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霞
(新乡学院)
学分制背景下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丽霞
(新乡学院)
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可以有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但由于很多高校的本科生导师制还在探索阶段,从没有实行完全学分制、导师的岗位职责定位模糊不清晰、各类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方面分析了学分制背景下地方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对学分制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突出特点进行了详细分析,提出学分制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对策。
本科生导师制 学分制 对策
本科生导师制是在高等学校中遴选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导师,每个导师指导一部分本科生,导师与学生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导师要按照一定的要求对所指导的学生保持联系,对其在学习上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予以帮助解决,学生应按照导师的要求完成各类学习任务。
首先, 没有实行完全学分制。许多高校由于办学条件有限、教学资源不足等因素, 依然实行学年学分制, 教学大纲里强制性规定多,还不能完全实现学生自主选课程、选教师、选专业方向、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等, 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使导师的指导流于形式,阻碍了导师制的发展。
其次,导师的岗位职责定位模糊不清晰。有些高等学校的导师做的较多的是对学生进行生活上的关心和道德上的引领,有部分学校导师工作也进行了,但效果总体上并不理想,绝大部分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在其岗位职责里都明确规定,导师要在生活上、学习上、思想上、专业上等加强对学生的引导,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引导,如何强化,具体引导到什么水平,都没有明确的界定。
再次,各类管理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在本科生导师制没有对学生进行相关的义务规定,对导师的评价机制、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所有这些问题都使得学分制背景下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存在一定的困难。
1.强调对学生一对一的指导
根据教育部规定,辅导员与学生的比例是按1︰200来设置的,但绝大多数高校辅导员与学生的生均比例都在1︰300以上,辅导员每天都被琐碎繁杂的日常学生事务缠身,根本没有时间对学生的生活和学习进行一对一的指导。教师的任务是既教书又育人,但往往在教学中,只注重知识的传授,缺乏必要的育人环节。
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高等学校在育人环节中存在的不足。本科生的导师指导学生一般情况下在10人左右,而且在一定时间段内对学生进行答疑、解惑等全面的指导,促进每个学生个性、身心的健康发展。
2.导师对学生指导的过程是师生共同进步的过程
传统意义上的班级授课制,教师和学生缺少深入的沟通交流,教师没有办法去深入了解每一位学生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等,也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本科生导师制下的教师和学生,相互间沟通交流深入,导师在和学生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对学生的思想动态、专业方向、学习过程、生活以及心理上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可以有效利用自己所学的各种知识和高尚的品德去影响身边的每一位学生。当然,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导师也会发现自身的不足和缺点,不断探索改进,促进自己更大的进步。因此说,本科生导师通过对学生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相互影响和促进,双方都得到了提高。
3.本科生导师制应突出专业教育
本科生导师制是在加强对当代大学生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展开的,专业教育是本科生导师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本科生导师需要进一步加大学生对于本专业知识的消化吸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系列专业技术和能力。本科生导师还要帮助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研究水平和运用自己所学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教会学生学以致用。本科生导师还要教会学生如何去学习,使学生尽量不走弯路。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应以专业教育为重点,但并意味着指导学生其他方面就应该削弱,总的来说,本科生导师对学生进行专业辅导教育、思想引导教育、生活指导教育、心理疏导教育以及就业教育等都是一个有机结合的过程,是在围绕相关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展开的。
1.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创造条件
选课制是学分制(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的核心,本科生导师制则是学分制得以实施的保证。选课制就是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来选择专业和相关课程、教师和上课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学校应合理进行课程设置,开出足够多的、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供学生进行选择;在现有资源条件下, 对同一课程尽量开出不同层次的、不同学时、不同学期的课程; 让学生可以跨年级、跨专业选择课程,让学生根据自身的性格特点和兴趣需要选择课程。
自主选择教师。学生在选课的同时, 也可以有控制地选择教师, 学校通过建立竞争上岗机制, 支持教师每人可以同时开设多门课程,同一门课可以由多位教师同时开设。同一课程尽量开出不同风格、不同特色, 供学生进行选择,允许学生依据自己的基础、志趣、特长等选择课程和授课教师。
2.建立健全导师制各项规章制度
导师在教学活动中应有完整的教学计划,应针对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爱好特长等制定突出个人特色的成长方案。在具体的实施细则中要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对具体内容要有具体量化要求,考核过程中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
规章制度中要注重融入对学生考核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对等的考核机制,引起学生对导学的重视,不只是形式上的教育,更要有实质性的内容和效果,形成激励后才能激发学生的进取心,使其主动地进行探索。
3.构建切实可行的本科生导师制评价机制
本着调动本科生导师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本科生导师制的有效实施的目的,本科生导师制评价机制的建立应该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相结合,从发展的角度去看问题。要在对本科生导师的职责进行区分的基础上,确定一些重点要评价的内容,一旦这些必要工作职责本科生导师没有落实到位,则采取一票否决的形式;要将本科生导师的职责进一步细化,每部分工作职责都要有相应的量化标准,一般情况下每周要公布一次,以更好地督促导师改进工作;二是将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纳入整个教育教学整体工作之中,将其作为考核教师育人成果的一种重要体现,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时,担任本科生导师时的育人量化考核作为一项重要依据,并在整个教师考核体系中占有一定的权重;三是恰当的选择本科生导师的评价主体。不同的评价主体在评价过程中视角不同,对评价结果的公正性有着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讲,评价主体要包括本科生导师的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导师间的互评以及系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评价等,本科生的导师要对照评价结果,找出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促进育人效果的进一步提;四是对于考核优秀的本科生导师,在教学工作量的核算以及教学津贴方面应该有所体高现
导师制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学生,一是导师。本科生导师素质偏低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在选拔上对导师个人素质要求不够严格,对导师的培训力度不够,在对导师的规范化管理方面也欠缺。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第一,应建立规范化的导师管理制度。包括对导师的遴选、对导师工作职责的要求、对导师的日常管理、对导师的考核与评聘等。只有制度明确,工作才有据可依。高校也可以设立专门的针对本科生导师培训的部门,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目标、方法和形式进行培训,或者将本科生导师集中在一起让导师与导师进行交流,沟通,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这有利于导师们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自己的指导技巧。第二,要注重对导师队伍的能力素质培训。导师的导学水平并不与导师的学术水平直接等同,导师在整个指导活动中更多的是对学生的方向性指导,如对学业、学生思想、人生品格、科研的引导以及社会就业等方面的全面引导。这种引导需要通过合理的途径才能实现,绝大一部分导师不具备有效沟通交流和有效引导学生的能力和手段,这样一种能力更多的需要来自于专业的培训和自我总结,导师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建设是导师制成功实行的保障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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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资助“新建地方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15-QN-156)阶段性研究成果;2013年新乡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改革与实践”(XJGLXZ2013-2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