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廷
(天津农学院,天津 300384)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问题研究
梁 廷
(天津农学院,天津 300384)
近年来,各类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迅速发展,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还面临着很多问题,最严重的就是资金不足,研究并解决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筹资问题有着迫切的现实意义。文本着重针对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现实途径。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政府扶持;社会参与
自从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开展以来,各类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对城市社区建设和非营利组织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各类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运行需要一定的资金,筹资是其参与社区建设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前提。但在现实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面临资源缺乏的问题,资源不足,制约着组织的基本运作和社会使命的完成。因此,提高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筹资能力,确保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城市街道或社区为服务范围,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在城市社区开展各种志愿性的互益或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城市社区中的基金会、慈善组织、文体社团和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是发展城市社区公益性事业的重要力量,其功能涵盖社区服务、社区福利、社区救助以及社区中的教育、医疗保障、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要完善和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二要利用自身优势提供社区公共产品,有效地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存在的不足,促进社区公共产品的有效配置与功能的最大化;三要通过提供大量社区就业岗位,促进社会就业和经济社会稳定。四要通过从事社区建设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解决社区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按照创办机构性质的不同,可划分为政府办(如社区服务中心)的和民间办(如民办老人公寓)的两类。在组织管理方式和资源供给方式上,两者有很大不同。民办社区非营利组织是由非政府机构或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以增进社区公益和居民福祉为目的而举办的非营利性质的机构,从事社区公益服务或组织社区活动。与政府办的社区非营利组织相比,更接近或符合国际通行的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界定。
(一)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的涵义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是指其为实现社会使命,根据本组织自身的特点和对资源的需求,向社会机构、企业和大众等依法发动募集资金、物资和劳务的行为过程。
(二)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方式
理论上讲,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集资金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1.经营收益。属于自创收入,是指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产品或劳务而向消费者直接收取的收入以及通过投资而从受资方取得的收益,也包括会费收入。
2.营业外收益。属于非自创收入,包括政府资助(包括直接拨款、项目委托、合同外包、政府采购、无偿划拨土地及办公场所及税收优惠等)、各类基金会资助和社会捐赠(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这是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3.负债筹资与权益筹资。两者是企业最为常见的筹资方式。负债筹资主要有长、短期借款。权益筹资是指以发行股票支付股息的方式筹集资金。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具体操作上,社区非营利组织负债筹资和吸收权益性投资是可行的,但如果组织目标的重心从追求公众福利转向股东权益最大化,则违背了组织的宗旨,偏离了正确发展的轨道。此外,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一般规模不大,专业人才稀缺,缺乏资本运营知识和经验,难以确保资金增值,将营利组织的权益筹资模式移植到非营利组织中似乎还需要时间。因此,对于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来说,未来较长时期内,它们的资金筹集仍然依赖于经营收益、政府支持和接受捐赠。
筹资是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物质基础,是组织的生存之本,是公益慈善活动持续的可靠保障。目前,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还面临以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影响力小,筹资渠道狭窄
为完成公益目标。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要充分利用来自于社区本身的资源,也要承接、整合和有效利用来自于社区以外的社会各个方面的非社区资源。目前,我国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数量较少,有统计表明,中国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不到2.5个,而美国为52个,法国为110个,阿根廷为25个。总体数量偏少,个体规模又不大,导致社会影响力小,知名度低。同时,大部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专业人才占比低,专业性不强,规范化不足,动员社区和社会资源的能力弱。尤其是长期以来,社区中接收各项捐赠的主渠道都是政府相关机构举办的社区组织,而民间组织慈善捐赠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筹资能力较弱,筹资规模偏小,严重影响了组织的行动能力,已成为很多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政府办的和与政府体制靠的比较近的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资金、物资、场地、设备和人员上易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但由于政府资助没有机制保障,随意性、临时性比较强,也缺乏稳定持续的收入。而民办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非政府性决定了其不能或很难获得政府的财政支持,同时它们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不可能通过获利来获得全部的运营资金,其主要经费只能来源于成员的会费、服务费以及社会的捐赠。资金是组织最重要的资源,由于获得资金的渠道狭窄,缺乏资金,导致一部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不能开展正常活动,有的甚至陷入生存困境,还有部分组织为了维持生存发展,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与其自身业务不相干的商业性活动。
(二)经营收益少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可以开展不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可以有收益和盈利,但盈利的资金不能用于本组织的人分红,而是要继续用于社区服务(福利)事业,这是和企业本质的区别。它们的经营有的靠有偿服务的收费来运作,有的是向服务对象收取较低的服务费用的低偿服务。面向弱势群体的服务则是无偿的,不能向服务对象收费,这是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决定的。由于部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自上而下设计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市场要求,社区居民无法实现其个性化需要,就选择不接受服务,或项目设计缺乏吸引力,缺乏公众认同,导致筹款艰难,影响了经营收益。有资料显示,我国非营利组织经营收益占总资金来源的仍不到20%,而欧美国家的平均经营收益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6%,美国更是达到了50%以上。
(三)筹资理念落后
目前,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主要筹款模式还是以活动筹款、项目筹款和灾难筹款为主,很多社区仍采取老式的募捐方式,通过举办多种多样的筹款活动,例如社区演唱会、募捐箱、拍卖会、宣讲、抽奖、慈善宴会等,来吸引大家捐款。这些传统的募捐形式有优点,但也有局限性,如慈善午宴晚宴这样的募捐活动往往只针对一小部分的上层人士和相关企业,得不到社区大多数人的支持,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不少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起慈善活动就是为了筹款,而不是考虑捐款人的需求(或补偿捐款人的社会、心理等等需求出发),第一次成功拿到了钱,但由于未与捐款人达成较高程度的使命、价值观和理念的认同,下一次活动捐款人就躲着跑。很多社区募捐活动的组织者还未认识到,在全民公益时代,筹款活动的目的已经不单纯局限于筹资目标的实现,更重要的是让社区居民、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亲身参与到公益过程,实现自身的价值。对相当一部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来说,目前还未能建立形成一个提供稳定资金流的机制。
(四)社区居民参与度与捐赠水平低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根植于社区,服务社区居民,开展活动离不开社区公众的认同和参与,这是其得以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由于社区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缺乏必要的了解,很多人视其为营利组织,发起的公益慈善活动常被误解为营利活动,导致参与公益性活动的人较少。社区居民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往往限于响应社区居委会号召捐赠衣物,为困难家庭或患病居民捐款,大多为一次性募捐活动,属于“激情捐款”而非“常态捐款”,这样的活动还导致很多人误认为慈善事业属于政府行为,经常主动捐赠的人数很少,慈善劝募并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此外,被动性捐款如社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捐款摊派、个人或机构主动上门向自己劝募等行为也打消公民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致使社区居民参与度与捐赠水平低。而在美国,慈善捐赠中个人捐赠占83%,基金会捐赠占13%,公司占4%,按家庭户数计算,65%的家庭都有捐赠,美国捐赠收入主要来自个人和家庭。
筹资是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面临的上述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增强筹资能力,从而实现社会使命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政府的支持力度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离不开政府的培育和扶持。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调整政策,为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1.完善社区组织发展规划,明确培育重点。当前的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数量上已有较大突破,但类型过于单一,书画社、棋社、歌唱队、舞蹈队等文化娱乐类组织居多,社区公益服务类、维权类等社区组织占比很小。因此,各级政府应制定并完善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规划,使其在数量和种类上更合理、更符合社区的实际需求。应为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创造便利条件,包括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还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要重点培育扶持为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引导社区组织在专业化、丰富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2.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在促进社区建设和管理上,应采取政府负责规划指导和资金扶持,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运作模式。政府在社区工作中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宏观调控,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规划社区发展总体目标并加以贯彻执行,每年要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社区服务事业,由各类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承担具体事务。这样,在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自治功能。要落实国家对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财政、税务部门要结合综合监管体制建设,研究完善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体系,改进和落实社区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
(二)增强自创收入能力,扩大经营收益
国外实践表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中除政府支持外,服务收费是筹资的重要途径甚至是主要来源,如美国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的50%以上来自提供服务收入。然而,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来源中,自创收入的比重还相当低。扩大自创收入,增加经营收益已成为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应利用根植社区、服务居民的优势,围绕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需求来开展经营服务。一是要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提升服务能力。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的需求层次逐步提高,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如针对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身体健康等问题,开展专业化的就业、健身、心理疏导、精神文化等相关服务;针对老龄化和社区居家养老的需要,开发诸如健康娱乐、健康饮食、文化、心理抚慰等服务内容。二是要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应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要接地气,面向社区的特定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与精细化的服务。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包括就业、计生、医保、社保、子女教育、养老、环保等多方面,要主动去发现社区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可以通过提供订制服务等形式,让社区居民享受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也使政府普惠性项目无法满足的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得到解决。
(三)运用新型筹资模式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常用的传统筹资方式包括组织义演、义拍、义卖、爱心标志劝募、募捐箱劝募、开会劝募等,在社区公益尤其济贫济困和助学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养老、消费者、下岗职工培训等已成为新的社会问题,筹资目标不同,筹资方式也要有所变化。在信息化和网络化时代,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应充分运用以互联网+为特征的筹资新模式。由于绝大多数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社会影响力和规模小,无法像大型机构那样拥有自己的网上募捐平台或与门户网站合作开展募捐活动,但可以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如微博、微信和移动网络发起募捐。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来自基层,贴近受益人,掌握众多的公益项目,可以和大型机构联合起来合作在网络平台上募捐。也可以运用社交圈筹款方式,通过举办一场活动,动员活动的参与者发动自己社交圈里的亲友同事为公益项目筹款。社交圈筹款方式效率较高,通过开发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倡导的公益项目活动参与者的熟人圈,迅速扩大捐赠人关系网络,扩大募捐规模,并与潜在捐赠人建立关系。同时又能为自身做营销,提升组织的社会影响力。社交圈筹款方式主要有运动筹款和体验式筹款两种。运动筹款模式是以运动类项目(如跑步、长距离徒步、越野、骑行等)为载体,将体育运动和公益相结合的社会参与模式,是以活动参与者的熟人网络为劝募对象,由活动参与者进行劝募。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的“挑战8小时”慈善徒步越野赛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体验式筹款是指组织活动参与者参加体验受助者困境的活动,让参与者动用自己的社交网络关系来为受助者募款,同时倡导社会对这一类群体进行关注和关爱。采取这种模式的有著名的“冰桶挑战”活动,获得了巨大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于商业活动,公益活动在成本上并不是那么充裕,如何在这个前提下,把活动设计好、组织好,又能控制成本,这是一个较大的挑战。
(四)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同,扩大社区居民的参与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社区中发挥作用的前提首先是要取得社区居民对其认同。通过组织公益慈善活动,使社区居民感受到给他们带来的切身关怀和利益,这也是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社区中得以发展的基础。相当多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筹资工作面临着劝募和捐赠困难、社区居民不认同、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志愿者资源缺乏等问题,其中重要原因是公益服务项目不够好或没有社区影响力。当一个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发现一项新社区需求,要通过自己筹资来开拓这一服务时,应以创新思维筹划开展有社区影响力的项目,一方面要积极寻求政府和公众支持,另一方面要进行跨部门合作,通过与商业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联合公益活动,解决社区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和需求,取得社区居民对其认同。
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的志愿者参与。社区的发展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社区中的作用也要通过社区居民的参与才能得以发挥。作为一个服务于社区的社会组织,要把社区居民调动起来,参与到社区建设之中。要通过社区宣传栏以及社区举办的文体活动等活动载体,宣传志愿服务工作的精神和重要意义,提高居民群众对于志愿服务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通过举办例如安全消防知识、防震减灾、卫生保健、环保等方面知识讲座活动,与社区居民进行交流,提高辖区居民知识水平和加强社区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
近几年来,为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快速和健康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利用双重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及非竞争性原则等一系列非营利组织管理制度进行了突破性改革,作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迎来了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作用必须有人、财、物等资源,各级政府应为其筹资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城市社区非营利组织也应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自创收入能力,更新筹资理念,善于运用新型筹资模式,构造社会认同,扩大社区居民参与,以更好地为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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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Fund Raising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in Urban Communities
LIANG Ting
(TianjinAgriculturalCollege, 300384)
Recent years have witness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various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of urban communities, which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ociety and economy. However, there still are a lot of problems faced i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of urban communities, the most serious of which is the lack of funds, so it is of urgently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o research and solve the fund raising problems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of urban communitie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on the problems faced by the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of urban communities in fund raising, and proposes some realistic approach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of urban communities; fund raising; government support; social participation
2016-09-24
梁廷(1963-),男,辽宁兴城市人,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公共管理硕士,主要研究公共管理。
C916.2
A
1673-582X(2016)12-01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