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实

2016-02-12 20:05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包日李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11期
关键词:泰顺县统一信息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包日李

浅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实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包日李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目的是改变不动产多头管理、职能重叠以及分散登记可能造成的不动产权利重登、漏登现象,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泰顺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实施情况

泰顺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于2015年11月完成机构职责整合,县国土资源局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2016年4月份县编委印发《泰顺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准备工作;9月28日实施首发,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实施以来,泰顺县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36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71份,不动产信息查询1104人次,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在稳步顺利推进。

1.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

成立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和泰顺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筹建工作小组,集中局机关各科室力量,成立了组织人事、宣传档案、业务窗口、系统数据等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工实施泰顺县不动产登记前期筹备工作,按照市、县政府的时间要求,倒排工作计划,明确落实责任,制定65项工作任务,定期汇总工作进度和研究解决问题。

2.部门沟通协调,加快信息数据整合

登记资料的移交和整合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也是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一步扎实有效运行,加强部门沟通,逐项落实工作责任。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先后与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人员划转、数据档案移交、办公场所落实、窗口设置、经费保障等问题。县政府确定350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建设资金。

泰顺局在市局、县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与房管、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房管部门数据移交。同时,加强与平台建设的技术单位合作,数据分析整理、整合建库正不断推进,完成了不动产登记系统框架建设和先行启动的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业务流程再造,建立新的不动产登记流程。

3.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强化信息数据基础

泰顺县按照温州市采取“统一开发,分级部署”模式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数据整合及数据库建设,形成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完成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

4.加快场地落实,启动窗口建设

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根据三定方案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下设综合科、登记科、权籍调查科、信息档案科四个科室;设立8个前台窗口和办公室、档案室,落实办公场地在原县土地登记交易中心(县行政审批中心大楼)。

5.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为使工作人员尽快掌握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组织业务骨干为带头人,积极参加省市组织业务培训。按照局党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规范、便民高效”的工作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加紧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加强平时自学,要求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规范,采用“5+2、白+黑”的模式,强化岗位培训和系统培训,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成效,努力在短时间内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不动产登记队伍。

6.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方便企业和群众,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办证需求,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使不动产这项惠民便民的政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在电视台、泰顺报、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印制《不动产统一登记知识手册》和涉及不动产各种登记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围绕“依法行政、严谨务实、便民利民、安全高效”的要求,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全流程优化审批、全区域便民服务、全节点效能监管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等服务措施,确保做到“一门进一门出”,提高办事效率,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精准、便捷、高效、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登记数据不全,整合难度大

原房产、土地登记数据不完善。原有房产登记数据中缺少登记日期、用途、性质等关键信息,登记薄中历史关系混乱,挂接难度大。原土地登记数据中身份证信息严重缺失,部分档案历史关系无法建立。

2.影像质量差,纸质档案未移交

房产档案影像数据分辨率没有达到数据化标准,影像质量较差,档案目录混乱,存在资料重复等现象,部分房产档案没有影像, 从2014年至今的影像档案数据空缺。特别是纸质档案未移交,对不动产登记查询、追溯历史资料等方面存在较大隐患。

3.信息系统不完善,服务效率低

不动产系统批量查询权利人需单独出具各权利人查询信息的查询证明,系统目前无法实现,只能逐个查询出证,极大增加了查询工作量。系统中的各类统计还无法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工作簿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

4.地籍信息数据不全,无法满足登记需要

全县各乡镇地籍信息未及时更新,数据严重不全,特别是农村部分地籍信息数据尚空缺。

三、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它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于进一步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登记范围涉及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众多领域,工作环境有待优化,工作流程有待整合,工作制度有待完善,业务操作还有待磨合。

1.加快基础信息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不动产登记是依图登记,权籍调查是前置条件,而泰顺县原有的数据调查基础非常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包括权籍测绘、档案整理、数据整合、数据安全等方面都需要投入的较大经费才能保障不动产登记的正常运行。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整理、入库,加快对原有房产登记和土地登记数据及档案的进一步完善,确保业务衔接顺畅,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对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2.加强部门协调,确保档案数据完整

积极与住建部门对接,加快档案数据移交,尽快移交2014年以后的房产登记的影像数据档案和所有房产登记的7万余册纸质档案。

3.加快信息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安全

深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统一”要求,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和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数据整合及数据库建设,最终形成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基本完成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促进职责机构整合和工作流程再造,提升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4.加强窗口建设,创新服务水平

紧紧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效能建设目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办事公开、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一流”的工作标准,进一步熟悉业务,不断创新举措,优化登记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5.强化调研督导,确保依法登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关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在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地调研督导基础上,重点对当前登记资料移交情况、职责整合履行情况、业务流程合法、过渡时期有关权利冲突、登记过程业务问题等开展实地督导,监督地方人民政府及时整改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为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和政策支持,研究解决登记过程中的难题,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依法、规范、高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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