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目浅析

2016-02-12 20:35纪亚清
图书馆学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中图法易腐分类法

纪亚清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辽宁铁岭112000)

《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目浅析

纪亚清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辽宁铁岭112000)

在对《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目修订的主要成果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并对其部分类目设置缺乏逻辑性等问题进行分析。

《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目设置

由于交通运输类目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与近十年我国交通运输体制转轨密切相关,与交通运输工具、设备、道路快速发展相关,因此,《中图法》(第5版)对交通运输类目修订和删除的幅度较大,分别在4%和5%以上,交通运输类是本次重点修订的大类之一[1]。笔者总结《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目修订的主要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修订的建议。

1 修订的主要成果

1.1增加新类目,进一步完善了分类体系

《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共新增类目8个。如:“U671.97船舶制造检验”“U463.67+1汽车音响设备”等类目。这样可以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类目体系,更能体现《中图法》的充分性、针对性、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使标引人员更能准确归类。

1.2修改类名,增强了类目的科学性、容纳性

《中图法》(第5版)交通运输类共修改类名39个。如:4版类名“U293.6地铁过轨运输”,5版修改为“U293.6地铁旅客运输地铁过轨运输”;4版类名“U463.32+4付车架”,5版修改为“U463.32+4副车架”等。这些修改使得类名更规范、更合理,增强了类目的科学性;再如:4版类名“U665.16信号灯”,5版修改为“U665.16信号灯、照明装置”等。通过修改类名,将涵义相关的类目改为类组,容纳新的主题,增强类目的容纳性。

1.3删除、修改、增补类目注释,增强了分类法的适用性

类目注释是对类目的补充说明,其作用是进一步明确类目的涵义和范围,揭示类目之间的关系,指示分类方法或同类书区分方法,说明类目修订的沿革等,是图书分类的重要依据[2]。5版交通运输类随着新类目的增加、类名的修改及删除,其类目注释也随着类目、类名的变化而变化,共删除、修改、增补类目注释216个。其中删除类目注释5个、修改类目注释20个、新增类目注释191个。现分别说明如下:①删除类目注释,如:“U262.6制动装置,4版注释为:仿U260.35分,5版无注释”;“U279.3+4货车检修,4版注释为:仿U279.3+3分,5版无注释”等;②修改类目注释,如:“U239.5城市铁路、市郊铁路,4版注释为:新交通系统入此,5版修改为:总论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入U12;城市铁路、市郊铁路的旅客运输入U293.5、U293.4有关各类”。城市地铁旅客运输入U293.6;城市轻轨电车旅客运U492.4+33”等;③新增类目注释,如:“U18索道运输4版无注释。5版新增注释为:总论索道运输的规划、勘测、设计、安装运营维护等入此。专论入有关各类。如:矿山架空索道运输入TD563;索道输送机入TH235;矿山井下索道运输入TD527”。以上这些删改增的类目注释,使得整个分类体系吐故纳新更加完善,也使分类人员明确类目的内涵,加强了分类法的适用性。

1.4删除无文献保障的类目

据笔者统计,交通运输类删除停用无使用频率的类目有151个,这些被删除停用的类目改入其所在的上位类目、同位类或者其他大类中,使得类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和实用。其中以“U28铁路通信、信号”类目下删除停用的类目为最多,共删除停用类目48个;其次是“U26机车工程”类目下删除停用类目40个[3]。例如“停用:{U268.4+1/+6}6个类目,5版合并改入到其上位类“U268.4机车操纵”并补充含义注释为:“蒸汽、内燃、电力、原子能、非轮轨系等机车操纵入此”等。再如:“停用:{U231+.92}地铁运营、管理及运营管理自动化,5版分别修改为:地铁旅客运输,入U293.6;地铁运输管理自动化,入U29-39;地铁运营管理,入F530.7”。通过删除陈旧过时的无文献保障的类目,增强了类目设置的合理性,充分体现了分类法简洁、易懂、易记的修订原则。

1.5其他

为给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留有余地,5版启用扩号法,修改类号1个;为进一步解决集中、分散的问题,增加交替类目3个;新增相互参见注释,增强了体系分类法对主题多属性功能的揭示以及辅助复分和相关检索功能;首次使用新的复分标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依次分别代表对应的8个通用复分表以及专类复分或仿分;新增一般性问题的禁用标记共有9个,以提醒标引人员,避免误标引而造成与其上位类分类不一致的问题;依据参考类目的使用频率,5版交通运输类修改图书用类和资料用类的分类号共有76个。其中对于使用频率高的资料用类改为图书用类的共有22个;将使用频率低的图书用类改为资料用类的共有54个,使分类法与知识发展保持同步,更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2 现存主要问题及修订建议

2.1部分类目设置缺乏逻辑性

体系分类法是一种直接体现知识分类的等级制概念标识系统,它是对概括文献内容及某些特征的概念进行逻辑分类(划分与概括)和系统排列而构成的。因此,类目的划分是否具有逻辑性是衡量一部分类法编制质量的标准之一[2]。然而,交通运输类的部分类目编排却缺乏逻辑性。例如:在铁路、公路、水路3种“安全技术”类目中,铁路和水路都包含“事故分析及处理”类目。而公路运输“安全技术”类目里却没有设置该类目,而是被放在了“U491交通工程与交通管理”的下位类“U491.31交通事故处理、分析与统计”类目里。我们从“U491”的类目表中可以看到该类主要包括:“U491.1交通调查与规划、U491.2交通系统、U491.3交通事故、U491.4交通管制、U491.5线路交通安全设施、U491.6车上交通安全与防护设施、U491.7车辆停厝、U491.8路侧服务设施、U491.9交通公害”这9个下位类。这些类目中就有7个是关于“交通设施与设备”的类目,而“U491.3、U491.4”不属于这7个类目的范围之内,却被放置在这,7个类目之中,显得很不科学合理,当然也就缺乏逻辑性。建议把“U491.3、U491.4”本属于安全技术类目范畴的类目修改纳入“U492.8公路运输安全技术”类目下比较科学,也与铁路、水路的安全技术类目的设置保持一致。

2.2禁用类目注释存在的问题

禁用类目就是不能用于实际分类的类目。对其“……入此”字样的类目注释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例如:“U260一般性问题”其类目注释“总论机车制造的著作入此。……”。即属此种情况,建议这个类目注释应该删除。

2.3部分类目名称欠规范,不一致

在分类表中表述相同概念的类名所用语词必须一致,即在类目表中相近类目的类名所用词语也必须相同。而交通运输的部分类目却不尽然。例如:“U16特种货物运输”,其注释是“……。鲜活、易腐、危险货物运输入此。……”;“[U294.8+7]鲜活、易腐货物运输”;“U295.4鲜活、易腐货物运输”;“U695.2+92特种货物运输”的注释“鲜活、易腐和危险品货物运输入此”中的“鲜活”一词应与“U492.3+36.4冷藏运输(易腐、鲜货运输)”“U492.8+1货运作业安全”的注释“禽畜、鲜货和危险品安全运输入此”中“鲜货”一词应保持一致。这个问题在第4版也同样存在,所以建议应统一修改为“鲜货”一词比较准确。

2.4缺乏必要的沿革注释

类目的沿革注释是新版对被修改的旧版类目变化情况的说明,方便分类人员了解新旧版类目的变化情况,以便高效使用新版分类法。然而,据笔者统计,5版缺少沿革注释的类目共有29个。例如:“U671.3船体构件加工工艺”缺少沿革注释:<4版类名:锻、铸造及压力加工、成型工艺>”等类目。这些缺乏沿革注释的类目,很不利于标引人员归类。建议再修订时,一定要完善这些技术细节。

综上所述,5版交通运输类通过新增类目;删除陈旧过时的类目;修改类名;删除、修改、增加类目注释等手段,解决了新的交通工具、交通设备以及新技术新知识的归类问题。但是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交通工具、交通设备的不断产生,《中图法》仍需不断修订和完善,以保持其应有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实用性。

[1]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编辑委员会.中国图书馆分类法[M]5版.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8.

[2]王爱霞.对《中图法》(第5版)法律类目的评析[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2(3):49-52.

[3]纪亚清.《中图法》(第5版)U大类类目修订探微[J].河南图书馆学刊,2014(12):75-79.

纪亚清女,1965年生。本科学历,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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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责编:徐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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