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分离提速
临近年末,作为中国石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单位,西南油气田矿区业务“瘦身”正在提速。仅11月份就有2个规模石油小区物业移交工作全面启动,1个石油基地、1个石油农场与属地政府达成移交初步意向。在“三供一业”改革中,中国石油坚持因地制宜、一企一策,不搞统一模式和一刀切,力争做到服务质量不降低、从业人员妥善安置、企业负担不增加。截至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业务分别已有1/4、3/5和1/3实现社会化。
2016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这项国企改革试点确定了时间表。可以说,剥离企业“办社会”的战鼓声声催人急。但是,对企业而言,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并非易事。
从媒体公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国石化办社会机构1222个,从业人员7万人,办社会支出147亿元。中国石化当年的利润为1148亿元,办社会支出占12.8%。中国石化矿区部居民70万户、212万人、802个小区,社区面积达7100万平方米,有48家企业承担“四供一业”业务,总资产达96.7亿元,从业人员4万多。而中国石油截至2014年底的统计数据是,中国石油从事企业办社会服务的相关从业人员有16万人,服务矿区居民131.2万户、400多万人,管理居民小区1125个,企业承担的年运行成本费用280多亿元。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钱从哪儿来?二是人到哪儿去?对“三供一业”等具有产业性质的办社会职能,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一企一策”分类解决。“三供一业”是当前国企办社会职能的重头。国资委近几年已在黑龙江、重庆两地开展了分离试点,很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推广。总体上是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以企业为主体,“一企一策”分类解决。所谓坚持市场化方向,多渠道分离,就是解决国企办社会问题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搞“运动”,要结合地方发展情况、企业自身条件和企业意愿,确定是否需要分离。分离办法要多元化,可以行政式移交,也可以产业化运作。选择移交的,费用标准需通过谈判、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定,做到公开透明。要积极鼓励引入外部投资者参与解决,通过外包、出售、合营、混改等方式搞活搞好。所谓以企业为主体,“一企一策”分类解决,就是国企办社会问题成因复杂,很大部分是企业对员工的福利,不能全部由政府兜底解决,要以企业为主体,“一企一策”分类解决。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好、自身不愿分离的,要监督其加强成本考核,提高经营效率;对于企业愿意移交而地方又有能力承接的,要处理好各方利益,确保移交工作稳定;对于企业愿意移交而地方没能力承接的,不要急于求成,要创造条件,结合地方规划、城镇化建设同步推进。