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吉林 东丰 136300)
当前我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及创新措施研究
王军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吉林东丰136300)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城镇的现有土地已经难以满足城市的发展。因此,城镇周边土地及耕地成为新的用地目标。对于我国而言,耕地红线不容忽视,因此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如何满足当代经济的发展,成为重点同时也是难点。在这种大环境下,土地执法监察显得尤为重要。所以,要创新土地监察工作,确保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让土地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最小化。
土地;执法监察;创新措施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不断升温,因此城市对土地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现有城市土地不能满足建设需求,所以在向城市周边土地扩张,大量农村耕地被占用,大量耕地变为非农业用地,所以耕地问题面临着严重考验。在土地占用过程中不免存在未批先用、非法占地、低出让国有土地等现象,非法批地和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现象也时有发生。
2.1土地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卓有成效
近些年,土地资源的使用和规划得到国家的重视,各级政府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通过印发宣传单和宣传栏等更为直观的形式让广大群众接触到土地相关法律,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强化法律知识。这就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土地执法制度不断健全
国土资源部门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健全一系列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这让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3.1违法占地现象屡禁不止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给一些工业及房地产业带来了飞速发展的契机,但是发展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和躲避。工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大量耕地被占用,农业结构被破坏。为了个人以及某些团体的利益,占用和被占用的违法现象越来越多。在一些偏远的山区这种现象也比较严重,成为执法监察的盲区和死角。据相关数据显示,1999—2008年我国违法占地行为多达120多万件,涉及面积达53.33余hm2。2012年房地产业达到了峰点,违法用地现象也有所增加。
3.2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执法监察观念存在偏差
有些基层政府只看眼前利益,注重短期当地城市的发展,为了满足短期的经济需求,而不顾长期的发展目标,对于建设用地的审批没有限制。有些地区甚至铤而走险,违法占用土地发展经济。更有甚者操纵土地转让占用,成为土地的使用者,这种以权谋私现象也有存在。经济要发展耕地也要保护。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不容践踏、不容触碰。面对这种局面,相关部门要规范土地秩序,严厉查处一些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行为。
3.3土地执法处罚决定难以执行
对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而言,其有对违法用地的制止权,但没有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只能依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来执行制止,但其实际效果不佳。即使进行处罚决定,如果违法人或个人不按照要求执行,那么只能依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这就是失去了最佳执法时间和效果,浪费了大量人力和财力,而最终结果可能是不了了之。
3.4土地执法监察难以全面展开
对于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执法监察而言,是一个薄弱的环节,其人员有限,震慑力不够,因此土地监察不能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土地执法监察的权威性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在实际的执法监察过程中总会出现定性难、处决难、制止难、执法难等问题,而且有的还暴力抗法。这说明土地执法监察部门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不能有效地做到执法监察工作。
4.1加强宣传力度
要加大对土地法的宣传,让群众接触并了解土地法的相关内容。宣传途径要多元化、多渠道进行。与线上媒体合作,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视频、声相的形式传递给人民群众;线下要多发传单,定点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让更多的人认识并认清《土地管理法》,让他们从法盲中走出来,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4.2发挥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土地执法监督中,提高人们参与的积极性。监督需要体制,要在体制下进行有效监督。避免监督的随意性和排他性,不能让监督成为执法的绊脚石。把群众监督提到土地管理工作的日程上,定期进行研究。
F301
A
1674-7909(2016)0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