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贵彬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东莞 523000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现状及发展前景
文/陈贵彬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东莞 523000
本文就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完善的几点措施,进行粗浅的探讨,对未来的发展进行分析。
工程造价管理;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前景分析
我国第二支柱的产业就是建筑业,因此,促进建筑业的繁荣和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有促进作用。但从建筑业经历的多次改革来看,对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都涉及不深,严重影响工程施工企业的效益,引起相关企业的关注,我们有必要积极采取措施,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保证我国工程造价工作平稳、健康地发展。
1.1 工程造价的模式为定额管理模式
这样的方式虽然能够在计划经济时代起到作用,但是伴随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这也造成了建筑市场价格有着浓重的行政渲染,使得政府职能转变非常不方便,同时,企业也不能全力进行的市场竞争,不利于企业创造力和活力的展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发展。现行的造价管理模式不符合国际经济的一体化要求,不利于我国建设市场的发展。首先是招标机制不完善。一方面表现在部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其次,建筑行业仍然要在国家批准的概算和预算之内确定标底,仍然是国家定价,导致在国家定价和工程的实际费用之间有较大的差距。把国家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把建筑业当作微利企业。工程造价的形成缺乏市场价格机制调控,这就不能实现由价值规律来调节市场的目标。在一些技术规定上观念陈旧,脱离实际。
1.2 建设公司逐渐增多,市场竞争没有顺序
为了确保国有大中型企业稳定发展,我国的编制的定额水平略高,这使得工程价格的获利空间增大,导致建设企业逐渐增多。但是因为设施配套不完整,投资者一般会选择“低价优先”原则来做投资,使得建设市场的竞争混乱。
1.3 某些改革措施与体制中与未改革的部分之间产生矛盾使得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产生新问题。目前,企业的生活服务已经面向社会,从国家福利提供转变为职工个人承担。但依据现行体制,这些支出没有收录在工资预算中,也就是转嫁给了企业,导致了企业的人工费成本增加。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仍未发挥作用
2.2 体制落后
2.2.1 非商品化的预算价格体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施工管理费定额的编制及其计算方法等诸方面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现行建筑产品定价或造价管理一直是实行概预算制,但仍然是国家指令性定价。这样使得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支出较高的市场价格购买生产要素,卖出的商品价格较低;需要自己承担风险,建筑工程实际费用大多超出预算价格。
2.2.2 工程造价受行政管理分工的限制,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果不佳
从建筑市场的现状来看,部分业主人员缺乏专业的素质,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完全忽略管理规章制度,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对这种行为缺乏有效地约束机制,导致市场中竞争的不正当,整个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呼吁约束机制;国家相关部门缺乏相互调节的机制,彼此的联系和衔接不密切,这对造价中介组织缺乏必要的管理,造成管理的漏洞,就不利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效力的发挥,严重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市场。
2.3 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造价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仍较低,很多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立项阶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完全凭借主观意志进行管理,导致工程造价后续管理工作的难度。因此应当在各个阶段和环节上通过提高造价管理,通过提高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理。
3.1 改革现行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形成工程造价的改革目标
乙型肝炎后肝硬化患者中位生存期为10~12年,一旦进展到失代偿期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如腹水、上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等,会增加死亡的风险,而且这些并发症的出现严重影响乙肝肝硬化患者的生活质量。
形成市场经济的计价模式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我国政府要依照国际惯例,不仅要开放各个企业的利润率和费率,让取费和利润交由市场决定,还要开放各种工程的价格,逐步建立起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体系。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充分反映出了工程中的个别成本。
3.2 贯彻执行《计价规范》,建立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体系
《计价规范》对国家建筑、安装等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名称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为建筑招标提供了科学的、合理的定价方式,实现工程量清单报价。通过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起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体系。
3.3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在市场经济体制环境下,必须坚持以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律的手段维持建筑市场的秩序。政府要加强对市场计价行为的监督和对工程造价间接的控制力度,政府要使得工程建设在工程造价活动中贯彻落实《建筑工地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长令。
3.4 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重点转移,加强中介组织的管理
“索赔”是国际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且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正因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到合理的偿付,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随着市场的开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索赔”工作就必然落在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了,这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可行做法,也是国际惯例。搞好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制度,继续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的管理。中介组织是市场发展的产物,其对整个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必须加强服务和沟通,加大管理的力度。
4.1 转变政府管理模式
积极学习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工程造价管理方法,逐渐改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对于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进行不同的工程造价管理,同时要逐渐加快造价咨询业的发展速度,最大可能的发挥咨询机构的功能。
4.2 积极推选限额设计
在未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中一定要积极推选限额设计,从而确保建设工程正常的使用,同时应严格遵守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在最大限度上规避不合理的变更,尽全力确保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同时还应该改革工程造价管理中的设计费用方式,可以利用节约资金激励办法,从而激发设计人员降低工程造价的主动性,从设计上减少工程造价。
4.3 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建设
伴随科学信息技术的进步,我们应全力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方面的工作,促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建设,创建工程造价信息库,进而可以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增强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以及准确性。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要加快改革的脚步,要把市场作为导向,转换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提高应变能力,从而提高建筑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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