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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存取是20世纪90年代国际学术界、图书情报界和出版界推出的旨在消除知识传播壁垒,推动学术信息广泛和快速传播,实现学术成果共享和无障碍获取的运动。开放存取期刊是2002年“布达佩斯开放存取倡议”提出的实现开放存取的途径之一。国外开放存取期刊蓬勃发展,除了创办新的开放存取期刊,很多传统的学术期刊也积极应对,采取不同模式,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开放存取。截至2015年11月6日,开放存取期刊目录(DOAJ)已收录10 740种开放存取期刊。相比之下,国内传统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发展缓慢,开放存取期刊主要是中国科协主管和中国科学院主办的部分期刊,很多学术期刊仍在观望中。
从以往的研究来看,期刊开放存取涉及的利益群体多,如政府部门、科研资助机构和管理机构、研究机构、大学和期刊出版单位;需要解决问题也比较多,如政策支持、科研评价、论文发表费支付、知识产权归属、论文获取利用和期刊运营方式、期刊影响力等,国内外在以上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笔者拟通过国内外对比研究,进而分析我国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所处环境,提出我国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发展的策略。
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是指在互联网上公开出版经过同行评议的学术论文,允许任何用户免费阅读、下载、检索、复印、打印、分发和建立索引、链接,而不受经济、法律和技术方面的限制。开放存取出版与传统出版的区别主要体现出版费用、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权利等方面。
一是出版费用不同。传统学术期刊出版通常采用作者和读者双重付费的盈利模式。出版商收取作者的版面费,同时又将学术期刊有偿提供给研究机构或研究人员,用订阅费和版面费支付审稿、出版、印刷、发行等成本,并从中营利。开放存取出版则采用作者付费出版、读者免费使用的运营模式。通常作者从课题研究经费抽取部分经费或从所属机构争取经费以支持开放存取出版,同时无偿地将其研究论文提供给全社会免费使用[1]。
二是知识产权归属不同。传统学术期刊的知识产权通常由出版商获得并掌控。他们通过一系列技术和法律手段,一方面保护了学术期刊及刊载论文的财产权和精神权,另一方面也对学术期刊及刊载论文的传播和使用加以限制,为自己攫取最大利润。对于开放存取期刊上的论文,作者通过许可协议,自愿放弃大部分的权利,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完整权等权益,以实现学术成果的免费、自由地交流[2]。
三是用户权利不同。由于出版商获得了传统学术期刊的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图书馆订购纸本刊或购买数字版的访问权,用户则通过图书馆检索获得他们想要的全文。开放存取出版模式下,用户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地进行检索、阅读、分发、复制、下载、打印、编制索引和链接全文等活动,且不受经济、法律、技术方面的限制[2]。
1.2.1 开放存取出版对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的意义
学术期刊一直是研究人员获取学术信息、了解学术前沿的首选。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将促进研究成果快速和大范围传播,有助于研究人员及时发现研究前沿和避免重复研究,有助于加快新发现的速度和培养提高创新能力,有利于消除信息鸿沟,使全社会受益。
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是解决学术交流危机的最佳途径。尽管知识库模式的开放存取发展很快,但由于开放存取知识库包括已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学位论文和图书,以及未正式出版的预印本、会议论文、工作报告等,缺乏统一规范的质量认证体系,会给研究人员使用带来一定困扰,加上很多正式发表的研究成果未得到出版商的许可,传播范围受限或不能及时开放。所以开放存取知识库不能取代学术出版,学术界仍然期待学术期刊的开放存取。
1.2.2 开放存取出版对学术期刊本身的意义
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有助于提升其影响力。开放存取出版省去了征订发行和图书馆入藏的环节,且完全公开、免费,降低了学术信息获取的价格障碍和时间障碍,扩大了传播范围,提高了研究成果的显示度。研究发现,在大部分学科领域,那些在网络上可自由获得的论文比不能自由获得论文的被引率高[2]。载有开放获取论文的期刊也将得到更多的关注,获得更多的被引频次和更高的影响因子。
开放存取是学术期刊面对越来越不稳定的订阅收入所采取的明智之举。近年随着学术期刊价格的不断上涨,图书馆削减部分书刊订购以减少采购压力[2]。同时由于文献信息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和读者数字阅读习惯的形成,图书馆又进一步削减纸质刊订购。学术期刊的订阅收入越来越少,而作者付费出版的开放存取模式可能正是学术期刊摆脱这一困境的机遇。
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环境是指其在实施开放存取出版过程所必需的、影响和制约其开放存取出版的各种因素和力量的集合,如开放获取政策、科研管理评价体制、科研人员的认识、期刊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等。
近些年美、英、加、德等国家相继制定或修订了国家层面的开放获取政策,科研资助与管理机构、基金会、科研机构和大学也纷纷出台了机构层面的强制性开放存取政策,对公共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成果提出了开放存取的要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开放存取政策不断修改和完善的的过程充分说明请求、鼓励、劝告性的政策执行效果很不理想,难以实现开放存取[3]。目前NIH的开放存取政策已成为现实法律,打破了出版商和相关利益方的封锁,使美国的开放存取运动取得了法律依据[4]。学术期刊出版商离不开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论文供给,因此他们既不能忽视科研机构及科研资助机构的呼声,也不能不考虑国家、资助机构和科研机构自存储对以订阅收入为主的商业利润造成的负面影响。尽管他们对开放存取一直持强烈的反对态度,甚至发起联合抵制行动,但随着开放存取期刊PLoS和BMC呈现越来越好的发展势头,他们也开始尝试采用开放出版策略或开发新的开放出版项目,努力在新的出版模式中寻找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推动了开放存取的发展[5]。
印度虽为发展中国家,但在发展信息产业、确保公众获取公共信息方面的法律比较健全。早在2000年印度就通过了《信息权利法案》,2002年通过了《印度信息自由法》,2005年修订并颁布了《信息权利法案》[6],2006年印度科协先后提出了“国家开放最优政策”和“发展中国家开放获取的国家政策”,鼓励获得国家资助的研究人员在开放期刊上发文,并表示可为其支付版面费[7]。因此,印度学术期刊开放出版发展较快。
在我国,科研资助与管理机构、科研机构的代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国家科学院于2014年5月出台了开放获取政策声明,标志着我国的开放存取实践正式拉开帷幕。其实在此之前,中国科学院主办的部分学术期刊已实现了开放存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我国还没有从国家层面制定具体的开放获取政策,也没有统一的信息权利法,而且还有很多基金资助机构的很多资助项目,如各部委的各种资助计划、各省市地方政府科技基金项目、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基金项目都没有明确提出开放获取的要求。虽然也有很多大学或研究机构开发建立了自己的机构知识库,提出了开放存取的要求,但由于知识产权不明确,开放获取范围多局限在机构内部,未触及论文来源期刊开放存取出版。总体上看,目前国内政策对开放存取出版的推动力度和范围是有限的。
国外的科研评价广泛采用“同行专家评价”,在此基础上引入客观的量化评价指标,一般由第三方组成专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估,而且更多的是针对机构、学校的整体科研评估,而不是单纯针对学者个人的科研评价。如英国、德国的科研评估指标体系中,通常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对研究成果的质量评估和研究环境的评估方面,则较多地选择了定性指标。澳大利亚的科研评价体系因学科性质而异,除了常规的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外,还有表现科研特色的定性指标,包括没有产生出版物的研究活动、在会议上进行专家演讲、任杂志编辑[8]。总体上看,在国外的科研评价体系中,论文不是科研成果的全部,科研环境比较宽松,研究人员专注于科研项目和研究成果的传播和推广。
目前我国的科研评价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并且常简单地以工具理性的量化评价标准代替价值理性的质化评价标准[9],即以论文是否被SCI、EI和核心期刊、统计源期刊等工具收录来评价科研人员的学术水平,并以此决定职称晋升和课题申报。这种评价机制下,国内科研人员不关心期刊是否开放、研究成果能否更广泛传播,而且国外一些掠夺性期刊的出现又让研究人员误以为开放存取期刊普遍质量差、影响力小,因此他们一味想着将论文投向高影响力的期刊[10],以致形成SCI论文热。好在国内已认识到这一问题,2015年11月10日我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发文,提出要“探索建立科研机构和科研资助机构对重要的核心科研成果在我国科技期刊上发表的管理机制,并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和考核评价的必要条件”[11]。这意味着将有大量的SCI论文回归,其中又有大量的基金论文需要开放存取期刊这一平台,这正是传统中文学术期刊实现开放存取的机遇。
开放获取运动的理念和实践发端于美、英等科技强国的科学界,这些国家的科学家最早认识到学术信息垄断的危害和学术信息共享的意义,因此积极地呼吁开放存取和探索开放存取模式。2000年全世界已有182个国家的3.1万名科研人员发布了一封支持科学公共图书馆(PLoS)的公开信签名,说明开放存取的理念已得到这些国家科学家的认可。同时,这些国家的图书馆界和出版界也同样很早就认识到开放获取运动并积极参与和推动。如瑞典LUND图书馆创建了DOAJ,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开发了PubMed Central等具有广泛影响的开放存取平台,BMC创办了一系列开放存取出版期刊,Elsevier和Springer等诸多有影响力的传统出版商也推出了各自的开放获取出版政策。这样的情境下,国外科研人员对开放获取的认识也更全面、更深入。
我国开放存取运动始于科学界的有识之士,图书馆界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积极的推动。虽有调查表明某些领域和部分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对开放获取的认知度比较高[12],但是更多科研人员对开放存取的了解主要来自图书馆的宣传和机构知识库存缴要求。很多机构知识库建设是图书情报机构主导的,科研管理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存缴制度不完善也没有强制性,对研究人员的约束力小。此外,相对于期刊出版商,我国研究人员长期处于弱势,将论文知识产权近乎无偿地转让,放弃了自己的权益,更没有意识到“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理应免费由所有人获取”是纳税人的权利。目前,很多中文学术期刊没有明显感受到开放获取出版的压力。
欧美国家出版业采取的是注册制。在国外开放存取运动中,开放存取学术出版商的数量激增,其中不乏以敛财为目的、不提供出版服务的掠夺性出版商。2013年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图书馆的Jeffrey Beall在自己的个人网站上列出了掠夺性期刊的目录[13],这些掠夺性期刊的出现给开放存取出版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与国外出版业的注册制不同,我国期刊管理采取的是审批制,创办新刊并非易事。另外,我国期刊管理采用了严格的年审制,还有诸多期刊评价系统评选出的核心期刊及各科研单位自己拟定的中文学术期刊“白名单”或“黑名单”让研究人员投稿时有据可依,掠夺性中文学术期刊的生存空间不大。这也是传统的中文学术期刊实现开放存取的机遇。
美国、英国、荷兰、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期刊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大型企业(集团)出版模式、学(协)会出版模式、期刊社出版模式、大学和科研机构出版模式。其中大型企业(集团)模式、学(协)会模式出版的期刊是大多数,他们采取的专业化、企业化、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编营分离的商业化运作方式[14],对出版市场变化非常敏感,能及时抓住作者、读者的需求和一切获得声望和利润的机会,对期刊开放存取出版也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如Elsevier,Springer,Taylar & Franci,Wiley,NPG,SAGE等出版商都采取了相应的开放获取措施。
我国学术期刊的绝大多数编辑出版机构依托于大学、科研机构、学会/协会等事业单位,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且未采取商业化经营方式。201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关于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曾要求原则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进行企业化改革,但从目前情况看,迷茫观望者居多,真正进行转企改制者少之又少[15]。换句话说,大多数学术期刊附属于承办单位,无主体地位,而且采用一刊一社“小作坊”式办刊模式,对探索没有订阅收入的开放存取出版顾虑重重。另一方面,我国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做法已非常普遍,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表示理解,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习惯于从机构图书馆订购的数据库中获取期刊论文,各期刊面对发行量和发行收入不断减少的趋势,也逐步提高版面费标准以平衡收支。由此可见,国内传统学术期刊与开放存取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不是非常尖锐,作者付费的开放存取出版模式并不会明显增加作者的经济负担,向这一模式过渡相对容易。
如上所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多数学术期刊是由出版商以数据库的形式出版的,数据库中的开放存取期刊和论文可以同以往一样方便的检索获取。除此之外,开放获取运动发展较好的国家也建立了开放存取期刊网络平台,将大量分散的开放存取期刊资源进行整合,提供一站式检索服务,以方便研究人员获取开放存取出版的期刊和论文,如瑞典LUND大学图书馆创建的DOAJ,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NLM)的PubMed Central全文开放存取仓储网络平台,美国斯坦福大学图书馆HighWire出版社的期刊开放仓储网络平台,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的 J-STAGE,巴西的科学在线图书馆的SciELO和印度信息公司的Open J-Gate等。2013年10月SciELO与汤森路透合作将SciELO Citation Index集成到Web of Knowledge平台[16],借助该平台强大的检索功能,扩大SciELO的影响及其收录的开放存取论文的传播范围。
开放获取出版的目的是让科研人员得以免费获取,让科研成果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但这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状态。中国绝大多数学术期刊是一刊一社的办刊模式,技术力量弱且非常分散,主要依靠三大中文数据库的集聚效应和强大的检索功能提高自己的“曝光度”和显示度。目前科研人员高度依赖这些商业数据库,中文学术期刊依托商业数据库进行网络传播的模式业已形成[17]。但研究人员使用机构的数据库又有诸多限制,如必须在机构的IP范围内,还有部分期刊与数据库商签订了独家代理协议,实质上阻碍了科研成果的传播。虽然国内也有机构开发了开放存取期刊集成平台,如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的Scholar,中国科学院创建的中国科技期刊开放获取平台(COAJ),但对中文开放存取学术期刊的整合和揭示都不够,检索和服务功能也欠缺。这是中文学术期刊实现开放获取、广泛传播研究成果的一个技术障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国科学院开放获取政策的出台,说明我国科研机构对开放获取日益重视。学术期刊应该把握好这一机会,为科研机构提供更好的开放获取平台[12]。但从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学术期刊开放出版的环境较为复杂,优势和困难交存,实现开放存取出版将会是一个渐进而漫长的过程。
科研人员通过学术期刊发表研究成果的动机并不是为了经济回报,而是希望自己的成果被广泛阅读、使用、深化和引用。科技期刊承担着传递最新研究成果的功能,通过开放存取出版和广泛传播,提高论文的能见度或可获得性,满足科研人员参与期刊出版的价值期待,必然会被科研人员广泛接受[18]。
信息公平、信息自由、信息共享一直是人类所追求信息传播新秩序。任何人都应该平等、自由地获取和使用信息,享有信息生产自由、获取自由、传播自由、接受自由的权利;信息传播越快、范围越广泛, 其创造出的效益越大[2]。因此无论是从实现信息公平的角度,还是信息效益的层面看,都没有理由限制信息的共享[19]。科技期刊的社会责任是推动和促进信息和知识传播。作为开放存取运动中一个重要的利益群体,学术期刊在开放存取运动中绝对不是旁观者,也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应该是建设性的参与者[2]。学术期刊应该通过开放获取出版实现广泛的知识共享,保证公众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回归学术交流的本质,而不是谋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中国学术期刊有责任实行开放存取出版,推动学术交流,实现公平、自由、共享的信息传播新秩序,但是学术期刊开放出版的发展不能是一方单打独斗。中国学术期刊有义务向社会介绍开放存取出版的意义,使更多的研究机构和基金组织了解其在推广开放存取中的责任。科研机构的核心任务就是研究和传播研究成果,不仅要完成研究任务,还应加强对下属研究人员的学术研究成果的管理。在“工作或雇佣”条件下,作者的科研成果至少应该与机构共同拥有,应该自觉地存入机构知识库中[2]。中国学术期刊还要推动和协助相关部门及早建立新的论文评价方法,将开放存取纳入科研评价体系,给研究人员支持开放存取的动力源[20]。
从我国期刊管理体制看,传统学术期刊比创建型开放存取期刊更容易得到研究人员的认可,传统学术期刊转为开放存取出版是一条捷径。从五部委联合发文的要求来看,国内传统学术期刊不能被动等待,而应立即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开放存取出版政策讨论,特别是设计本刊开放存取出版的实施细则,为大量的基金论文开放存取提供平台。
目前国内相关政策还不完善,学术期刊对开放存取出版的实践探索刚刚开始,中国科协主管和中国科学院主办的开放存取出版期刊也少有明确的开放存取政策。简言之,我们还没有看到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因此,学术期刊开放存取出版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有一个尝试、改进、再尝试、再改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找到可行的、可持续的开放存取出版模式和经营机制。
由于国内各学术期刊的生存环境不同,各期刊要争取主办单位的支持,根据自身发展现状,综合本学科领域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的态度、资助论文的比例等诸多因素选择不同的开放模式和开放程度,制定并公开详尽的开放存取出版政策,包括透明的APC标准、版权政策。
我国开放获取期刊的平台建设不成规模[21],目前开放存取学术期刊主要是通过自建的平台发布全文。分散的开放存取期刊和论文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还是一个个信息孤岛,并不能实现广泛传播,各科研究机构自建的知识库能够达到的传播效果也比较有限[22]。大多数没有形成集团的国内学术期刊可以通过以下路径广泛传播学术期刊。
一是利用已有的有影响力、功能强大的平台和多种媒体。目前国内外放存取平台不少,收录范围和用户群体也不尽相同,国内开放存取学术期刊应该积极申请加入各平台,多途径宣传推广开放存取期刊,扩大用户范围。此外,学术期刊还可以通过邮件、微信等途径主动推送论文,保证传播效果。
二是借鉴中华医学会和光学会联合编辑部集团化发展的实践经验,借助学会力量或依托学科和地域的接近性组合起来,借助集团力量和资源优势,构建统一的开放获取平台,使开放获取由弱变强、由点及面、由小到大,改变目前“单打独斗”求生存和发展的局面[19]。
三是鉴于国外平台无中文版本和国内科研人员对中文商业数据库已形成的依赖,借鉴SciELO与汤森路透合作的方式,探索如何利用成熟的中文数据库实现开放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