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菁秋 张 宇
(1.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四川绵阳 621010;2.西南科技大学社科处 四川绵阳 621010)
实现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路径研究
罗菁秋1张宇2
(1.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四川绵阳621010;2.西南科技大学社科处四川绵阳621010)
【摘要】军民融合是将国防事业同经济发展建立联系,消除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的传统界限,使军民产业相互渗透,协调发展。本文从产业经济学角度出发,以产业组织为重点,以资源最优配置为原则,结合当前我国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的产业特性、比较优势,提出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新路径,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国防安全和经济增长的双重目标。
【关键词】军民融合;经济分析;资源配置;发展路径;产业链
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中的一对矛盾,实现军民融合,解决军民产业相互制约发展的局面,是增强我国总体实力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七大提出我国要走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道路,由此军民融合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军民融合不是简单的军用企业和民用企业的结合,而是更高层次的将国家安全纳入经济建设规划中,克服过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此消彼长的矛盾,在生产技术、经济制度、供给需求市场、科技人才、资源等方面加强联系,进行高度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军民产业共生共赢。
回顾历史,一直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基本以民用产业的经济贡献作为衡量指标,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学术界对产业结构的研究也多停留在民用企业层面,军民分离导致军用产业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技术扩散的因素。然而,军用企业在科技创新、生产研发、资源利用和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民用企业存在很多通用性和互补性,军民融合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成本、加速科技创新,因此军民融合是当今我国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学术界对我国军民融合产业组织的研究数量不多,对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路径探索更是少之又少。本文针对这一领域研究的不足,从产业链、产业结构、工业园区等方面提出了实现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为我国军民融合产业路径选择提供参考。
一、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研究述评
(一)军民融合发展历史的研究
张代平等人(2014)分析了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军民融合发展现状,指出发达国家在组织体系、竞争环境、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发展经验对我国军民融合建设意义重大。宋纯武等(2015)对欧洲主要国家英、法、德等的军民融合发展历史进行了系统梳理,参考欧洲发达国家军民融合的多样化举措,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提出了我国军民融合道路的建设建议。吴翔飞(2010)重点从法律制度方面介绍了美国军民融合的发展经验,指出美国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持为军民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核心技术的研发,并提出学习美国经验发展我国军民融合的政策建议。
(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机理
王磊(2010)将产业技术进步作为外生性变量,经索罗模型的生产函数检验表明军民技术融合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影响。乔玉婷,曾立(2011)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因为技术的两用性、互补性和资产的通用性使军民融合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闫雪,梁樱露(2015)运用产业组织理论从军民技术的两用性、技术标准的通用性和资产通用性解释了军民融合对现实经济意义。吴刚(2014)根据生命周期理论指出军民融合产业从成长到成熟需要经历外源动力转变成内源动力的过程,由此形成产业优化升级。
(三)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模式
王修来等(2008)主张进行科技资源的军民融合,提出技术、经济、制度的良性互动是科技资源军民融合的关键。董晓辉(2013)分析了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的理论框架,提出了建立军民融合产业集群的“四位一体”。乔玉婷等(2011)在分析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特性基础上,提出了建立依托型、互动型以及嵌入型三大军民融合发展模式。
二、发达国家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经验
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很早就意识到了军民融合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历史较长,经验较多。据统计,美、英、日发达国家军事装备生产中4/5来自民用技术,纯军用技术生产只占到1/5左右。
(一)美国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路径
美国曾在冷战时期实行军民分离采办,导致美国军民市场完全断绝联系,割裂发展。美国经济发展因军民分离受到严重制约,20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全面的军民融合产业改革,开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路径。首先是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在美国国会和总统科技委员会等核心机构的领导下成立了技术转移办公室、国家技术转轨委员会,规范和指导军民产业相互融合、渗透发展。其次是在《国防转轨战略》的指导下,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包括《国防授权法》、《联邦采办改革法》、《国防工业基础转型路线图》等,以法律政策的形式突出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在国家战略中重要位置,为产业融合创造了条件。在完善的政策环境下,美国政府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军民产业科研机构逐渐合并,更多军民两用技术经过一次开发服务两类产业。美国出现大量军民结合的民营企业,运用相同的科技和人力资源,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需要军品生产军品,需要民品生产民品,最大限度节约资源,提高产业发展效率。
(二)俄罗斯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路径
俄罗斯为了摆脱前苏联军民产业发展失衡的问题,从1990开始调整战略,促进军民融合产业融合协调发展。20世纪末,俄罗斯相继出台了《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国防工业“军转民”法》、《1995-1997年俄联邦国防工业转产专项计划》和《1998-2000年国防工业“军转民”和改组专项规划》等政策法规,进入21世纪又出台了多个军民融合发展规划,从战略上确定了军转民的具体内容和军民融合的优惠政策、融资渠道。在稳定的宏观环境下,俄罗斯成立了集合产、学、研、经贸、服务的一体化军民融合集团,在进行军事高科技开发的同时,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军品生产目标完成的同时,实现民品开发生产,加速军民融合,促进产业升级。俄罗斯拥有良好的军事工业基础,军工产品不仅能满足本国需要,还大量出口。俄罗斯凭借自身先进的军工技术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加速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融合,合作研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极大改善了过去军民产业失衡的问题。
(三)日本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路径
日本在二战后军事发展受到制约,采取了“以民掩军”的发展模式。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路径上采取的先由政府确立总体发展战略,再规范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最后军民产业占主导地位进行渗透发展,军民融合。日本政府在军用企业发展中加大了对军民两用技术的采购,对民用企业实行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鼓励开发军民两用技术,由此降低国家投资的风险和生产武器装备的成本,达到巩固军工企业发展的目的。日本的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体现了各方意志,融合了政府、军用企业、民用企业的要求,使军民融合发展具体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和效率。如今日本民间企业在军品科技研发、武器装备生产等方面已拥有极大的优势。
三、军民融合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
(一)技术的兼容性
虽然传统的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在生产经营上具有明确的界限,但实质上二者在高科技领域的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存在共性和相似点。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在技术开发上持续的各自为阵,孤立开发会导致技术重复开发,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重复投入,不仅导致资源浪费,还会引起军民产品的成本上升、价格上升,出现规模不经济。利用军民两类企业的技术开发共性进行军民融合发展是有效利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加速技术创新的必然选择。例如生物工程、电子信息、软件开发、新能源产业等,目前这些行业是各国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并试图借此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领域。生物工程技术可用于军用生物药剂、生物病毒和生物传感器研发,但这些技术同时进行民用治病药剂和人类身体健康监测的开发。全球定位系统(GPS)最早是由美国开发用于情报搜集、全球监测和应急通讯的,但随着技术外溢效应,全球定位系统不再是单纯用于军事目的,在民用领域的广泛运用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
(二)人力资本的通用性
人力资本是指对人进行知识传授、技能培养,通过不断的人才培养投入而集合体现在人身上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人力资本的通用性特征是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具稳定性和深远意义,使人才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竞争力的保证和推动产业改革的重要资源。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关键点就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本的通用性,最大限度发挥人才潜能。对于军民产业的高层管理人才,拥有高素质的企业家才能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实现军民融合需要对企业进行统一管理,这些管理人才可以充分调动自身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促进军民产业更深层次融合。对于军民产业的科研人才可充分利用其具备的知识和科研能力,开发军民两用技术,进行产品转化。利用人力资本的通用性,提高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管理人才和科研人才的一份投入,两倍产出。
(三)规模经济
我国的军用产品市场属于垄断市场,军工企业数量稳定,产品生产存在极高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技术壁垒和制度壁垒。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生产边界明显,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本互不参与,产业链各自封闭发展。随着时间推移,民用产业进行军品生产的技术难度越来越大,技术壁垒形成。军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主要出于国家安全需要,产品的需求受国家安全局势和国防考虑的影响,需求量由国家政策指令控制。军工产业不面向社会大众,不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企业发展目标。军工产品的特殊性决定军工企业数量必须有所控制,因此国家通过明文规定对军工企业的生产准入有严格的要求,由此形成了军工产业的制度壁垒。军工企业的垄断性质割裂了军用企业和民用企业在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上的合作。相同的技术手段和科研投入只能为一方的生产创新发挥作用,导致市场需求量较小,投入成本较高。在大量的科技投入前提下,较小的生产规模产生规模不经济。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科技研发成本,需要扩大生产以同种科技研究为基础的产品规模,而军民融合有效增加了基础科研、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军民品的投入产出水平更高,带来了规模经济。
(四)范围经济
范围经济不同于规模经济。它主要通过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增加产品服务种类来获得生产成本的降低。范围经济强调的是同时生产不同类别的产品比单独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更低。军民企业向来边界清楚,军用产品和民用产品在市场类别、产品用途、定价方式上完全不同,属于两种类别的产品。但军民企业的初期科研投入、技术创新是同质的,军民融合使军用企业开始进行民品生产、民用企业涉足军品市场以及军民产业的相互渗透合作,企业生产可以共享一定的公共资源、基础设施,多元化产品生产能有效分摊部分成本。军民融合促进了投入产出比的提高,有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四、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呈现出发展速度较快,但整体水平不高,产业融合问题较多的局面。2014年我国军民融合产值是2008年的2.3倍,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总量超过1136万家,军民融合发展速度较快。在政府的扶持鼓励下,目前全国已有500余家民用企业取得国家军用武器装备生产研发资格授权,超过600家民用企业获得总装装备承制单位许可证。虽然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进步显著,但由于军民融合起步较晚,相关产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与发达国家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程度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一)管理体制冲突
我国军民融合起步较晚,传统的军民分离现象根深蒂固,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差异,产业融合受阻。过去出于国家安全考虑,我国军工企业基本为国有企业,管理模式行政色彩浓厚,军用企业投入产出都依赖国家,毫无生存压力,导致军用企业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动力,军转民、与民合作积极性不高。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军用产业的研发、生产、销售仍独立于民用产业。民参军进入壁垒一直存在。军用产业根据国防需要和国家指令生产军用产品,体现出计划经济企业特征;民用产业生产则以市场需求导向为主,体现市场经济企业特征,军民企业体制的差异也增加了产业融合发展的难度。
从国家的宏观管理角度看,我国尚未成立真正指导管理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职能部门,对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产业结构升级、企业市场化改革缺乏管理决策经验,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发展规划难以实现融合对接。
(二)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关于促进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存在较大空白,已有的法律很多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需要,成为军民融合的法律制度障碍。涉及军民融合的《国防法》也只是站在全局高度提出了国家军民融合总体要求,缺乏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体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促进军民融合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但缺乏全局观念和长远目标,不利于更大范围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军民高科技成果相互转化动力不足。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缺少法律支撑和保护,不利于军民融合的稳定进行。
(三)生产标准不统一
我国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各自独立发展,界限明显,生产标准也存在较大差异。军品技术开发和生产采用的军品生产标准,而民品生产采用的民品市场普遍标准。生产工艺流程的不同增加了企业进行军民融合的成本,经济利益受损,减弱了产业军民融合积极性。军民产业生产壁垒进一步巩固,产业融合发展难度更大。
五、我国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路径
实现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路径涵盖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合作三方面内容,在路径的选择上,首先必须完善法律体系,增设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稳定的宏观环境前提下,重点进行中观层面的产业调整,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快速发展。
(一)完善法律制度
军民融合程度存在一个合理空间,部分产业融合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敏感产业和机密产业适当分离也是国家安全的保障。完善法律制度,一方面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废除或修订过去存在的导致军民产业冲突发展的法律制度,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加强国防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明确民参军的进入退出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和优惠条件鼓励军转民、民参军和军民产业相互渗透。用法律制度消除军民融合中存在的制度壁垒,提高融合效率。另一方面,出于国防安全考虑,国家必须明文规定军转民和民参军的产品生产类型和产量比重,限制高精尖关键军用技术的转化,禁止军民企业国际合作中国家机密的转让、外泄,保障国防安全。
(二)增设相关行政管理机构
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需要有着眼全局,具有整体规划管理能力的全国性职能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我国需要建立全国性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的军民融合管理人才,制定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相关决策,并指导监督军民企业的合作和相互转化。各地区根据当地军用企业和民用企业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遵循国家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地方军民融合具体实施办法,引导监督地区军民产业融合发展。从中央到地方,从整体到局部,职能机构权责明确,管理体系完善高效,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创造了稳定的宏观环境。
(三)融合生产标准
为了消除军民产业之间的壁垒实现军民融合,英国、德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调整了军民品生产标准,有效提高了产品可获得性,节约了生产管理成本。西方发达国家军民融合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军民品生产标准的融合是实现真正产业融合的重要条件。
重新评估军品生产标准,废除市场适应能力不强的可替代的军用标准。非特定领域的部分军用产品生产与民用产品生产建立统一标准,提高统一标准下生产的军民品比重。生产标准改革为军用企业生产民品和民用企业生产军品提供了条件,节约了转换成本,增添了军民品市场活力。民用企业转变为国防实力的一部分,不仅有利于我国国防安全,也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整合产业链
我国军民融合的正式提出时间较晚,军民企业分离发展普遍存在。军用企业只生产军用产品,民用企业只生产民用产品,销售市场也完全割裂,两类产业的产业链较短、较封闭。
1.融合上游产业
军民产业的最终产品形态虽然差异较大,但是从整个产业链条来看,军品和民品生产企业的上游都多是提供同质原材料、生产能源的企业以及提供科研成果和技术支持的高校、科研院所。这些同质原材料属于通用性资产,科技成果处于兼容性技术,即为军民融合发展的共享资源。作为产业链的源头,上游产业应积极合并产业链。军民产业因此获得更大的产业原材料市场,军品、民品原材料市场的融合使原材料市场竞争加剧,增添活力,不仅有利于原材料供应企业改善产品和服务,也为军用企业和民用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在科学技术和研究成果的共享上,军用技术开发本身科技含量高、投入巨大,当实现技术共享后,民品生产也从中受益,避免进行重复技术开发,产品投向更大的消费市场,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节约了平均成本,还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2.拓宽产业链
军民融合的重点就是拓宽产业链,使核心的军民企业生产融合,让军品企业可以生产民品,民品企业可以参与民品生产以及军民企业相互渗透、协同发展。军用企业利用已有的高精尖科技在满足国家军品生产目标的同时开发民用产品,不仅可以改善人们生活,还能够用民品生产的经济收益反哺军工科研发展,实现以民养军。我国很多民用企业都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民用企业可以利用掌握的科学技术参与军品生产或与军工企业进行合作。民用企业参与军品生产,打破军品生产的垄断局面,提高竞争力,使军用企业被迫改进产品、进行科技创新。这将促进我国军品生产实现质的飞跃,提升我国的国防实力。
(五)调整军民融合产业结构
三大产业之间以及各产业内部进行结构调整,为军民融合开辟道路,为军民一体化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合理布局产业,大力发展军民融合相关的高科技项目,发挥军民产业各自的比较优势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当今世界各国的国防建设以高科技、智能化为特点,我国应该调整传统的国防产业结构,融合军民产业在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将军用产业以机械装备产业为重点的局面转变为以电子信息产业、航空航天和生物工程产业为重点,为现代国防建设奠定基础。
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通过技术融合、人才交流、生产合作实现多方位资源共享形成产业增长极,有利于军民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将进一步促进规模经济的产生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军民融合企业不仅需要参与国内合作,还应学习国际先进科学技术和军民融合经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增加相关军品和民品出口,实现国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六)发展军民融合工业园区
工业园区是实现产业集群的有效途径。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本身存在一定的产业关联度和经济互补性,具备形成工业园区的基础。合理规划园区发展,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鼓励可公开的军工企业和具有合作可行性的民用企业规划进入同一工业园区。吸引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园区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提供投融资渠道,提供市场信息和信用担保,以确保军民融合产业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和发展动力。
军用企业和民用企业在园区内集聚,利用相同的资源、信息和服务,共享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利用地理上的优势积极进行生产、研发的合作,为军民融合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方面工业园区实现了产业直接的军转民、民参军;另一方面军工企业的生产废料还实现二次利用。由军品生产产生的废弃原材料可作为园区内下游民用企业生产原材料,利用民用生产工艺生产民用产品,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军民融合工业园区的发展是循环经济思想的体现,随着聚集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区域经济的增长极由点及面,产业集群的经济效应将辐射更大的经济范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结论
实现军民融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加速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是实现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的必然选择。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新路径,不仅要借鉴美、日、俄的实践经验,还要结合军民融合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和我国军民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和管理机构为前提,在稳定的宏观环境下调整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建设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和统一生产标准。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历史不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道路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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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Path of Industry
LUO Jing-qiu,ZHANG Yu
(1. School of Economic and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Mianyang 621010, Sichuan, China;2. Office of Social Science, Mianyang 621010, Sichuan, China)
Abstract: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refers to eliminate the traditional boundaries between Military and civilian sectors, to deeply interpenetrate each other and to make a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by connecting national defense with economic progres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dustrial economics and focusing on industrial organizations, this paper will put forward a Chinese-style path that integrates the development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ectors to combine the current industr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ilitary with civilian sectors’, as well as their comparative advantages on the principle of Optimal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Key words: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Economic analysis; Resource allocation; Development path of industry;Industry Chain
【中图分类号】F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4860(2015)06-0076-06
基金项目:四川省社科联规划项目(SC11E026)。
作者简介:罗菁秋(1993—),女,汉族,四川达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区域经济、技术经济。
收稿日期: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