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计划财务部副主任谭介辉:利益整合程度影响媒体融合深度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利益整合的手段大致有三类,一是行政命令式的计划方法,二是市场契约式的交易机制,三是产权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大体上看,这三种方式分别对应着媒体融合的三个层次:
在媒体融合初期,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这时候的融合事务基本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式的计划方法来解决,由上级机关下达指令,做出行政安排,各级各类媒体统一执行即可。在这一过程中,因行政支持数量较多和相关业务量较少等原因,各方略有盈亏也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当媒体融合不断进化,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逐渐变得“你依赖我、我依赖你”的时候,彼此间需要互动、协调的事务量越来越多,所涉及的经济利益也越来越大。这时候再仅仅依靠行政计划的方法就不够了,更多地要通过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契约来解决,使相互之间的经济交易得以规范化并形成各方共同遵守的规则。
最后,当媒体融合进入高级阶段,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我就是你、你就是我”、高度一体化发展。这时候,如果彼此之间的利益整合仍然主要通过市场契约来解决的话,一是交易成本会很高,二是深度整合的难度会很大,因此需要从产权等方面做出带根本性的、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来,总的方向是增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的产权重叠度和利益重合度,加强集团管控能力,以比较彻底的利益整合来推动事业的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