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阿娟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刑事法院如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郑阿娟 北京师范大学
摘 要:国际刑事法院彰显国际刑事法律价值。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的作用应当实现全覆盖。静态的国际刑事法律在其审判机制的动态运行下,才能成为活生生的司法现实。国际刑事法律侧重宏观方面,而国际刑事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件属于微观领域,需要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这个中心环节有机联系。
关键词:罗马规约 国际刑事法院 审判机制 创新 发展
随着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人们便对其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它能为世界带来福音。然而国际刑事法院建立几年来,其现实状况并不乐观。目前国际刑事法院正在处理的案件很少,并且基本上没有真正意义上审理完结的一个案件。因而国际刑事法院应当如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值得思考。
(一)国际刑事法院应当首先明确其拥有的是补充管辖权,进而在此项管辖权的支配下来开展其工作
《罗马规约》在其序言中就明确指出,“根据本规约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对国内刑事管辖权其补充作用,决心永远保证国际正义的执行”。规约在其第一条也指出,“兹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对个人行使其管辖权并对国家刑事管辖权其补充作用”即当国家因某种原因没有承担起打击本国有管辖权的国际犯罪的职责时,国际刑事法院基于其拥有的补充管辖权对该国际犯罪进行管辖,防止出现犯罪者逍遥法外的情况,也保障了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地位与行使。
(二)国际刑事法院应当紧紧围绕全球经济发展大局兼顾全球政治风云变化,全面加强审判工作。
因为审判处理案件是国际刑事法院工作的最核心的任务,因而国际刑事法院应当以维护全球和谐,促进全球经济发展,保障人权为审理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其审判工作。
(三)国际刑事法院应当发挥其审判机制的作用
1.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机制是国际刑事法律制度落实的保障,只有对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适时地进行改革与创新,才能适应目前国际刑事法律制度得以真正落实。
良好的国际刑事法律制度需要良好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机制来有效运行。静态的国际刑事法律在其审判机制的动态运行下,才能成为活生生的司法现实。
2.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的存在既是国际刑事规律不断深化的过程,也是引领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向“公平正义融合国际政治、外交等因素”靠拢的过程。
3.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是弘扬国际刑事法律精神的需要。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可以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1)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应当实现全覆盖。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改革与创新的调整对象包括三个范畴:(a)人的范畴即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b)事的范畴即国际刑事法院审理的案件;(c)权的范畴即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权。只有改革与创新涵盖以上三个范畴,才有可能形成制约与激励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加强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管理与服务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审判结合、国际刑事法院内部分权制衡与保障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统一的机制网络,从而使得国际刑事法院的审判活动高效权威。(2)关注国际刑事法院诉讼制度细节,系统推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的改革与创新。(3)在对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过程中,始终坚决维护国际刑事司法审判的规律,因为这些规律是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在长期司法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纵然我们一直强调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机制应当不断进行改革与创新,但我们应当始终坚持的原则是将司法过程中的经验与规律不断升华与发展,但不会将其抛弃。
(四)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应发挥其作用
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中,预审庭只能由该庭的三名法官履行,而上诉庭职能由该庭全体法官履行。因此应当集中审判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加大国际刑事法院刑事审判的执行及跟踪力度,确保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五)国际刑事法院应当按照高快好省的办案要求,努力提高其司法水平。因为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地审判执行各类案件是国际刑事法院应当坚持的办案原则和总体要求。
国际刑事法院承载着全人类的对世界的憧憬,而国际刑事法院将是肩负着时代使命。希望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能够扎实稳步地进行,从而让国际刑事法院呈现新的面貌,永葆生机,另外通过国际刑事法院本身的努力,加之联合国的协助,国际刑事法院在国际间协调处理事务的能力也会不断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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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郑阿娟(1988-),女,陕西省延安市,硕士,研究方向:法学;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生,专业为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