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峰,杨伟栋
(1.山东省荣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 荣成 264300;2.山东省荣成市俚岛畜牧兽医站,山东 荣成 264317)
预防鸡群发生传染病的基本措施
高 峰1,杨伟栋2
(1.山东省荣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 荣成 264300;2.山东省荣成市俚岛畜牧兽医站,山东 荣成 264317)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同时对餐桌文化的要求也逐步提高。鸡蛋作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深受追捧,所以鸡只的饲养量逐年上升,相应的会导致许多疾病产生,日常的饲养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鸡群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的饲养理念,重视传染病对鸡群的危害,根据鸡群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降低饲养者的经济损失。
鸡;传染病;综合防控
传染性疾病是鸡群饲养过程中的常见多发病,对鸡群的危害很大,如果预防不到位,鸡群一旦发生传染病,就会造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使许多饲养者丧失饲养信心。所以,生产中应该由专业的人员进行鸡群的饲养,一旦发生疾病,也可以沉着应对,降低损失。
1.1 强化饲养管理避免病原扩散
鸡只饲养场应该全方面的落实全进全出制度,有的饲养者从开始就连续不断的饲养,淘汰一栋鸡就会马上再引入一栋鸡,根本没有空舍的时候。所以导致鸡群如果发病,就会相互传染并且连续发病,对于疾病失去控制,造成损失。而正确的做法是采取相应的空舍措施,发病鸡群应该淘汰处理,不能在原发病舍进行连续的饲养。一定要避免外来人员进场进行参观等相关的活动,同时要禁止闲杂人员、车辆及各种动物进入鸡场;进场的人员及车辆都应该按照相关的制度展开严格并且彻底的消毒。
1.2 严格执行卫生和消毒制度
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针对鸡舍的具体条件情况,给鸡舍制定相应的定期清扫和消毒制度,并且安排指定的专人对其进行负责。鸡场一旦出现比较强的传染病时,应该遵循专业的兽医人员的指导,采取严格的隔离或封锁措施,同时针对鸡群的活动场所,以及鸡群排泄的粪便进行消毒,可以采用2%~3%火碱或10%~20%热石灰乳作为消毒剂。然后选取生产中常用高效、低毒消毒剂对鸡舍进行消毒,一般都是通过喷雾的方式进行。鸡群的饲料必须购买质量好的,发霉饲料坚决不能给鸡群饲喂,保证鸡群的饲料卫生制度,避免鸡群饲料中毒而继发其他疾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3 从外场引入的鸡只必须严格控制
饲养场要尽量避免从外场引入鸡只,如果必须引入鸡只,首先得掌握种鸡场的疫情史、母源抗体的情况以及相关传染病鸡群的免疫情况,实地考查是比较好的方式,能够避免从疫情复杂、卫生条件差、种鸡母源抗体水平及相关疾病免疫接种不合格的种鸡场引进种蛋和鸡苗。与此同时还要避免犬、猫、鼠类等在鸡场乱串,将病菌带入鸡群后,导致鸡群发病并且不断的扩算,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1 制订或选择最佳的免疫程序
饲养者应了解并且掌握自场鸡群的实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制订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争取采用最少的人力和物力,收到比较理想的免疫效果,在各个方面提高鸡群的免疫水平,实现控制并且消灭鸡群常见传染病的目标,所以合适的免疫程序是鸡群免疫的首要工作,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2.2 确保免疫效果,避免免疫失败
购买的疫苗应该从信誉保证的厂家选择,并且应该选择质量优秀的疫苗,以保证免疫效果,避免造成鸡群免疫失败。
饲养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鸡群选择正确的免疫方法。饮水免疫中不能使用含氯的自来水或酸碱度过高的水;使用金属饮水器在饮水器内不能有残留的消毒器;疫苗在饮水器内存放时间不能过长(不能超过半小时),以免造成疫苗效力下降。肌肉或皮下注射中稀释后的冻干苗在常温中存放时间不能过长(6 h),以保证疫苗活性;佐剂灭苗用前必须摇均;注射剂量要准确。滴鼻、点眼、划痕时疫苗滴速不能过大或速度太快,疫苗必须进入眼、鼻内和划破了的皮肤内。
给鸡进行药物治疗之前,应该提前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检测,然后选择对症或针对某病原体敏感的药物,对鸡群展开治疗。如果鸡群感染细菌性疾病,在用药物治疗之前应该尽量进行药敏试验,从而选择最敏感的药物对鸡群进行防治,这样能够节省防治费用并且能够收到比较好的防治效果。
如果几种药物对鸡群传染病的防治效果差别不大,应该选择药物毒性小、副作用弱的用于防治,这样对于鸡群的防治效果相对更加安全。
笔者主要阐述了鸡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措施,从饲养管理、疫苗免疫和药物防治几个方面进行介绍。除此之外,有条件的饲养场应该对病原菌进行实验室检测与诊断,以期更加准确的进行防治,得到更好的防治效果。同时还要加强鸡群的营养,提高其对于疾病的抵抗力,以减少损失。对于感染烈性传染病的鸡群,应该坚决淘汰处理,采取深埋或者焚烧,禁止自行销售,流入市场而危害人类健康,所以,要求相关的检疫部门进行针对性的检疫工作,全面落实防疫工作,提高鸡场的经济效益。
2016-07-20
高峰(1975-),男,山东荣成人,专科,助理兽医师,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10.19369/j.cnki.2095-9737.2016.10.096
S858.31
B
2095-9737(2016)10-0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