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娟 郭越怡
(中国儿童中心)
有效促进儿童主动参与音乐启蒙课的策略研究
◆谢 娟 郭越怡
(中国儿童中心)
音乐启蒙课通过多种形式使儿童感受音乐,为儿童今后的音乐学习和艺术修养奠定基础。由于参与课程的多是3~5岁的低龄儿童,在教学中促进儿童主动参与就显得尤为重要。课程的设计和教学的实施,都必须符合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通过创设情境和设计游戏,吸引儿童主动参与。此外,教师和家长应为儿童学习音乐创造接纳、友好、鼓励的支持性的心理环境。
音乐启蒙 主动参与 体态律动
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3~5岁的儿童已经具备初步的音乐感受和表达能力。3岁时,已经能够模仿学唱短小的歌曲,跟随熟悉的音乐做身体动作;3~4岁时,能够能感知音乐旋律轮廓。4~5岁时,能够辨识音高、音区,重复简单的节奏。因此,儿童从3岁开始就可以进行专业的音乐启蒙学习了。
相对于传统的声乐和器乐课程,音乐启蒙课还是一门较新的课程,近几年来才开始在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出现并发展起来。音乐启蒙课是专门针对3~5岁儿童开设的一门具有启蒙性质的音乐教育课程,常常以亲子的形式开展教学。不同于器乐课程,音乐启蒙课以审美为核心,以游戏为手段,使儿童通过多种方式感受音乐。这一课程通过唱、听、动、奏、演等多方面的音乐活动,帮助儿童了解旋律、节奏、韵律等基础音乐知识,提供音乐体验的机会,培养初步的音乐歌唱、感受和表现能力。不仅如此,音乐启蒙课还能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良好的音乐习惯,积累丰富的审美感受,为今后的音乐学习、艺术修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由于3~5岁的幼儿注意力集中的时间很短,其活动还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幼儿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主动参与,决定着音乐启蒙课的教学效果。要想在音乐启蒙课中促进儿童主动参与,教师应以儿童为中心,尊重儿童的心理特点,考虑儿童的需求。一方面,课程的设计和教学的实施都必须符合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通过创设情境和设计游戏,吸引儿童的注意力,充分调动儿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教师和家长作为儿童教育和成长中最重要的环境因素,要为儿童创造接纳、友好、鼓励的支持性的心理环境。
根据笔者在音乐启蒙教学和研究中的经验,总结出以下五种有效促进儿童主动参与的教学策略。
由于3~5岁儿童是具体形象思维,他们对于事物的感知依赖于具体的情境。而音乐中的音高、节奏等元素,是比较抽象的,本身不易于儿童掌握。为了吸引儿童的参与,教师在设计课程时考虑儿童的思维特点,努力创设儿童熟悉的情境,调动儿童参与的积极性,将儿童熟悉的生活情境与抽象的音乐联系起来。
比如,在教授“节奏”时,教师采用《小马嘚嘚跑得快》的歌曲,为儿童创设了一个小马上坡、下坡、平地走、停下来时的具体情境。教师边弹钢琴边唱歌,儿童在教室里用快跑、快走、慢走、停止等动作来配合相应的节奏。当音乐节奏快、歌词提到“快快跑”时,儿童需要快快地跑;当音乐慢、歌词提到“慢慢跑”时,儿童需要慢慢地跑;当音乐停止时,儿童需要停下来。在这种情景体验中,让儿童体会音乐的快慢节奏。又如“音高”,教师用大钟和铃铛两种不同的声响让儿童体验到低音和高音的不同。
对于低龄儿童,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以讲授为主,就显得比较枯燥,不容易吸引儿童的关注和兴趣。游戏是儿童最喜欢的活动形式,在教学中采用丰富多样的游戏,把儿童的感受和体验放在第一位,引导每一个儿童自主、自愿地参与到教学中。研究表明,体态律动教学更利于幼儿较长时间地集中注意。笔者参考瑞士音乐教育家达尔克洛兹的“体态律动学”来设计教学活动,一是让儿童通过走、跑、跳、摇摆、拍等具体动作来表现抽象的音乐,给儿童创造游戏的体验;二是发挥儿童的想象力,在动作上加入喜、怒、悲、惧等感情。
比如,教师边教孩子《小老鼠上灯台》的儿歌,边弹钢琴,让儿童用走、跑、调等动作模拟小老鼠偷偷摸摸爬上楼、偷吃东西、遇到大花猫、从楼上滚下来的情景,并表现出小老鼠窃喜、惊恐的感情。
趣味性的活动游戏,欢快的音乐旋律,亲子间的情感交流,会带给儿童极大的愉悦感。这种美好的情绪感受和亲身经历会促进他们参与的意识更加强烈,参与的兴趣更加浓厚,更重要地是,在他们形成兴趣爱好、审美趣味的成长过程中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留下深刻的人生记忆。
儿童的参与需要宽容、接纳的环境氛围。儿童只有在意识到教师是接纳的条件下,才会更加放松,更愿意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在教学中,教师以温柔而亲切的态度为儿童创造舒适的心理氛围。
在课堂上,教师会关注到每个儿童,认真观察每个人,对他们的表现和进步给予具体的表扬。在儿童不遵守课堂纪律、故意捣乱的时候,教师常常用温和的引导进行提醒:有时儿童用怪异的声音问好,老师会用温和而坚定的口气提醒儿童,“老师不喜欢/不希望这种问好方式(边说边模仿)”。有时,儿童出现不遵守纪律的情况,教师并不直接批评儿童,而是用树立榜样的方式进行引导。比如,儿童跟着钢琴弹奏的节奏进行不同速度的走、跑时,有的儿童在教室里乱跑。教师不是批评这些做得不好的儿童,而是表扬做得好的儿童,并提出自己的要求:“老师喜欢XX(做得标准的儿童名字)那样做”。通过这样的提醒,儿童自然明白教师的要求,也乐于改正自己的不规矩行为。这样的引导使儿童体验到教师的接纳,有助于儿童参与。
儿童对音乐启蒙课的评价,主要是对教学内容的兴趣和接受情况,有助于教学的改进。但是音乐启蒙的儿童年龄普遍较小,多在4岁以下。如果采取常规的访谈、问卷等方法,儿童很难直接表达出自己对课程的感受和能力上的接受程度。由于音乐启蒙课程都是亲子形式的,教师注重发挥家长的作用,引导其在课堂上观察儿童的反应,并请家长在课后填写“家长——教师沟通手册”。在手册中,教师会向家长询问儿童是否喜欢某个环节,是否能够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通过家长的反馈,教师便了解了儿童对相应教学内容的兴趣和能力水平,从而实现了儿童参与,改进了教学内容。
例如,在体验小打击乐器课中,“家长——教师沟通手册”中的问题“宝宝喜欢演奏小打击乐器游戏吗?”涉及到儿童的兴趣;“在节奏游戏环节,宝宝可以跟老师一起读节奏名TA/TITI吗?”涉及到儿童的能力。
家庭是儿童接触最多的环境。家长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亲子形式的音乐启蒙课,家长对儿童的影响不只体现在课堂上,更体现在课堂之外。家长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儿童参与音乐学习的情况,更影响到孩子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因此,在音乐启蒙课中,应重视对家长教育方法的引导。教师通过两种方式与家长沟通,以使家长树立正确、科学的音乐学习态度。一种方式是在课堂上直接与家长沟通,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课后的“家长-教师沟通手册”。沟通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音乐学习内容和过程有关的态度,比如,音乐启蒙课的目的是培养儿童对音乐的兴趣和对音乐的审美,而学到多少音乐知识则是次要的;二是与家庭教育有关的一般的态度,比如,在上课时,不要拿自己的孩子跟别的孩子比较,尊重儿童自己的发展水平。
比如,本文的研究者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一套家长在孩子学习音乐时应遵循的原则,即“五不原则”:(1)不“着急”。家长们在孩子学音乐时要有耐心地等待,给予孩子自我成长的时间;(2)不“包办”。家长不要直接告诉孩子这是什么音符,那是什么节奏,要以提问、引导等方式让孩子自己找到答案;(3)不“攀比”。家长不能简单性地将孩子与其他人比较,而要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敏锐地观察到孩子的独特之处,关注到孩子的自我成长与进步;(4)不“体罚”。家长们不要一着急生气就打孩子或骂孩子,应该像朋友一样与孩子进行平等的沟通;(5)不“指责”。家长不要严厉的指责、批评孩子,要与老师沟通,找出解决孩子问题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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