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刚
虽然几十年后,双方在马鲁古群岛的权利上又有一些新的修订,但葡萄牙和西班牙瓜分世界的这种格局有效地持续了100多年,而此后发生的中国与欧洲的一切交往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逐渐展开。
葡萄牙是西欧的小国,在欧洲的历史上从来不曾辉煌过,为什么在大海航时代,却拔得头筹,率先征服了亚洲?事情的原委,要从葡萄牙在远东的“保教权”谈起。
所谓“保教权”是天主教传教事业上的一种优惠特权。天主教会在发展的初期,因召集信徒帮助修建各种宗教设施,而赐予他们各种特权作为回报。到中世纪晚期,这种特权在欧洲本土已经衰落,但随着葡萄牙航海探险开始,它又在海外复兴,成为欧洲国家瓜分世界的“理由”和“根据”。
海外“保教权”能够确立的前提是,基督教国家普遍认可,他们有权把野蛮人和异教徒的土地占为己有,而无须顾及土著民族的感受。或者说,你不信仰基督,你就不配占有这个世界的土地和财产,甚至不配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力。
你说这是什么逻辑?这就是上帝的逻辑。上帝无法管人间的事情,于是天主教国家的国王们都承认,罗马教宗有权分配这些地区的世俗统治权。
葡萄牙是一个穷国,却在反对阿拉伯占领的斗争中,最早建立集权制的民族国家,这就使它有了扩张的动能。葡萄牙要推销国内的葡萄酒、橄榄油等商品,改变它在西欧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最迫切需要的是黄金。欧洲的金矿很少,黄金供应严重依赖非洲,当时主要靠从西非穿过撒哈拉沙漠的商队运来。要取得撒哈拉以南某个地方的黄金,或者夺取北非的一些贸易中心,或者直接与撒哈拉以南的黄金产地建立联系。对此,葡萄牙有天然的地理优势。
葡萄牙人在非洲的殖民活动,持续了很长时间。1416年占领非洲北岸重镇—摩洛哥的休达,控制了直布罗陀海峡,控制了通往地中海与大西洋间的海上咽喉要道。这就有力地保护了葡萄牙的商船队和渔船,保证了葡萄牙的南下探险活动,葡萄牙的年度探险活动也以此为基地而逐渐展开。
这些殖民探险活动,需要寻求保护和合法性授权。宗教改革后号召力衰弱的教会,从葡萄牙人的活动中,看到了扩大在海外传教的希望。于是,教宗与葡萄牙王室各取所需。
亨利王子向教宗提出包围伊斯兰,使伊斯兰的实力枯竭。葡萄牙人对撒拉逊人(北非的阿拉伯人)的持续打击,使教宗相信亨利王子有这个能力。借助葡萄牙人发现全世界的计划,教廷要在全世界实现其宗教使命,而在航海事业上先行一步的葡萄牙,因而率先获得了海外“保教权”,即征服他们所“发现”的东方国家土地和财富的权力。两个使命激励着葡萄牙人,一个是物质的刺激,黄金的需求,一个是宗教的狂热,对穆斯林作战的使命感。
15世纪后半叶,教宗颁发一系列训谕维护葡萄牙的海外特权,比如,1455年教皇训谕,确定已发现的“从博哈多尔角和纳奥角、经过整个几内亚,并从几内亚到南方的地方”永远属于葡萄牙王室,“将来终要获得的海外省、岛屿、港口、地方和海洋作为永久产业赐给阿丰索国王和他的继承人”,甚至以革除教籍相威胁,禁止他人在没有葡萄牙特许的情况下染指上述地方。
1492年哥伦布在伊莎贝尔支持下到达美洲,使西班牙具有了要求“发现”权利的资本,在教皇的同意下,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1494年签署了著名的《托尔德西拉斯条约》,规定西班牙可以征服西半球,包括哥伦布在大洋的西方、朝向印度的方向,所发现的陆地和岛屿,以及其他在这个方向的尚未被发现的陆地和海岛。
西班牙人极力掩盖哥伦布的新发现,葡萄牙人则极力掩盖迪亚斯实际上已经于1488年发现好望角的事实。双方都是为了寻求到达盛产香料的印度,和垄断同东方的贸易。
西班牙人对印度的概念受哥伦布影响,葡萄牙国王长期以来坚信绕过非洲可以到达印度,在谈判时着意营造仅仅是捍卫非洲以西陆地的拥有权的印象,至于通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是获取香料最快最实际的一条航线,这一信息被长期保密和精心封锁。《条约》规定以经线或其他方式,在佛得角群岛西面370里格处,划出一条从南极到北极的直线,线以东所有找到的和将来找到的一切都属于葡萄牙,线以西则属于西班牙。通过《托尔德西拉斯条约》,葡萄牙保留了通往印度的真正航道,还争得了今日巴西的一大部分地区。
虽然几十年后,双方在马鲁古群岛的权利上又有一些新的修订,但葡萄牙和西班牙瓜分世界的这种格局有效地持续了100多年,而此后发生的中国与欧洲的一切交往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逐渐展开。
自葡萄牙于1418年占领北非休达城,到达伽马1498年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洋卡利卡特,再到1510年建立果阿行政中心,管理东方的殖民地,次年控制马六甲海峡。葡萄牙在教宗训谕和《托尔德西拉斯条约》庇护下,实施征服东方政策,逐步成为现实。
葡萄牙人在南亚和东南亚的成功,刺激了其进一步到远东去扩张。他们既理直气壮,又恬不知耻:心态之一,宗教上的正义性,代表上帝来征服异教徒的土地和财富。心态之二,实实在在的物质财富的诱惑,从黄金到香料,以及其他的货物转输贸易利益,使其欲壑难填。
葡萄牙人在东方的统治可分为几种形式:1、葡萄牙人拥有绝对主权的真正的殖民地,有果阿、莫桑比克、马六甲和第乌(Diu)等;2、主权属于当地土著人国王,他们是葡王的盟友或纳贡人获得葡萄牙保护,葡萄牙人修建要塞或居民点、普通商站或官署,波斯湾到印度海岸一带的多数地区属于这种情况;3、完全从属于当地所在国统治者意志而主权彻底独立于葡萄牙王权之外的殖民地,这就包括葡萄牙人1557年建立的定居点,广州附近的澳门。
葡萄牙人初来广州挑衅,被明朝官兵击败,声名狼藉。明朝严加防范,为什么他们就有机可乘了呢?《明史·佛郎机传》透露了其中一个奥秘。原来广东省文武官的“月俸(薪俸)多以番货代”,广东地方官收入的相当一部分是用外贸物品的“抽分”(按比例向进口货物征税)来获取的。“至是货至者寡,有议复许佛郎机通市者。”严厉的海禁政策,“番舶几绝”,使得进口断绝,财路也就断绝了。
1529年,两广巡抚林富(1475~1540)奏请准许佛郎机(葡萄牙)在广州贸易,原因是,“粤中公私诸费,多资商税,番舶不至,则公私皆窘。”他提出准许佛郎机互市有“四利”:
“祖宗时诸番常贡外,原有抽分之法,稍取其余,足供御用,利一。两粤比岁用兵,库藏耗竭,籍以充军饷,备不虞,利二。粤西素仰给粤东,小有徵发,即措办不前,若番舶流通,则上下交济,利三。小民以懋迁(贸易)为生,持一钱之货,即得辗转贩易,衣食其中,利四。助国裕民,两有所赖,此因民之利而利之,非开利孔为民梯祸也。”
林富以政绩优良、抗倭护疆著称,他的奏疏说的是实情。可见,葡萄牙之得以在澳门从事经贸活动,明朝广东地方官的支持是重要原因。
也有人提出把在澳门经商的葡人迁往外海, 1614年两广总督张鸣冈(1535~1616)的意见具有代表性。他说:“壕镜(澳门)在香山内地,官军环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于我,一怀异志,我即致其死命。若移之外洋,则巨海茫茫,奸宄安诘?制御安施?”他的意思是在澳门,我们尚可掌控,迁移到外海,则难以控制了。这个意见获得了朝廷的同意。
葡萄牙人入居澳门后,很快便形成以澳门为中心的海上贸易网络。这条贸易航线是当时最长的国际贸易航线。它既是葡萄牙远东商业利益的生命线,同时亦是葡萄牙实现其东方保教权的运输线,充当运送传教士、欧洲传教经费和欧洲珍奇物品,以及联系中国传教区与欧洲的通道。利玛窦等传教士无不是从这里进入中国内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