁止或限制,导致运输成本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加剧、打击电动车产业等不良后果。

电动车乱象确该整顿治理,但是治理并不意味着全面封杀,城市里的电动车关系到的不仅是一份值得尊重的平民路权,更是一种市井小民的生活可能性。动辄将之封杀,势必会造成强烈的反弹与现实的混乱。

现在电动车真正的问题所在是监管不到位,对电动车的基本管理很简单,交通管理部门保证每辆上路车辆有合法驾照和牌照,并确保其做好了安全措施,而这也是政府交通管理的应有之义。

从目前深圳的政策对快递行业影响较大来看,国家也亟需出台三轮车国家标准,标准以下的不予生产,标准以上进行规范和管理。而快递行业也应该做好相关职工培训,让员工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深圳和广州作为广东省最具代表性核心城市,一个全市“百日集中整治禁摩限电”,一个全市“五禁”。面对波涛汹涌的质疑与抗议,两市职能部门丝毫不改初衷,如果广深此举引发全国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其他城市纷纷效仿,那么电动车行业将遭受20年来较为严厉的打击。现在蓬勃发展的电商业务也将难以招架,收入大幅下滑。

(编辑:何琳)

作者简介:季晨宸,女,本刊编辑部记者。

猜你喜欢
稻葵广州市草案
麓湖春天观景
广东园林(2022年2期)2022-05-15 12:18:09
广州市岭南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玻璃纤维(2022年1期)2022-03-11 05:36:04
广州市一元文化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慈善法草案的十天与十年
公民与法治(2016年8期)2016-05-17 04:11:28
《网络安全法(草案)》的宏观审视
ISO 14001环境管理系统修订草案征求反馈
延期启事
中国青年(1954年12期)1954-08-23 03: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