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和良(湖南省洞口县畜牧水产局)
如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文│肖和良(湖南省洞口县畜牧水产局)
为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笔者结合湖南省洞口县实际情况,详细介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举措,以供同行参考。
1.指导思想。以创建农产品加工特色县域经济强县为总抓手,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通过政府奖补、项目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达到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目标,从而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发展。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发展主导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坚持龙头企业带动的原则,围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原材料的需求,组建农民合作社,创办产业基地,加快土地流转,积极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三是坚持科学布局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不同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四是坚持工厂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的原则,做到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
1.工作目标。通过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力争3年内,规模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到50家以上;建成集中连片1000亩起步农产品生产基地30个以上;以雪峰贡米、雪峰山农业集团、肉食冷冻、方正木业、醪田薯业、恒农生态、天井种猪场、新升茶叶、古楼云雾茶、南水农渔合作社等企业或新型经营体为主体,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以上;农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万亩;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20个以上;完成农产品加工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使农民人均增收3000元;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翻一番。
2.区域布局。分区域打造有特色的高山产业区、丘陵产业区和河阶小平原产业区。高山产业区包括江口、罗溪、古楼、月溪、长塘、渣坪、桐山、大屋等地,重点加大速生丰产林和楠竹基地建设,发展林下经济,发展茶叶种植、中药材种植,推广富硒有机稻种植等。丘陵产业区包括洞口、石江、花园、岩山、石柱、醪田、茶铺、杨林等地,重点扶持发展连片柑橘基地、油茶基地和规模化生猪养殖等。河阶小平原产业区包括高沙、竹市、山门、黄桥、又兰、花古、水东等地,重点扶持发展优质稻、蔬菜、油菜种植等。极力引导企业抱团集聚发展,建好“洞口经济开发区—花古乡—茶铺茶场管理区—高沙镇现代农业产业带”、洞口镇现代综合农业产业园以及茶铺茶场管理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3.工作重点。按照“一乡一主业、一村一品牌”的要求,每个乡镇(管理区)做好农业产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办好一个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巩固壮大粮食、生猪、竹木、柑橘、茶叶、油茶等传统产业,辐射带动蔬菜、油料、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养殖等新兴特色产业。粮食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其中优质稻40万亩、富硒有机稻2万亩、紫薯4万亩),总产达50万吨以上,年加工产值达30亿元;生猪年出栏230万头以上,年产值20亿元;建成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和20万亩高产楠竹基地,年加工产值30亿元以上;每年新扩柑橘1万亩,建成20万亩优质柑橘生产基地,鲜果及年加工产值5亿元以上;茶叶种植面积达3万亩,产值达5亿元;巩固和发展油茶种植,每年新扩1万亩,建成5万亩油茶基地,产值2亿元以上;蔬菜、油料、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养殖等新兴产业产值10亿元以上。
1.财政引导。县财政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1200万元(其中切块农业发展基金1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100万元、柑橘专项发展资金100万元、粮油奖励资金500万元、湘西开发贴息资金400万元),并从每年的土地收益中安排适量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建设奖扶。另每年从粮补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奖补。
2.项目支撑。从2014年起,每年整合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8000万元以上用于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和茶铺茶场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等建设。整合资金由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主管单位分头实施。其中,整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水利局、县畜牧局涉农项目资金各1000万元以上;整合县财政局、县林业局、扶贫开发办、国土资源局涉农项目资金各500万元以上;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办、移民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农机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人社局、粮食局涉农项目资金各200万元以上。
3.用地倾斜。凡农业企业用地,享受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林)场直接用于或者服务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畜禽加工为主的农业企业,其新办不进行非农建设的畜禽养殖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由县人民政府实施“一事一议”办法,支持企业用地需求。
4.金融扶持。推动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等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工作,提升农户、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信贷能力。鼓励驻县各商业银行加大涉农贷款力度,对新增贷款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商业银行,给予奖励和支持;如贷款增量出现负增长,则按比例调剂出县财政在该银行的存款。鼓励投资担保机构为涉农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5.人才保障。用好创业贷款贴息资金,鼓励大学生、技术人才来洞口县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整合职能技术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项目,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职工技术培训。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县内职业技术学校双向合作,对纳入县内职业技术学校实习基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县人社局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年30万元的奖励扶持。支持农业企业引进技术人才,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创办研发中心,对企业运用专利生产的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县人民政府每年评选10名实用农业技术人才和10名优秀农民科技指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6.信息服务。建立洞口农产品信息网,为各类农产品提供生产技术、供求等各方面的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在知名网站注册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促进农产品生产和流通。
1.组织领导。成立洞口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产业规划、督导推进、考核考评、服务保障等工作。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口帮扶一个龙头企业、一个农业产业基地、一个专业合作社。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分别制订好产业发展规划,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优化环境。严格落实洞口县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一系列规定。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电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对确已落实防污措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免征水资源费。县内建立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农业产业化企业运输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车辆,简化检查手续。
3.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已上市企业来洞口县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凡成功引进一个上述企业,在县内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分别给予招商中介人员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4.目标管理。将农业产业化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范围。依照产业发展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各乡镇(管理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每月调度、每季督查、半年讲评、年终考核”的工作考核机制。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管理区)和相关单位,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