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何创 南宁市建筑设计院 广西南宁 530022
实现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需注意的几个电气问题
文/ 何创 南宁市建筑设计院 广西南宁 530022
通过剖析绿色建筑在光污染、节能与能源利用、照明质量、智能化系统等几个电气问题,阐述由设计标识到实现运行标识在设计技术措施落实、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过程中需的注意事项与解决的方案。
绿色建筑物;设计评价标识;运行评价标识;注意问题
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绿色建筑数量和面积的增长表现也相当出色,但获得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比例很低,截至2014年1月,全国已评出1446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其中设计标识1342项,运行标识104项,运行标识项目数量比例仅占7.19%,不足10%[1]。导致目前这一现状,原因之一是设计技术措施未落实;二是运行管理缺少正确方法;三是这些被评为绿色建筑的建筑其实并不节能;四是在炒作“绿色建筑”概念。本文通过在施工管理中设计技术措施未落实、运行管理缺少正确方法,剖析绿色建筑在光污染、节能与能源利用、照明质量、智能化系统等几个电气问题,提出由设计标识到实现运行标识在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过程中需的注意事项与解决的方案。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包括二氧化碳排放),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主要针对项目的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及运营情况。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会有很多设备、系统运行的效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也相应产生许多问题。因此,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方可进行评审。
1.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第7章“光污染的限制”的规定。设计评审阶段应审核光污染分析专项报告、灯具的光度检验报告、照明设计方案以及照明施工图纸。目前现实情况为:室外夜景照明均为业主委托有关灯光照明公司另行设计,并且设计图纸往往项目主体封顶后才提供,远远滞后于土建施工图纸,而项目业主及有关部门又急于进行设计标识评审,无法核查夜景照明光污染控制情况,可能造成运行标识评价评审无法通过。根据情况,应将夜景照明有关光污染的材料和图纸一并送设计标识评审专家审查,或至少在设计标识评审后送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节能与能源利用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规定的现行值/目标值。设计评审阶段应审核各房间和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以及有关设计图纸,无法核查有关场所和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可能造成运行标识评价评审无法通过。根据情况,应要求业主在委托上述场所或房间二次装修设计时严格按照设计总说明要求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并将有关照明功率密度计算书和图纸在设计标识评审后送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设计评审阶段每路10kV进线处均设置了总计量装置,根据业主要求,在楼层的总配电箱内对每户进行分表计量。在能耗分项采集系统图上,还绘制了计算机后台管理系统有关设备,空调冷、热源和冷、热水耗量等也传到后台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了能耗监测。设计评审阶段满足有关要求。但是,在施工图实施阶段,由于经济上原因,业主没有采购数据分析软件,无法对能耗高、低进行分析,无法完全达到装设能耗分项装置的目的。当运行标识评审时,缺分项计量能耗监测的数据记录与存储数据,或即使有,数据记录也不全或不准确,直接影响了分项计量的效果,造成运行标识评价评审无法通过。
3.照明质量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设计标识评审阶段,设计单位是根据某一厂家光源光通量、灯具效率和房间和场所墙面、地面、天棚反射率以及灯具安装高度等有关参数(即光源光通量和灯具利用系数)进行计算各房间和场所照度值。选用不同色温的光源,其光通量也有差别。相同款式的灯具,各生产厂家的灯具效率参数指标也不一样。现场各房间和场所墙面、地面、天棚反射率也可能与设计阶段选取不相符。造成光源光通量和灯具利用系数与设计阶段不相同,设计阶段与运行阶段各房间和场所照度值不一致,甚至低于规范值要求,运行阶段实测无法达标。因此,还应注意光通量维持率的选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高的光通量维持率将使实际工作照度能在较长时间里维持设计照度,保证运行一年后,运行阶段各房间和场所照度值实测值与设计阶段相一致。
4.智能化系统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果满足建筑运行管理的需要: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的基本配置要求,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的基础配置要求,且智能化系统工作正常。设计标识评审阶段必须进行预审,重点审查智能化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以及系统功能是否完善。
绿色建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专业,必须整合各方面力量,使设计、施工、业主三者间的有效结合。项目取得了绿色设计评价标识后,并不意味着它还能够取得绿色运行评价标识。实现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需业主、施工单位需严格按设计文件提出的参数及要求,加强运营管理与维护,才能逐步提高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占有率。
[1]我国绿色建筑让人欢喜让人优[J].节能与环保,2015,(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
[3]葛云.绿色建材产业吸引房企转型[J].中国房地产业,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