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智勇(安阳县财政局,河南 安阳 455000)
安阳县农村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梁智勇
(安阳县财政局,河南安阳455000)
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农村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从制度和机制上规范河南省安阳县的农村财务管理,确保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是必须深入探讨和思考的问题。基于此,深入分析和总结安阳县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做法,剖析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发展的对策,以期对今后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安阳县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农业、农村财务管理,助推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做好农村财务管理,用好农业农村投资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河南省安阳县因地制宜,制定了一套科学、规范、可行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不断深化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致力于改革管理手段、健全系列制度、强化各层次监督,全面推进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建设,提升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
1.1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安阳县修订了财务管理系列制度。严格货币资金和资产管理、招投标管理、干部报酬管理、村级招待费控制,实行有章管理。建立村级财务查询制度,使村民有据依照程序查询本村账目,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代理中心会计的监管。
1.2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安阳县财政局和农业局结合,采取分层分批的办法对全县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全体财务人员和主管人员学习好制度,明确制度的内容,切实按制度规定实施;同时,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落实整改措施,并采取“回头看”的形式进行再落实。
1.3规范财务公开
安阳县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和电算化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继续实行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在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要规范公开,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目录确定的公开内容,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村级日常收支、资产资源处置等情况纳入公开范畴。
1.4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把强化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作为推进财务公开的重要手段,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推行民主理财;加强审计监督,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内容、范围、方法、程序、具体实施办法和报告等作出规定,审计内容和审计范围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而逐步扩大,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相继对农业重大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挽回经济损失338.9万元,群众反映良好。
1.5加强对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业务监督
为保证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规范运作,在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建立了监督机制,并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业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和纠正。
1.6加强对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理财监督
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民主决策程序。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执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过程全程监督。
1.7账务处理程序更加规范流畅
安阳县不断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起草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的《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进一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规范了财务收支审计程序,使整个账务处理程序更加规范流畅,农村财务管理呈现规范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2.1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由于部分地方党政领导重视程度、支持力度不一,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很难完全按会计制度规范操作,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
2.2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难以落实到位
安阳县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以来,制订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对村级财务方方面面都有了具体的规定,但制度执行上各乡镇不一,难以有效落实到位。
2.3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村级财会队伍,既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顺利实施的有利保障,也是做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委托代理中心会计业务水平和素质不一,部分代理会计不按会计规范操作,人员素质和水平亟待提高。
2.4部分村级民主理财运行不正常
由于理财小组人员水平素质不一、工作职责不清晰,以及村干部的认识问题,在有关制度的执行上,有些权利过大、有些权利过小而流于形式,有些直接影响委托代理中心会计的及时入账。
3.1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深化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
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从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入手,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建议将全县571个行政村分为纯农型、工矿型和城镇型3种类型,坚持分类管理,重点监控,严格执行三卡一督办制度,即设立情况反馈卡、问题反馈卡、重大问题反馈卡,由纪委牵头督办,充分发挥乡镇各级领导干部的作用。对各乡镇、村农村财务管理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实行半年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列入纪委目标管理,强化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责任。
3.2加大民主理财力度,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民主理财小组职责,即对村级重大事务的参与权、检查权,开支票据审核权,对不合理开支等的提交权和建议权。二是实行先审核后审批制度,把理财小组的监督过程确定在事前,而不是事后,这样既有利于监督办法走向规范化,又有利于理财小组与村干部之间的思想沟通,减少矛盾。三是公开内容全面完整。涉及到的收支情况应逐一予以公开。四是公开时间要及时,可以定期或不定期,但一定要保证每季度至少要公开一次。五是重点项目要公开。对土地征用补偿款、上级下拨的专项补助、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费等群众十分关注的收入,要及时公开。五是公开程序要严格。公开前,所有账目要由村财务理财小组人员全面核实,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财务公开资料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签字后公开,并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3.3增强会计法制观念,加大会计管理力度
加大会计法规、财经纪律的宣传力度,增强乡村干部和会计人员依法理财的意识。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要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管理、指导等职能,逐步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同时,县乡农经站要帮助行政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理顺核算程序,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控制度等。
3.4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
开展农村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是杜绝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确保村级财务走上规范化道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年度工作审计、专项财务审计。审计工作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农经、财政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农村离任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每年对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至少审计一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财务应逐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开。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村干部违反规定虚报、谎报的,或者用白条入账的一律要求退回该款,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F302.6
A
1674-7909(2016)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