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支配自由:民主的根本要义——毛泽东民主思想与实践原理探究*

2016-02-20 05:41黄显中
关键词:正当性支配合理性

黄显中, 孙 雨

(湘潭大学 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湖南 湘潭 411105)



无支配自由:民主的根本要义
——毛泽东民主思想与实践原理探究*

黄显中, 孙 雨

(湘潭大学 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湖南 湘潭 411105)

民主在实践过程中总是存在如何才算合理的问题,并且是个具体性、不确定性、风险性、高难度的问题。民主的合理性包括正当性与有效性两个基本维度,但其具体实践具有正当性与有效性,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合理的;相反其正当性、有效性的分歧与追求,皆可能带来正当性问题或有效性问题,并且可能造成两者相互冲突,从而导致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毛泽东立足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把无支配自由作为民主必须坚持和捍卫的根本要义,超越了民主的正当性与有效性的不足和争执,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原理。

毛泽东;民主;无支配自由;根本要义

毛泽东是中国现代民主政治伟大的理论创造者和实践开拓者,他不仅在其整个政治事业、领导和活动中坚持贯彻民主,尤其为社会主义中国奠定了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不仅创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主理论,而且对民主的根本要义有着深刻的把握。民主的根本要义是民主建设的最深层道理,也是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成功构建民主的核心所在。本文立足毛泽东民主思想与实践,超越通常用以审视民主的正当性与有效性维度,阐明毛泽东民主思想的根本要义,为评判民主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合理性提供准绳,从而为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提供理论支撑。

一、民主的合理性问题

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既是古往今来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又是人类民主事业的实践难题。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源于民主理念与民主现实的差距。“民主”一词起源于古希腊,在古希腊语中由“demos”与“kratos”组成,前者指平民(the populace)或“群众”(the masses),后者指“权力”(power)或“统治”(rule),合而言之指人民的统治。[1]22马克思曾把德语里的“民主”解释为“人民当权的”,[2]312列宁在分析民主选举时也指出“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3]53词源意义上的民主既是民主的概念,也是人类民主事业的理念和理想,但它落实到现实世界中就存在因时因地而异的合理性问题,并且是个必然性、绝对性、普遍性、恒久性问题。有人总结历史指出:“18世纪以前,每个人对民主是什么都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但很少有人拥护它;而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每个人都拥护它,但对民主到底是什么却不再有那样清晰的概念了。”[4]9毛泽东在其毕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深刻理解和把握住了人民民主实践的合理性问题,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道路。

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是个具体性问题而非总体性问题。民主从理念世界下降到现实世界,必然产生具体现实的民主合理性问题。在人民民主的创建、拓展和完善过程中,它意味着人民民主本身是合理先进的,是合乎中国现实国情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民主形态,不应该用“不合理”来置疑和否定人民民主。中国人民从清朝末年起就是争这个民主,[5]257社会主义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6]207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以坚持人民民主为前提,但人民民主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又存在合理性的实现问题;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的民主若不具有合理性,人民民主的总体合理性就缺乏基础和源泉。因此,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总是现实的、具体的,而不能停留在理论、抽象层面纸上谈兵。毛泽东指出:“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6]208人民民主的合理性也不能依赖于意识形态的单纯辩护和捍卫,而唯有经过现实民主的具体合理性增强人民民主的总体合理性道路。毛泽东在开创和发展人民民主过程中,不仅对这个问题及其根源有着深刻的认识,指出我们党和国家广泛存在的“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7]529尤其尽力推进人民民主在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合理体现出来。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人民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越来越体验到人民民主的合理性,人民民主越来越成为具有独特“中国性格”的民主形态。当前坚持和拓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其根本任务仍然在于增强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民主的合理性。

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之所以不具有确定性,并非由于人民民主与我国具体现实缺乏客观性,而是由于对人民民主与我国具体现实的认知差异。因而当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相结合的时候,作为相结合产物的民主的合理性问题,在逻辑上就具有无穷多的可能性,形成从极端民主到极端专制的连续光谱。民主的这种多样性和不定性内含于民主的概念之中,所谓“人民”与“统治”皆缺乏也不能执行统一标准。人民民主以中国化的方式表达了本真性的民主,但在毛泽东不断建立、拓展和推进的共和国理想中,不仅占统治地位的“人民”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外延,*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参见《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5页。而且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的民主也因时因地而异。毛泽东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不动摇,目的是使之从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体现和实现出来,但在晚年他对具体现实的认知和把握同样因主观性而发生了偏差。毛泽东晚年在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上造成失误,既与对“民主”的“demos”和“kratos”的误解相关,又与对当时历史任务和民主条件的误判相关,致使所实行的“大民主”既与当时具体现实不相容,又破坏了他所坚持和捍卫的人民民主,并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支配。毛泽东晚年的“大民主”使人民民主走向了极端民主,丧失了作为人民民主的具体合理性。

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是个风险性问题而非保险性问题。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之所以普遍存在,源于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相结合过程中的张力,以致民主在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都并非确定不移。由于民主实现过程中这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张力,民主的合理性问题必然普遍、永恒、绝对地存在着,正如毛泽东所说:“不平衡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普遍的永久的。”[8]109因而对于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不应归结为有或无的问题,就是大或小、强或弱的问题;否定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不是对民主建设的成就歌功颂德,而是妄想民主的脚步从此停滞不前。现实的民主存在合理性问题,并不意味着民主就是不合理的,但它影响着对民主的合理性的确定性寻求。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一旦发展到极端,就不可避免地沦为不合理的民主,致使人民民主蜕变为其对立面,从而给人民民主无支配自由的根本目的造成破坏。党的历史上反复出现的极端民主与极端专制现象[9]就是明证,也给民主建设留下了深刻教训。因此,对于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我们既不应盲目无知,断然否定;也不应心急如焚,急于求成;更不应等闲视之,消极无为。从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中找到合理性区间,才可能避免因对人民民主合理性的寻求而带来风险。

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是个高难度问题而非简易性问题。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伴随民主的合理性追求,是人们在追求民主的合理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的有机结合。在这个相互结合的过程中,人民民主的理念必须坚持,但又不能不确定其具体含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如果确定了民主的意义,“我们就能对付民主,否则我们就会倒霉”。[10]304民主的具体实践必须先行确定实行何种意义上的民主,但这本身又不能不以民主的“具体现实”为基础和根据。“具体现实”指具体碰到的民主条件,但又必须服务于具体面临的历史任务。毛泽东曾指出历史任务对人民民主的影响,他说:“在反动和内战时期,集中制表现得多一些。在新时期,集中制应该密切联系于民主制。”[11]278在碰到的现成的民主条件基础上,不适当地放大或缩小民主的意义,则容易将民主导向极端民主或极端专制。因此在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初期,毛泽东坚决与极端民主化倾向作斗争,强调“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11]89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坚决与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作斗争,防止“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12]451显然对于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的结合,既不应拿人民民主来强制具体现实中的民主,也不应拿具体现实来抗拒人民民主,但两者有机结合而不处于分裂和对立状态却是个现实难题。

现实的民主如何才算是合理的,远非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相结合就可以解决,而是需要超凡的实践智慧、能力和品质。邓小平回顾党的历史指出,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建立到1935年遵义会议前,党的领袖“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13]330但民主的合理性也无外乎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相结合,此外无以确定具体实践过程中民主的合理性。在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相结合的过程中,具体的民主必须分有人民民主,否则它就会偏离或背离人民民主;具体的民主也必须从具体现实出发,否则它就会导向或依赖于专制。因而具体的民主的合理性,并不存在于人民民主的理念之中,不能用人民民主来对民主的合理性进行抽象辩护;也不存在于具体现实的实存之中,不能用具体现实来对民主的合理性进行无理限制;更不存在于西方民主的范式之中,不能用西方民主来对民主的合理性进行照抄照搬。因此,在毕生追求人民民主理想的峥嵘岁月中,毛泽东既与党内极端专制和极端民主作斗争,又批判和反对封建专制与资产阶级民主。*随着我国人民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入,晚年毛泽东批评资产阶级的抽象民主(《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8页),批评西方国家的政权“只由资本家统治”。参见《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对于人民民主在具体实践中的合理性,我们只能以具体面临的历史任务为根据,以现成可使用的民主条件为基础,合理确定人民民主在具体实践中的意义,并使之化为具体现实的人民民主生活。

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作为结合的产物,必须在不确定性中寻求确定的合理性,从而把民主的合理性问题控制在适度范围之内,避免民主陷入极端民主与极端专制。作为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的相结合,具体的民主与人民民主形成最大公约数才是正当的,以现成民主条件为基础解决所面临的历史任务才是有效的。有效性和正当性都属于判断民主合理性的基本维度,但各自又皆不足以构成民主的合理性,甚至有相互扦格和彼此冲突之势,必须寻求超越于两者之上的民主的根本要义来实现他们的和解。

二、民主的正当性之维

正当性即合法性,也就是人们认可的程度。所谓民主的正当性,并非指向民主本身,而是指向具体现实的民主,即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中的民主。正当性属于民主的基本价值,也是民主的合理性的基本维度,亦是评判民主的合理性的基本标准,缺乏正当性的民主必然不具有合理性。但具体的民主具有正当性,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合理的;相反具体民主的正当性追求,可能给民主带来合理性问题;对民主的正当性的理解分歧,可能造成民主的正当性困境,乃致使民主陷入合理性危机。

合法性在规范的意义上指合法理性,对于民主而言也即规范的正当性。民主乃政治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不仅被普遍看作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也是每个国家公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与生活。毛泽东引领现代世界民主潮流,不仅指出了共和国建设现代民主政治的规范正当性,尤其强调人民民主权利与生活的规范正当性。毛泽东指出:“民族的自由、政治的民主已经成为新世界的确定不移的原则”,[14]6-7我们若不积极迎接这种高涨的“全世界民主运动”,[15]206必然被历史开除于现代民族国家之林。人民民主权利在毛泽东看来并非来自“恩赐”或“天赋”,而是源于人民争取共享共和国事业的伦理权利。早在1922年毛泽东就提出务使劳动者“获得政治自由”[16]99的基本权利。近现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之奋斗的共和国,不再是个别、少数、多数人、家族、党派、阶级的私产,相反属于全体人民共同的事业和财产。毛泽东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17]809人民作为构成共和国的成员,“选举权应该是普遍的”,[18]410不应因工农知识落后而不实行选举制度。[19]130人民应有参与国家事务的民主权利,并且是“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20]129不应因其是党外人士而不“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17]809因而毛泽东在毕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既反对和抵制独裁专制统治对人民民主权利的限制与剥夺,又在共和国建设中普遍推行和全力落实人民民主权利。

人民民主权利是任何强制力量所不能剥夺的,否则就侵犯了民主的规范正当性。然而在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规范正当性,不能证明人民民主权利行使的合理性。人民都享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正当民主权利,但它不足以作为每个个体的人民被选为委员的正当理由。将人民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等同于实际行使的民主权利,不可避免犯极端民主化错误,损害党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造成革命的失败”。[11]88因而在救亡图存的抗战时期,毛泽东强调只争取和保障基本的民主权利,“至于休息权,中国目前大体上还谈不到,工农更是如此。教育权、老病保养权,还在走头一步”。[14]232超越环境与条件而强硬行使民主权利,不只使个体的人民在其中弄得头破血流,尤其使整个国家和地区陷入动荡混乱的漩涡。

民主的规范正当性避免任意妄为,必须尊重民主的事实正当性。民主的事实正当性建基于合法性的事实意义,实指民主合法制性的正当性。民主的制度和法律,乃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律化的产物,它反映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的需求,规定着人民民主权利行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尤其是上升为了党和国家权威意志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政治行为规范。毛泽东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一直强调将人民民主具体化为民主的制度与法律,并用民主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他亲自主持制定的“五四”宪法,就是“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21]251的总章程。这不仅使得人民对民主权利的行使获得了正当的制度化渠道和法律化保障,尤其使得人民所行使的民主权利对于共和国的民主建设而言同样具有正当性。民主的制度与法律是否得到尊重,是评判具体的民主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尺,也是衡量民主开展得好与坏的重要分界。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民主制度与法律为正当性依据,国家的民主建设不允许人民不正当地行使民主权利;超越于民主制度和法律之外行使民主权利,因其缺乏事实的正当性不可避免地导致破坏性和惩罚性的后果。

民主权利的行使缺少或背离民主的制度和法律,那么就必然丧失事实的正当性,不仅不利于人民民主权利的合理实现,尤其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支配性事实。但在人民民主确定的社会主义时期,仍有人主张与之相偏离的资产阶级民主,漠视民主的事实正当性来源和根据。1955年毛泽东批评所谓的“四大自由”,*即土地租种自由,雇工自由,贸易自由,借贷自由。是明显的资产阶级纲领和富农路线;[21]4481957年毛泽东批评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6]208毛泽东晚年的“大民主”同样缺乏制度和法律根据,最终陷入非民主的民主悖论和民主暴政。然而机械地执行民主的制度和法律,也不表明民主权利的行使就具有合理性。五四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各项权利,但“人民的权利,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是逐步保证,不能一下子保证”。[21]228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6]207但我们不提倡罢工、罢课,而只是将其视为“一种补充方法”,[22]88用以调节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制度和法律的民主必须具体化,即使所碰到的历史任务和现实条件不允许,也不会带来和造成合理的秩序与结果。

事实正当性与规范正当性属于民主的正当性的两个方面,两者相互区别、相互斗争、相辅相成。后者强调人民个体的民主权利,它作为每个人基于共和国成员所具有的统治权利,具有除去敌人之外的广泛性和非排他性。毛泽东说:中国的事情是一定要由中国的大多数人作主,“全国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17]808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缺乏规范正当性,就不可避免地引发民主的意义合理性危机。民主的事实规范性强调人民实际行使的民主权利,以现存的民主制度、规范、程序和法律为依据,而不能超越其外而另行其是。民主权利的行使缺乏事实正当性,不可避免引发民主的实践合理性危机。但现存的民主制度和法律所能容纳行使民主权利的人民总是有限,使得广大人民不能事实地行使民主权利。在现成的民主制度和法律条件下,倘若严格遵循民主的规范正当性,那么民主制度将不能承受民主理想之重;倘若严格遵循民主的事实正当性,那么民主制度必然陷入民主承诺之轻。不论哪种情况都将产生民主的正当性困境,不仅使得人民当家作主名不副实,尤其可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支配性事实。因此,在民主的规范正当性与事实正当性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如何扩充民主的事实正当性空间,使之具有最大可能的规范正当性,始终是民主的合理性追求面临的根本任务和重大难题。

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肯定和强调民主的正当性。他不仅倡导和坚持“非少数人所得而私”[7]733的人民民主,确保人民民主具有规范正当性,而且坚持和推进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确保人民民主具有事实正当性。毛泽东晚年在对民主的思考和建设中,直接提出了民主的正当性问题,并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说:“民主是一个方法,看用在谁人身上,看干什么事情。”[22]34相对于革命和建设的根本目的,民主既然仅仅只是一种方法,它就存在毛泽东在此强调的正当性问题。当它用于促进民主自身建设,或用于实现民主的根本目的时,就具有规范的正当性,也是制度与法律应该保障的;当它用于维护和促进个人利益与威权时,就不可避免地丧失规范的正当性,但却往往滥用制度和法律也不失事实正当性。早在1922年毛泽东就指陈省宪法“美其名曰全民政治,实际抛弃了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劳工”![18]9这种出于纯粹主观需求与利益的民主的正当性,不仅造成规范正当性与事实正当性之间相互冲突,从而造成民主的合理性问题与危机;给党的事业和人民民主造成了恶劣影响。当今中国流行“民主是个好东西”,但若非民主以正确的方式用于正确的目的,同样不可避免因其主观性而丧失的正当性,并蜕变为纯粹为个人利益服务的“坏东西”,这是现代被世界民主事业所反复证明了的。

毛泽东毕生为实现中国人民民主而奋斗,以实现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无支配自由既是人民民主的理想目标,又是对人民民主的规范约束,是民主的正当性建设的普遍原理和评判标准。毛泽东也正是根据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求,来对人民民主进行整体构想和具体构建,将人民民主具体化于各方面、各层级、各层次、各环节,从而使人民既能够切实行使民主权利又不受其它力量的支配,并且以民主团结的联合力量有效地实现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

三、民主的有效性之维

有效性是指民主作为手段应当具有或实际产生的功效。有效性属于民主的基本价值,也是民主的合理性的基本维度和评判民主的合理性的基本标准,缺乏有效性的民主必然不具有合理性。但民主的有效性,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合理的;相反,具体民主的有效性追求,可能给民主带来有效性问题;对民主的有效性的理解分歧,可能造成民主的有效性困境,乃致使民主陷入合理性危机。

在现成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基础上,民主的有效性主要受制于民主参与的广度与宽度。后者指公共事务用于人民参与的数量和规模,它影响和决定着整个民主制度与公共治理的有效性,因而并非任何公共事务都应通过民主方式来处理。“只要是大事,就得集体讨论”;[20]295但“事事拿到支部中去讨论去解决”,[16]285就犯了毛泽东所批评的极端民主化错误。广度指切实参与公共事务的人民群众的数量和规模,它影响和决定着具体民主行动的有效性。不同的环节有不同的有效性要求,也要求形成不同的参与广度,毛泽东说:“讨论政策的会议,人数不可太多”,“传达政策的会议,人数可以多些”。[23]1331对于同一公共问题的集体处理,当民主参与的主体广度缩小时,民主的过程通常更加简单便捷高效,但也损害民主的规范正当性;当民主参与的主体广度扩大时,民主的过程往往更加复杂冗繁低效,但民主的规范正当性相应提高。*我们党内是有民主的,但是还不足或者缺乏,现在要增加。办法是用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替干部会议。干部会议的好处是迅速、便利,召集比较容易,代表会议要保存干部会议的好处,不要太繁杂了。参见《毛泽东文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7页。民主的有效性与正当性总是一对矛盾,处理不好则容易陷入有效性—正当性悖论,使具体的民主陷入合理性危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不久,红军党内有人错误地号召“大家努力来争论”。[16]281这种极端民主化现象片面强化民主的正当性,却造成了民主的有效性危机,给当时的党和红军造成了恶劣影响。但在公共问题允许或需要做得慢一点的地方,“没有商量好就不勉强做”,[5]311以避免民主的有效性造成对正当性的伤害。因此,坚持并同时兼顾民主的有效性与正当性,始终是各方面、各层级、各组织、各环节民主面临的重要问题。

民主的有效性总是以民主建设的有效性为前提,前者强调以民主本身为根本目的,以民主建设为构成性手段,通过民主建设扩大人民民主参与,推进民主政治发展与进步。在此意义上,民主毫无疑问属于共和国建设的部分目的,我们要“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的新中国”,[24]12民主的目的性价值从来不应被否定和贬低。但就共和国自身的建设与发展而言,民主不是也不应该是其根本目的,而是以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为根本目的,这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的根本问题。民主取而代之成为共和国的根本目的,妄图将民主凌驾于一切之上,只可能造成民主的有效性问题,或者民主被滥用而造成正当性问题,不仅使得民主毫无合理性可言,而且将迷失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根本目的。在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历史上,这种以民主为根本目的的错误屡屡发生。社会主义探索初期有人主张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22]34这不仅是对人民民主正当性和合理性的否定,尤其是错误地把民主当成了根本目的。其后果将是民主成为人们不择手段争夺的私有物,少数人谋求通过民主获得支配人民的专制权力,致使民主因自身而造成外在有效性问题;民主自身淡出人们的理智和视野,已建立的民主制度、规则、程序和法律遭到破坏,民主参与的美德、作习、习惯退归野蛮,致使民主因自身而造成内在有效性问题。民主因自视其大而自我毁灭,并毁灭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毛泽东十分注重利用民主手段来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或困难。抗战后期毛泽东总结指出:“现在许多事情难办,所以要搞一个办法,就是民主。”[14]152这不仅是因为民主在人民内部具有正当性,尤其在于民主本身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对于用民主手段解决具体问题的有效性,毛泽东始终深信不疑,早在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初期就指出:“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制度,将是破坏封建雇佣军队的一个重要的武器。”[11]65古田会议确定的军队民主主义,不仅消除了军队内部的种种错误观点,尤其据此建立起了一支新式军队,成为革命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堡垒。毛泽东对建国后出现的官僚贵族阶层深恶痛绝,并因“大民主”的有效性由反对转向赞成,指出“大民主也可以用来对付官僚主义者”,[22]34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毛泽东也反复强调运用民主手段来实现具体目标。在社会主义道路探索初期,毛泽东不仅概括性地提出了人民内部十大矛盾,尤其突出强调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民主方法,他说: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思想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让群众讲话的方法”;[20]291“采取粗暴的办法、压制的办法,那是有害无益的。”[6]279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毛泽东也曾指出:“有人说民主是目的。我们跟他们说,民主是手段,也可以说又是目的又是手段。”[25]然而,有效性在突出民主的工具价值时,又构成了对民主的目的价值的遮蔽,以致民主成为人们的策略性选择,而淡忘民主作为目的的正当性建设。这可以说也是人们指陈毛泽东晚年民主观念失误的原因。*其根本问题就是毛泽东民主观念的错误,即强调民主的工具属性而忽视民主的价值属性(雍涛:《毛泽东民主思想论析》,《探索》,2012(1));或者过于强调了民主的手段价值,而忽视了民主的目标价值(刘兴旺,郭文亮:《从对历史周期率的回答看毛泽东的民主执政思想》,《理论探讨》,2013(3));或者民主观中目的论的消减,以及对手段论的过份倚重。参见王侃:《毛泽东民主观中目的论与手段论的历史分析》,《党史研究与教学》,2010(2)。

民主作为工具性手段的有效性,源于人民作为民主主体的集体性力量。民主的手段不仅可以用于实现集体的共同目标,而且也容易被用来实现个人特别是首长利益和威权。这是因为首长虽然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但他与普通群众一样也是自然人,并且握有实施支配的权力。倘若首长不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他就可能为自己的个人目的而实行专制统治。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就是利用人民群众无知的热情,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6]210来实现自己统制全党的目的。此中首长行使着专制的权力而形成“个人专制”的局面,人民群众因其热情无知而容易被首长操纵和利用,造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众暴政”,产生自古希腊以来就一直加以防范的民主的盅惑与虚位问题。民主是现代政治统治的正当方式,毛泽东始终反对和抵制民主的私人性使用。1940年毛泽东提倡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反问道:“曹辊不是颁布过宪法吗?但是民主自由在何处呢?”[7]736而英、法、美等国所谓的宪政,“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7]7361944年《解放日报》发表经毛泽东修改审定的社论《评此次国民参政会》,揭破了蒋介石“玩弄‘民主’伪装‘民主’的卑鄙伎俩”,并正告其“将寡头专制变为真正的民主政治”。[26]547民主被操纵用于实现个人利益或威权,就不可避免地流失正当性、丧失合理性,因而蒋介石得以暂时有效实现其个人目的,却最终以整个政权的丧失而不能避免被历史抛弃。

毛泽东毕生为实现人民民主而奋斗,不仅始终把民主的有效性置于突出位置,而且始终关注并倾力解决民主的有效性悖论,从而开创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毛泽东在根本上是从民主的辩证法来把握民主的有效性,从而为解决民主有效性悖论奠定了哲学基础。1957年毛泽东明确指出:“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6]208-209毛泽东并不否定民主也是目的,但它仅仅只是中间目的而非根本目的;民主作为中间目的也就是手段,但它却是构成性手段而非工具性手段。民主作为目的与手段,是一体两面的辩证法;但与前者的相对性、抽象性、后果性相比,后者是绝对的、具体的、建设着的。在人民民主的具体实现过程中,因革命战争和集中建设的事实需要,毛泽东始终把民主的有效性放在首位,使之有助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但民主的整个过程又必须是民主的,从而为民主的有效性奠定正当性基础。毛泽东说:“克服困难,没有民主不行。当然没有集中更不行,但是,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20]293集中强调的是民主的有效性,但集中的过程和结果必须民主,具有规范的和事实的正当性;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集中凝结了毛泽东解决民主的有效性悖论的智慧。

毛泽东对民主的有效性悖论的解决,使得民主既化为各方面、各层级、各层次、各环节的民主制度,又从总体上以民众联合的最强力量推翻了三座大山的统治,为国家和人民实现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迈出了最坚实最重大的一步。也正是在实现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过程中,无支配自由作为根本要义,贯穿于民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四、民主的无支配要义

有效性和正当性作为现实具体民主的基本维度,两者在民主建设过程中同等重要、不可或缺。在正常情况下,民主的这双重维度能够兼顾,并且体现与实现着人民民主的合理性;但在非正常的情况下,民主的这双重维度往往顾此失彼,导致人民民主产生合理性危机。后者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多次发生,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在实现无支配自由并通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共和国道路上,民主的有效性与正当性从自身出发而各执一词,皆无法获得对方的认可并化解矛盾;相反,超越两者的局限性和彼此的知性之争,立足民主的根本要义进行考察,才是民主建设应该遵循的辩证法,*黑格尔作为辩证法大师指出:一味地要把相反的一面引伸出来,这是一种否定的辩证法。“更高级的概念辩证法不仅在于产出作为界限和相反东西的规定,而且在于产生并把握这种规定的肯定内容和成果。”参见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8页。并通过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

“支配”在毛泽东思想中并非陌生概念,在于支配乃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普遍、最深刻、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无支配则是中国人民最渴望、最坚决、最远大的共同理想。毛泽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自由解放而奋斗终生,无支配自由构成毛泽东思想与事业的基本主题,也是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不断走向胜利的动力和路标。近代中国惨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支配,成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对象。[23]1313争取无支配自由的现实运动,对于近现代中国就是建立伟大的人民共和国。毛泽东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经验,纵览全局、高瞻远瞩地指出:“唯一的路是……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23]1471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凝思,倘若说共产主义的正面图景是自由人联合体,那么其反面图景就是无支配的自由联合体。无支配构成共产主义的前端和前提,也是社会主义开展社会解放的基本主题和根本任务。在共和国事业的建立、拓展和完善过程中,人民仍受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等级主义、平均主义、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等的专断干涉,导致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受到的支配比比皆是,有的甚至比旧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成为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毛泽东反对和批判的直接对象,也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应该不遗余力地消除的历史遗毒。

无支配自由作为毛泽东民主思想的根本要义,内涵于毛泽东目的论的方法之中,但这在长期的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却未被人们发掘。毛泽东比喻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11]139在毛泽东毕生的革命事业和建设中,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是其至上目的;毛泽东多次使用“支配”概念,以表达中国人民备受压迫剥削的悲惨命运,表明中国人民争取无支配自由的历史责任和坚定决心。民主仅仅是促进这个至上目的的构成性手段,或者说是中间目的而非终极目的。在无支配自由与人民民主的目的链条上,前者既构成后者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引领,又构成对后者的意义限制和规范约束。离开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至上目的,来另行确定人民民主的根本要义,人民民主必将偏离其根本目标和正确轨道,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理想必然落空。*科恩说:“民主已成为整个世界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卡尔·科恩:《论民主》,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7页)这是关于民主地位的当代宣言,但它片面强调了个人的民主权利,而否定了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根本目的。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完善人民民主,反复强调人民民主对于国家和人民实现无支配自由的重要意义。民主以抗战取得胜利为目的,毛泽东才说“为民主即是为抗日”;[16]674国民党政府实行的民主不为抗战,就妄谈“实行民主则胜,不实行民主则败”。[14]137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指出:“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23]1475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结,正是立足人民民主与无支配自由的关系,无支配自由构成人民民主的根本目的,而人民民主证明具有实现无支配自由的有效性。民主建设作为人民内部互不支配的关系建构,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遵循和捍卫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义;而将人民民主当作纯粹的工具性手段,就不可避免对国家和人民造成支配。

在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过程中,无支配自由与其构成一体两面。民主是破除一切支配力量的有力武器,把从前压在人民头上的支配力量打翻压倒在地;倡导并实行人民当家作主,自然获得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正是依靠各方面、各层级、各层次、各环节的民主,“团结了各阶层各党派的人民成为一条心”,[14]179推翻长期压迫、剥削和支配人民的三座大山,最终造成对反动派实行专政的人民民主局面。但民主又天生与无支配自由成双成对,有支配存在则民主无法可施,实行民主则不容支配存在。所谓民主,“即反封建、反专制、反独裁、反压迫人民自由的思想习惯与制度”。[27]252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长期支配中国人民,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人民的主要敌人,[23]1313中国人民凡几十年的革命就是要消除其支配,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形态,民主倘若缺乏人民内部无支配的条件,民主倘若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消除支配,人民当家作主就只会流于形式或政治游戏,人民民主断然不可能真正实现。毛泽东强调指出:“不论生产或生活问题,都应反复同群众商量,不宜只由干部单方面独断”,[12]17-18否则人民内部矛盾就可能转化为敌我矛盾。[6]211专断是对人民的强制干涉,无支配则是人民民主的前提。人民民主的首要任务是防范支配的产生,否则人民民主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就毫无可能。

无支配自由作为民主的另一面,构成人民民主得以体现和实现的前提,因而能够作为诊断民主合理与否的根本法则。有效性和正当性作为民主现实的基本维度,当然属于民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但两者无不具有各自的片面性,而且相互之间在实践中存在扦挌之势。无支配自由作为民主的根本目的,立足与民主同为一体的另一面,对民主的有效性和正当性进行考察,就能对两者的合理性做出正确判定。毛泽东以无支配自由为基本原理,正确处理了第七届、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问题;*关于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毛泽东说:关于要不要照顾到各方面、照顾山头的问题,“事实上还是要照顾才好,照顾比不照顾更有利益”(《毛泽东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3页)。关于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毛泽东说:很多好同志没有列上中央委员会名单,也并不意味着就不公道,“问题是这个名单如果要扩大……到革命胜利四十年那个时候,可能要搞个两三千人的中央委员会!那就只开中央委员会会议,不要开代表大会了”。参见《毛泽东文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04页。合理分配了第一届全国人民大会代表名额,毛泽东说:“它既要照顾多数,又要照顾少数。”[5]260照顾多数强调的是民主的正当性,照顾少数强调的是民主的有效性,但多数与少数在人民共和国皆不应被支配,更不能为其支配共和国创造机会。在民主的有效性和正当性相互冲突的情况下,毛泽东不是让其中一方服从于另一方,而是以无支配自由为价值目标和评价准则,判断各自是如何偏离无支配自由,又使双方相互结合而达成无支配自由的民主理想。进而言之,民主也许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维度,如稳定性,但任何一个维度都可能与其它维度相冲突,也都一样可能造成民主的合理性危机,因而都应该尊重和捍卫民主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义,以避免国家和人民因之而受到支配。

无支配自由是潜藏于人民民主背后的价值理念,是指导人民民主建设的普遍原理,是评判具体的民主合理与否的唯一标准。毛泽东毕生为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理想而斗争,以无支配自由为根本要义检验民主建设,普遍、深入、整体地推进人民民主,不仅开辟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道路,而且开创了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新境界。人民民主参与的广度与宽度,须尊重事务处理的客观有效性和人民民主的客观条件,否则就会对人民的事业及人民本身造成支配。人民民主的私人性使用是禁止的,因为他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直接支配;强制、命令、暴力的方法是不允许的,毛泽东解释人民民主专政时指出:“对人民说来则与此相反,不是用强迫的方法,而是用民主的方法。”[5]81特别是对于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6]209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坚决与极端民主和极端专制的各种现象做斗争,恰恰在于这些错误倾向未遵循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义,未能避免人民民主与具体现实相结合的不确定性,以致走向了对国家和人民造成支配的极端民主。毛泽东晚年坚决巩固、加强、扩大和深化人民民主,但也不幸未能有效防范和避免支配性的“大民主”,给国家和人民无支配自由的共同事业造成了长远深刻的负面影响。“毛泽东的悲剧在于他没有找到合适的民主形式来实现他所希望的民主政治。他被自己的方法拆了台”。[28]107历史从正反两方面证明:任何时候尊重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义,民主建设就能取得成功,革命和建设就健康迅猛发展;任何时候违背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义,民主建设就必然遭致失败,革命和建设就内耗衰退。

毛泽东晚年未合理控制民主的正当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张力,也使其民主思想的根本要义问题凸显出来。但毛泽东在毕生对人民民主的追求中,始终坚持无支配自由的根本要义的,并将其贯彻于民主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这个民主建设中的宝贵精神财富,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仍然是任何人不可违背的。

[1] 乔·萨托利. 民主新论[M]. 冯克利,阎克文,译. 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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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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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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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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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毛泽东文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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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毛泽东年谱(第三卷)[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23]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4]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

[25]逄先知,李捷. 一篇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的诞生——《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形成过程(上)[J]. 党的文献,2002(4).

[26] 毛泽东年谱(中册)[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27] 张闻天选集[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28] 房宁. 民主政治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重大问题[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熊先兰

On Freedom of Non-domination: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Democracy——An Exploration of Mao Zedong Democratic Thought and the Practice Principle

HUANG Xian-zhong, SUN Yu

(Centre for Studies of Mao Zedong Thought,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Hunan 411105, China)

In the practice process of democracy, there is always an issue of how to reach the rationality.In addition,it is also a specific, uncertain, risky and difficult thing. The rationality of democracy includes two basic dimension, the legitimacy and effectiveness. But it’s concrete practice has legitimacy and effectiveness,which doesn’t means that it is reasonable. On the contrary, legitimacy and effectiveness both brings problems while people are aiming at them or discovering divergences among them. In that case, among the two, the conflict is very likely to happen as well as result in negative influences on legitimacy of democracy. Based on the common non-domination ideal of nation and people, Mao Zedong regards freedom of non-domination as the democratic essential meaning which we need to uphold and defend, which surpasses the disadvantages and disputes of democratic legitimacy and effectiveness.Above all,it provides a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rinciple for insisting on and developing the road of democratic politic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Mao Zedong; democracy; freedom of non-domination; essential meaning

2016-04-29

黄显中(1972-),男,湖南桂东人,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毛泽东思想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毛泽东协商民主思想及其现代治理意义研究”(编号:15AKS00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毛泽东民主思想的根本要义研究”(编号:12JJD710004);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毛泽东协商民主的共和意向研究”(编号:14K096)阶段性成果。

A84

A

1001-5981(2016)04-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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