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的职责不是围观

2016-02-14 05:10本刊编辑部
中国地市报人 2016年12期
关键词:围观新政网民

□本刊编辑部

媒体的职责不是围观

□本刊编辑部

影视红星王宝强不久前的一个星期天凌晨,通过微博宣布解除与妻子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其经纪人宋的职务。这天和随后事态的发展,互联网上出现围绕王宝强、马蓉婚变和涉及宋的海量信息与评论,纸媒的娱乐新闻版也不甘示弱,将网上搜集来的各种图片和消息,变着法地编辑以此“吸睛”,俨然一场全民围观。媒体的品位更能凸显时代风貌,引领时代风气,这种针对他人隐私大快朵颐的集体“狂欢”,看似在争抢新闻,实则是一种消费,一种舆论暴力,把公众的情趣和审美不自觉地引向偷窥和低俗的境地。

自媒体的崛起,使每个人发声空前方便,也使得公众围观更加方便、直接。但自媒体终归是自娱自乐,真假混杂,其影响力和传播面终究有限。如果有公信力的新闻媒体此时如获至宝,将自媒体上的信息集纳、编辑和推送,其性质就发生根本变化,从网民的个人行为上升为媒体人的职业行为,从少数网民关注变成一场全民围观。

必须承认,微博、微信已成为各路媒体发现和寻找新闻线索的来源之一,问题在于如何处置这些线索和内容。是求证核实,还是原文引述?是直接用观点站队,还是筛选网民留言再评判?以这场婚变为例,各路媒体内容如同一辙,多是网上扒的,根本没有采访当事人;如此大肆渲染和炒作明星隐私,没有顾及双方的两个未成年孩子,没有给社会提供有价值的思考,也就是说,媒体没有深层思考做这个报道的目的是什么,仅仅充当了网民的扩音器,谈何“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事实上,有的媒体习惯性扮演围观者的角色。比如,针对自媒体上出现的上海购房新政,只看得见各路媒体跟风转载,不见一家媒体出来核实,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离婚买房”的热潮。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这场由网民在自媒体上刻意编造散布的“上海购房信贷新政”的谎言,才真相大白于天下。试想,如果当时有一家媒体能及时站出来,对此次“购房新政”出台的来龙去脉,做一个较权威的调查和报道,“新政”的内容是不是就不攻自破?媒体是不是不会背负恶意传播的骂名?

记录并推动时代进步,是新闻工作的天职。媒体的职责不仅在于组织新闻事实,更在于对新闻事实、社会现象的“再认识”“再反思”,这个行业赋予我们的权利是把你所认同的对社会的认识和思考传递给他人,是一件非常神圣的的事情。我们时常抱怨社会风气粗俗、浮躁,感叹网络舆论场暗流涌动,这中间,媒体的疏导和引领作用不可小觑。

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说,“人是他自己食物的产物”,道出了人与食物间的逻辑关系。精神认知的养成同样如此。一方面,媒体生产什么,受众就阅读什么。如果充斥在报纸和屏幕上的,都是娱乐明星的暴露着装和婚姻隐私,是网红们的滥情故事和暴富神话,无形中会改变受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当这种潜在影响力最终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时,又会反过来影响媒体的供给思维,认为受众就是“好这口”,媒体有所“迎合”,就会陷入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受众认知习惯易被媒体的思维牵引。面对一起起热点事件,若媒体热衷于眼球效应,抛开责任,不问事实,跟风起哄,受众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模式,会在无意识中受到干预,偏爱捕风捉影,热衷信谣传谣,就是这种潜在影响力的具体表现。

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新闻媒体处在意识形态前沿,是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觉者,所刊发每一条稿件,都可能给社会带来或大或小的影响。作为新闻产品的生产者,不仅要知道不适应受众就没有市场,更要明白不引领受众就没有未来。每当热点事件出现时,我们要做的不是把自己当作围观大军的一员,而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工作取向,以理性的方式及时追根溯源。要学会选择合适的角度把事件及背后隐藏的矛盾和问题打开,将其转化为一次普及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公民素养、引导公众情感向善向上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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